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归大法
我是二零一六年十月份得法的大法弟子。我和大法的缘份可以追溯到一九九六~一九九七年。我的母亲当时得法。她会在吃饭的时候,用录音机播放师父的讲法录音给我们听。就这样一直到一九九八年我上高中住校了,就没有机缘再听了。
在我读初中的这段时间里,我班上的同学也有修炼法轮功的。我虽不修炼,但我很喜欢和她在一起,就觉的很亲切。一九九九年七月份迫害开始的时候,我很惊讶,不太明白法轮功为什么会被禁止。妈妈没有被直接迫害,但是在家庭的压力下她放弃了修炼。
二零零二年底我来到了新西兰,在这里开启了我的留学之旅。二零零四年下半年的一天,我经过Aotea 广场时,一位女同修追着我跟我讲法轮功真相。我同她说,我的妈妈修过法轮功,我知道法轮功是好的,我说我不相信电视上宣传的。她还是一路跟着我,给我讲真相。还给了我“自焚”真相的光盘。从这里,我知道了“自焚”是骗局。
和大法的缘份再度续上是二零一六年九月份。爸爸的朋友领着她的儿子来新西兰,爸爸希望我能带着他们在奥克兰转一下。在接待他们母子的过程中,我得法了。爸爸的这个朋友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连带着她的儿子也是信佛的。但就象师父讲的:“现在拜佛的有几个人心里想的是求佛要得正果?这样的人太少了。大多数人拜佛的目地是什么呢?消灾、解难、发财,求这个”[1]。爸爸的这位朋友也是如此。当我看到她在佛光山拜佛的时候,五体投地的虔诚和她平日的言行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这位阿姨是善良的,但却是自私的。这种所谓的信佛的虔诚和言行的巨大反差让我想到了法轮功。好象记忆之门打开了一样。我上网搜索法轮功,找到了大法的网站。那层我和大法缘份的间隔一瞬间被拿掉了,我就这样走入了修炼。
记得在我得法的第一天,那个喜悦是无从言表,走在路上都是欢喜雀跃的,就一直都有一个念头在脑海里:啊,我终于可以离开这个地方了。但是欢喜没有持续很久,很快就发现了大法弟子要做的三件事。得法之后,我才知道原来邪党对大法弟子的迫害这么严重。一时我意识到了责任的重大和走入大法修炼将对我今后生活的改变。怕心也会从心里升起。但是我想我得度的机缘已到,尽管会有怕心,但是我知道这部法真正可以带我离开这个地方。所以,我在大法网页上,找到了市中心的炼功点,找到了大法同修。
在初得法的喜悦下,我也积极的加入到讲真相中。在炼功点发真相传单征签等。可是,时间不长,我的心开始懈怠。总觉的苦。觉的不要修了吧,能修上去吗?还是以前的生活好啊。二零一七年五月份后,我就淡出了修炼。不再看大法书,更不炼功了。可是,还是会经常看新唐人的网站和明慧网。
有一次,在新唐人的网页上点开一个测试,大概就是一个图片,你看到什么颜色,代表着你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我看到了紫色,然后结果显示说,你此生的目地就是修炼。我的心颤动了一下。觉的这不过是个测试而已。我还把它发给了我的堂妹们。她们都看到了不同的颜色,但没有紫色。我心里想,啊,这是师父点化我要我走回修炼吗?可是对常人生活的眷恋,还是让我选择忽略。有一次周末,我在学校写论文,就想说,去看个电影休息一下吧。我在网上买好了票,就出发了。结果,在路口远远的就看到穿着黄色衣服的同修们,原来有证实大法的活动。我下意识的想避开同修,尽管我也不认识很多同修。我就选择从另一个路口走,绕开活动地点去电影院。可是一路上,我的心在愧疚着。就有一个声音在脑海里:“难道你看着同修在讲真相而你坐在电影院看电影吗?你看得下去吗?”一路上就是在脑海里做挣扎选择。最后,我去了电影院把电影票的时间改为了傍晚的。然后去了活动地点,和同修要了一些真相资料,然后去了一个街口发真相传单。做完后,心里觉的很踏实。慢慢的,我开始早起,一个人读法。每天也读不长,就是半个小时或四十多分钟,一讲也读不完,可是毕竟我又开始学法了。
有一次我做梦,在梦里看到一尊很大很大的佛,我看不到他的全身,只知道他很巨大,整个天都被映的金黄金黄的。下一个场景就是在一个汉白玉的台阶,我看到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身着西装,向我走来。可是我不认识这个人。另一个场景就是在类似颐和园的长廊里,挂着纸灯笼,就象我们现在元宵节的灯会一样。我站在一个纸灯笼前面,就看到,画里的仙女们开始起舞,就象我在神韵晚会看到的舞蹈一样。我很惊喜,大声喊道:“妈妈,你快来看呐,这都是真的!”我醒来后就觉的很振奋,很殊胜。我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梦。但是我依然觉的这只是梦而已。但是我开始督促自己,要学法要炼功。有一天的下午,我在回家的路上,经过炼功点,看到很多同修在炼功。 我很惊喜。就跑过去和他们一起炼。然后知道,为了推广神韵,大家开始每天晚上都在炼功点炼功。我也就加入了他们。就这样,二零一七年九月份,我真正的走入了大法修炼。
后来和同修一起在早上通过网络一起学法。一段时间后,同修说,我们读英文的《转法轮》吧。我想好啊。我一开始就请了中英文的《转法轮》,但是英文版的我一直没有拆封。就在我打开英文版的《转法轮》时,我看到了师父的照片。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啊,这不是我梦中梦到的那个身穿西装的人吗?顿时我的心里暖暖的。但当我试着从新回忆梦的内容时,梦中那个身着西装的人的影像开始淡去。
我不太会悟,也不太会找自己,我觉的我能从新走回大法修炼,是师父的慈悲点化和引导。走回大法后的这两年的时间里,我也一直在不断的被考验对法的坚定。经常就是每过一段时间,就有不要修的想法,就觉的修炼太苦了。我有那么多的心,咋去啊?在初期的时候,我也很伤心难过。特别是当读到《转法轮》第六讲的时候,师父讲:“到一定时期还给你弄的真不真、假不假的,让你感觉这个功存不存在,能不能修,到底能不能修炼上去,有没有佛,真的假的。”[1]第八讲中,师父也讲道:“有一个人跟我说:老师,在常人中做个好人就行了,谁能修上去呀?”[1]我就觉的这不就是我的状态吗?读到师父说:“我听了真伤心!什么话都没跟他说。”[1]我更伤心了。觉的自己是个不成器的弟子。可是我有一颗要“返回去”的心。我就记住师父讲的:“将来还会给你出现这种情况,给你造成这种错觉,让你感觉到他好象不存在,都是假的,就看你能不能坚定下来。你说你必须坚定不移,这样的心,到那时候你真能坚定不移,你自然能做好,因为你的心性已经提高上去了。”[1]我就记住了“坚定不移”,无论那个不要修的念头怎样强,我就告诉自己,我要“坚定不移”,我就是坚持学法。我很感谢当时和我一起学法的同修。我早上经常会起不来,初期都是靠同修早上一个个的电话把我叫起来。我就是靠着学法,从这个状态里走出来。因为师父告诉我们:“法能破一切执著,法能破一切邪恶,法能破除一切谎言,法能坚定正念。”[2]
营救平台 讲真相 体悟做而不求
二零一八年七月,在师父慈悲引导下我来到了营救平台。营救平台的使命是协助大陆大法弟子主体,把真相带给中国大陆的公、检、法、司部门的众生。营救平台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修炼环境。我在这里学法、发正念、讲真相。在这里,我的心性和对法理的认识得到了很快的提升。在打电话讲真相的过程中,也发现了很多的执着心,也淡化了很多。在这里很感谢同修无私的帮助和交流。在这里交流一下我在平台讲真相的体会。
在这一年的打电话中,我的体会是,我的使命是讲真相。而众生也是要选择的。我们讲真相,当然都是希望对方能明白真相得救,但是我却不能执着对方的反应。师父讲过:“那么有的人想了,我的目地就是考大学。当然学习的目地就是不断的向更高层次上发展,小学、中学、大学的,你也不能老在小学里呆呀,肯定是这样的。那么我们想上大学这也不错,可是哪,如果你不好好学习,你脑子里头想着上大学上大学,老是上大学,我说那就是执著。”[3]“那么你对的起家长,对的起这个学校老师,你自己努力把学习搞好,你不就自然上了大学嘛。你老想上大学、上大学,你学习不好你能上的了大学吗?你不用老想上大学、大学,你上不去不白搭吗?你不去想大学的事,你就努力学习好就行了。你把学习搞好了不就有了大学吗?有了研究生吗?就是这样个道理。”[3]
我在师父讲的这个上大学的例子中,体悟到:上大学好比是我们讲真相的目地,要众生明白真相得救,但是我不能老想着这个。而不执着上大学,静心努力好好学习,就自然会上大学。我平时做好学法炼功和发正念,还有自身的修炼,讲真相的效果就会好。因为自身修好了,提高自己的心性,“心性多高,功多高”[1]。师父讲了:“你要救他,你讲出的话消不了业、去不了他的执着,你怎么能救他?!你要想救他,你就得自己是个修炼人,你讲出的话是有能量的,能消除他的偏见、执着,能起到这样的作用,能抑制住他当时思想中不好的那些个捣乱的东西,你才能把他救了,包括各种环境讲真相,是不是这样?”[4]而执着对方的反应,抱着要改变他的想法的基点去讲真相,就不好。
师父明示:“带有自己目地的人对别人讲话想改变别人,或者是想要说服别人,你讲出的话再有理,别人也很难完全接受,也打动不了人的心。为什么呢?其实我告诉大家,是因为你讲出的话带有你所有的思维。你在常人中各种七情六欲,甚至于你执著的东西很多,你讲出的这一句话中都带有复杂的思想,就使你的话没有那么大的力量,很分散。再加上要对别人说什么的时候,往往站在自己的观点上,它不一定符合宇宙的法,所以从这一点上讲又没有真理的力量。那么在对别人说什么的时候又加進了保护自己的东西,自己别受到伤害,也就是说你说话的目地又不纯了,那么这样一来使说出的话就非常的飘。”[5]
最后愿用师父《洪吟》中的《道中》和同修共勉。
心不在焉
与世无争
视而不见
不迷不惑
听而不闻
难乱其心
食而不味
口断执着
做而不求
常居道中
静而不思
玄妙可见
以上是我的修炼经历和体会,如有不在法上的,还望同修慈悲指正。
叩谢慈悲伟大的师尊!
谢谢同修!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排除干扰〉
[3]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法解 》
[4]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六年纽约法会讲法》
[5] 李洪志师父著作:《瑞士法会讲法》
(二零一九年新西兰法会发言稿)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9/9/28/1800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