浅谈贪心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十多年前,有个女同修从弟弟那里進了一批MP3,卖给身边的同修,自己挣了点钱。后来周围同修提醒她把差价退还回去,不能赚同修的钱,这不符合大法。可是阴差阳错的就一直拖着,后来找不到当初买MP3的同修了,也就不了了之了。这个同修后来因讲真相被举报,被非法判刑三年。此同修很善良,也很坚定,但是为何被严重迫害呢?是不是挣了不该挣的钱呢?

我自己也曾贪心很重。比如:乘坐公车办私事,花别人给的购物卡,索要赠品,吃免费餐等等。有天学到“咱不要,咱若要自己去买”[1]时突然一震:是啊,作为一个炼功人,需要什么自己去买才是正理。“你占了便宜就属于得的一方,那么你就得失。”[1]以后,就尽量用自己去买的理来要求自己。

办公室洗手间里的手纸,一个星期只放三卷。以前,我洗手从不拿自己的手纸。有天想到:我每次都用公用手纸,那么我用的多了,别人就用的少了。后来我就自己拿纸去。但是养成的习惯很难改的,这个便宜没占着,有的时候贪心会痒痒,我就不断的反对它、抑制它、清除它。

我曾问自己:神会贪婪吝啬吗?神会占人的便宜吗?我是修佛的,口口声声要放下一切,助师正法救度众生。如果连一张纸都放不下,那么我放下什么了呢?

其实在传统文化中,清廉是高尚的美德,而贪婪是腐败耻辱。可是随着人类道德的败坏,我们也都随波逐流,变的不知羞耻了,有时也以不花钱、占便宜为乐了。其实这是变异的、不正的、扭曲的价值观。古语讲:“贪他一粒粟,失却半年粮。”(释咸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子罕)“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如山间之清风与水中之明月。”(苏轼)真正的修炼者就要放下这贪财、贪物之心。

有这么个故事:叶天士治好了康熙皇帝的搭背疮,皇上欲重赏他,他却婉言谢绝。叶天士说:学生行医以来只收诊金,从不接受病人的任何馈赠,无一例外。皇上说:“怎么,叶天士,连朕的赏赐都不接受吗?”叶天士说:“学生行医30余年,深知医道通于天道。医道有割股之心,而不可有一己私利。医术乃济世之术,医者关乎千万人之性命。人命关天,若把医术当成求名求利之术,则无异于盗匪。学生深知,医术万不可和钱财扯在一起,只有无私无我,医术方可圆容如意,医道方可为正道。还望皇上能体谅学生求全之际,成全学生之意愿。”

如果说,用医术求利无异于盗匪,那么,用大法求利,也许无异于旧势力、烂鬼、黑手。修炼远比医道要严肃的多,有私欲私利就没有无私无畏,也就心性没提高。所以,一定不能把学员当作市场,赚大法的钱。只有以纯净心,走正路,才是否定旧势力的安排。

在小说《水浒传》中有一段写道:鲁智深将出一包金银彩缎来,供献本师,智真长老道:“吾弟子,此物何处得来?无义钱财,绝不敢受。”智深禀道:“弟子累经功赏积聚之物,弟子无用,特地将来献纳本师,以充公用。”

反思自己:我证实大法中用的钱是干净的吗?用的电脑是公家报废的,包书皮的纸是朝别人要的,邮寄真相信件乘坐的是公车。花的都不是自己的钱,还觉的自己挺聪明的。

不久前,有个同修让我复印抄写经书的纸张。我在单位复印的时候,主管看见了,用鄙夷的眼神看着我,我立即停止复印,低头走了出去。为什么我要用单位的复印机呢?还是自己舍不得花钱,有占便宜的心。我应该用自己的钱,复印抄法的纸,才是真正的为同修负责。

师父说:“真能这样提高上来,你们在纯净心态下所做的事才是最好的事,才是最神圣的。”[2]去掉贪心,提高心性,才是圣洁的、才有威德。

师父说:“执著于钱,乃求财假修,坏教、坏法,空度百年并非修佛。”[3]我现在理解:没有放下钱财,就没有真修,还可能干扰破坏佛法。有的搞传销、有的搞集资的同修,可能根本不懂这句法的真意,也就没得这句法,才会走偏,远离了大法。他们为了一点点钱财,犯下如山如天之罪,是极其可怕。

最近听说一件事:有个同修会做生豆芽的小机器。A同修到他家看见了,觉的挺好,让他给自己也做一个。B同修知道了,让他给自己也做一个。C同修知道了,让他给自己也做一个。其实这种小机器,网上都有,价格也不贵,为什么不自己买,而让同修给自己做呢?其实,这件小事上,反映出这些同修有贪心没去。如果同修利用做三件事的时间,为他们做机器,这不是耽误了同修的提高和救人吗?这不是因小失大吗?

其实“不失不得”[1]的法理,师父一直在讲。但是稍不留神,人的私欲贪心就会泛起。所以,一定要学法。师父说:“针织厂的毛巾头过去经常往家揣一块,职工都拿。学功以后他不但不拿了,已经拿家的又拿回来了。”[1]在利益上,修炼人一定要清白,不但不能干顺手牵羊这种事,而且还要把修炼前贪占的如数偿还,才是真修。

一点拙见,请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再认识〉
[3]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修者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