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奇志,男,汉族,一九六九年二月生,辽宁锦州人,二零一七年四月至二零一九年八月任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局长。王奇志在任职的两年多时间里,积极跟随中共,指挥迫害辖区内法轮功学员。在他上任初期,凌河区各派出所就纷纷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在接下来的两年多内,凌河区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绑架、关押,甚至被诬判入狱。以下是他指挥参与的部分迫害案例:
一、骚扰案例
二零一七年四月,凌河区石桥子派出所到法轮功学员家骚扰,警察非要见到法轮功学员本人,说上边要了解情况。
二零一七年五月初,凌河区龙江派出所警察骚扰辖区的几位法轮功学员,他们去了法轮功学员郝秀谨家里两次,还在其家中照了像;还去了韩姓和赵姓法轮功学员家,还向法轮功学员要电话号码。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日中午,凌河区凌安派出所警察骚扰法轮功学员于淑凤和蔡亚茹,警察问:“你家几口人?还炼不炼法轮功?”又问:“你什么血型?你家有没有资料和书?”
二零一八年五月中旬,凌河区紫荆派出所所长叶林带着一群警察骚扰辖区内法轮功学员,先后敲门十余家。敲开门之后,叶林自报家门:“我是紫荆派出所新来的所长。”然后他们质问主人还炼不炼法轮功,并强行拍照,录像,在室内随意乱翻,还强迫主人签名画押。在多处都遭到了主人拒绝。
二、非法抄家、绑架、关押案例
二零一七年七月八日,凌河区马家派出所在一家超市绑架了法轮功学员韩玉杰,并对其非法抄家。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晚上,凌河区康宁派出所协同锦州市反×教支队,共出动警力十多人,非法闯进锦州法轮功学员高亚会家,非法抄家,当时高亚会刚做完股骨头手术,生活不能自理,警察打120救护车强行把人带走,关进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八日早,凌河区马家派出所和街道协同锦州市公安局反×教支队和凌河公安分局,将六四一华兴小区法轮功学员陈萍从家中绑架,并将陈萍关进锦州市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下午六点左右,陆姓、孙姓两位六十多岁的女性法轮功学员被锦州火车站派出所警察绑架到凌河区锦铁派出所,锦铁派出所对二人的家非法抄查。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下午六点左右,锦州法轮功学员王学贤在果园被凌河区凌南派出所绑架,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凌河区菊园派出所将辖区法轮功学员王娇绑架,非法拘留五天。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凌河区龙江派出所协同锦州市公安局反×教支队和凌河公安分局,将法轮功学员姜凤敏绑架,关押,当晚对其非法抄家。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九日下午四点至六点,紫荆派出所和凌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将法轮功学员张月华绑架,被关押数日后释放回家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中午,凌河区正大派出所警察协同锦州铁路公安处警察,闯入锦州市凌河区法轮功学员徐秀云的家,实施非法抄家,并将徐秀云的外孙女绑架。
二零一八年九月一日十六点左右,凌河区锦铁派出所警察将法轮功学员赵玉琴(赵玉芹)绑架,并对其非法抄家。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六日,凌河区锦铁派出所将法轮功学员刘万胜绑架,因刘在检查身体时疑患有肺部传染病,被放回。四天后,一月二十日,锦铁派出所十几个警察非法闯入刘万胜的租房处,强行将其绑架劫持,送进锦州看守所关押。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凌河区锦铁派出所警察闯进辖区内法轮功学员贺玉珍的家,实施抄家,之后将贺绑架、关押。
三、非法判刑案例
二零一七年八月四日,法轮功学员徐秀云和鲁秀英被锦州车站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转交给凌河区正大派出所,正大派出所所长苗志宏将二人送到锦州市看守所关押。之后,凌河区公安分局和正大派出所将徐秀云非法构陷,徐秀云被诬判四年,现在仍然在辽宁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晚六点多钟,凌河区铁新派出所警察闯到法轮功学员徐桂贤的家中,把她绑架关押。二零一九年三月初,锦州市凌河区法院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枉判徐桂贤四年非法刑期。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徐桂贤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二零一九年四月中旬,法轮功学员周玉祯在发真相资料时,遭不明真相的卖菜商贩恶意构陷,凌河区锦铁派出所出警,跨辖区绑架,并将周玉祯转交到锦州市古塔区国保大队,现在周玉祯面临被非法判刑。
以上是王奇志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分案例。佛法是慈悲的,但威严同在,希望曾经参与迫害过法轮功学员的人,不要把自己和家人未来的路堵死,如果你被法轮功学员把你的名字提交给美国国务院,你和你的家人及子女就失去了到发达国家旅游、经商、留学、定居的机会,而且会面临着未来正义的审判。
再次奉劝锦州市所有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警察和其他相关人员,赶快惊醒,从王奇志等人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事例中吸取正面教训,静下心来,看看明慧网,看看《九评》,了解一下法轮功真相,用你善良的本性主导你的言行,不再参与迫害,不再与中共邪党为伍,悬崖勒马,用你的职位保护法轮功学员,为自己选择光明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