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心发送明慧年历 昆明妇女再被中共冤判七年

更新: 2020年01月01日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昆明法轮功学员高惠仙,因为免费送给安宁区太平街道办事处龙箐村支部书记何顺贵一本精美的明慧年历,被不明真相的何顺贵恶意举报。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高惠仙被非法庭审,现得知,高惠仙被冤判七年。

高惠仙,今年56岁,云南省玉溪市人,原是云南安宁昆钢桥钢厂350车间吊车工。高惠仙从小身体就不好,经常感冒发烧,身体虚弱。通过修炼法轮功,短短的时间,高惠仙以前身体的不适都消失了,感觉一身轻。

改变最大的是她的性格,修炼前,心胸小,凡事爱斤斤计较,不能吃亏。修炼大法以后,高惠仙干好本职工作,不再发牢骚了。读了师父的《转法轮》,高惠仙明白了不失不得的道理,在银行营业员多给钱了,也主动退回去。

在家里,高惠仙的父母、丈夫和女儿都看到了她的变化,身体好了,主动做起家务,遇到家庭矛盾,家人向她发火,她都能忍,从内心找自己的不是。

可是,这样的好人,因为信仰真、善、忍,曾被中共两次非法判刑,遭冤狱迫害九年,如今又被冤判七年,合计十六年。

被村支书构陷 遭绑架、非法批捕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高惠仙背着两瓶水,走在龙箐村村公房附近,路遇太平街道办事处龙箐村支部书记何顺贵,当他们刚走了错过一点,高惠仙想到路遇就是缘,就回头热情的对何顺贵说:“大哥,我发一本日历给你看看。”何顺贵顺手接过去,见到是一本小册子,外面用塑料袋包着,他把小册子从塑料袋拿出来看了一眼,在他翻这本册子时,高惠仙善良的对他说:“你看看好了,它教你如何做好人好事。”当时,何顺贵看到封面有“明慧年历”字样,第一页写的有“法轮大法好”。

然而,何顺贵听信了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诬陷宣传,在离开高惠仙之后,将小册子丢到旁边的垃圾房,并向安宁区警察举报了高惠仙。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七日,高惠仙象往常一样到母亲家做饭,给年迈的老母亲吃,中午十二点左右,安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桥钢保卫科警察撬锁入室,绑架了高惠仙。

警察将高惠仙劫持到她自己家里,非法抄家。警察非法抄走了高惠仙修炼的大法书、打印机等。高惠仙被绑架后,大约二十天,家人和朋友不知道她被关押在何处。年迈的老母亲天天以泪洗面,生活无人照顾,期盼女儿回家。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高惠仙被非法逮捕,一直被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

邪党支书作证陷害 一本台历 非法判刑七年

在检察院的指控中,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以西检公诉刑诉(2019)1009号起诉书,非法指控高惠仙。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西山区法院法官李丽君非法开庭主审此案。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李俊出庭公诉,何顺贵为证人,出示书面诬陷,但未出庭。

何顺贵诬告了高惠仙,他明明看到的是精美的台历黄色的用塑料袋包着,封面有“明慧年历”字样,第一页写的有“法轮大法好”,他却以自己是邪党村支书,听信中共各种形式的诬陷,认为法轮功是不好的(注:法轮大法是教人向善的高德佛家大法,而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高惠仙被非法重判七年,判决书(2019)云0112刑初1245号。

此前,二零零三年十一月,高惠仙被诬判三年,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迫害,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回家。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七日,走出冤狱才三个多月的高惠仙,再被绑架,二零零七年九月初,高惠仙又被诬判六年,再次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受迫害,二零一三年三月回家。

此次,高惠仙仅因赠送一本明慧台历,再被构陷七年,合计被冤判十六年。

法轮功,也称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有神奇的祛病健身效果。他教导法轮功学员按“真善忍”做好人,能够切实达到教人向善、提升道德、福益社会的效果。只有中共恶意把善说成坏,把坏奉为好,以此毁灭中国人的道德与良知。

中共把法轮功作为敌人,冤判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中共必将得到天惩。可是,被中共所利用来迫害法轮功的各级公检法、其他人员,却被陷入危险之中。法轮功学员不断讲述真相,包括免费发放明慧台历、挂历,就是要人们避免被中共利用、欺骗从而迫害佛法的危险。

相关人员:

恶意举报人(未出庭):何顺贵,男,1955年5月7日生人,身份证号:(明慧网存留),
云南安宁太平街道办事处龙箐村支部书记。
住址:云南省安宁市太平街道办事处桥头社区龙箐村54号
手机号:13099947059。

恶意证人(未出庭):姜学华,桥钢保卫科工作,说二零一六年八、九月,高惠仙发给他一本小册子。
恶意证人(未出庭):宋文琼,村民,诬告高惠仙用真相币买他的水果。
恶意证人:倪金能,村民,向公安指认高惠仙。

西山区法院审判长:李丽君,陪审员:刘晓芳、张爱华,书记员:呜润
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李俊
安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办案人:张春、李刚、周宇、许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