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法轮功,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安头目于霆落马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宁夏报道)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于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公开简历显示:于霆,男,汉族,一九六五年二月生,一九八九年工作,一九八七年入邪党,硕士研究生学历。二零零四年四月,任中卫市副市长。二零零九年一月,任中卫市委常委。二零零九年二月,任中卫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任中卫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副秘书。二零一六年九月,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副秘书长,巡视员。二零一八年十月,任自治区党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被调查。这是国安委成立以来中共首个省级落马官员。

中共的“国安”、“国保”、加上军情机构“总参谋部二部”,这是中共迫害民众的三大专职特务机构。

三大特务机构负责的范围不一样,但手段基本一致,都是以偷、抢、摸、骗、诱、胁、买等下三滥手段获得情报上交主子。具体操作常见的方式如卧底、监听、定位、线人、犹大、收买、示好、拉拢、色诱、威胁、探听、测算、蹲坑、绑架等,还有用科技手段刺探情报如截留上网信息、监控电脑手机、微型摄像录像、人脸识别、语音识别、信用分析、车站机场海关报警系统等,无所不用其极。再加上中共的编外情报信息人员——各级党政人员,中共在大陆已经实现了监控网络化、网格化、网监化为一体的大数据网特机制,时刻监控监视刺探着民众的活动信息。

中共在迫害法轮功前,就已经对法轮功秘密地调查了很长时间了,全面迫害发生后,中共豢养的那些形形色色的特工便秘密开展情报工作,为当局提供迫害决策。在政法系统浸淫近十年的于霆,背着迫害法轮功的政绩,跻身“国安”省级大员要职,成为中共的特务头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流氓集团发动了对法轮功群体的迫害,于霆就积极追随江氏流氓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特别在任职自治区政法委副书记、国安办副主任期间,对自治区的法轮功学员全力迫害。

据明慧网资料记载: 二零一七年,宁夏至少八十名法轮功学员遭受各种方式的迫害,其中有六人被非法判刑,十三人遭非法关押、拘留(其中有五人被非法批捕),七十一人次遭非法抄家、绑架短时间拘禁、电话骚扰、到家敲门、入室后非法拍照、录音、问话等。

二零一八年,宁夏各地区法轮功学员至少有一百一十五人次遭受各种方式的迫害,其中一人在频繁的骚扰迫害中离世,非法判刑六人、非法关押拘留十四人次(其中遭非法批捕“听证”四人)、绑架短时拘禁被抄家至少四十七人次、骚扰四十八人次;石嘴山市发生两次大规模绑架迫害案例,吴忠市发生一例三十多人被绑架勒索案例。

1、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高级工程师谢毅强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六年九月四日,法轮功学员谢毅强在宁夏贺兰县金贵镇被公安警察制造的唯一报案人兼证人诬告,遭办案警察绑架、扣押,后被非法关押到银川市看守所迫害。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贺兰县法院对谢毅强非法开庭,谢毅强家人代谢毅强聘请了两名律师为他做了无罪辩护,本人也当庭做了无罪陈述;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被贺兰县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谢毅强不服提出上诉,贺兰县检察院提出抗诉。

银川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下午非法开庭(二审),谢毅强依法做了无罪陈述,两位律师依法做了无罪辩护;八月二十七日家属接到律师发来的银川市中级法院的《刑事判决书》,谢毅强被二审加刑迫害,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2、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林管站苏青玲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六年九月,法轮功学员苏青玲、曹桂兰再次被绑架、非法抄家、非法批捕,一审后两人分别被宁夏永宁县法院非法判刑两年、一年半,永宁县检察院以“量刑畸轻”抗诉,银川市中级法院二审后,竟然给两人分别加刑两年、一年。

3、曾遭七年冤狱 宁夏栾凝再被冤判十年

在宁夏政法委、610的操控下,宁夏银川市中级法院已在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六日下达非法判决书,冤判法轮功学员栾凝十年刑期,并勒索罚金十万。此前二月十四日,银川市中级法院非法对栾凝开庭,银川市检察院构陷栾凝的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当庭律师指出: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都是人为制造的。这是宁夏政法委、610、公检法人员相互勾结联合制造的又一起冤假错案。据悉,因栾凝是“头头”,所以被非法判了重刑。

4、宁夏石嘴山市法轮功学员黄云龙遭诬判七年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日一大早,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当地派出所警察开着七辆警车,一路警笛大作,惊扰百姓,闯到黄云龙的住处,一伙人下车将黄云龙的家四周包围住,掠走了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大法资料等私人物品。
五月十日当天,石嘴山市政法委、610操控公安、国保人员对全市法轮功学员统一实施非法抄家、绑架、劫掠,不开门的就撬开,撬不开的就用电钻钻开。据不完全统计,当日至少有十四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抄家、绑架、劫掠、骚扰等迫害。黄云龙被劫持到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国保大队秘密关押、审讯,后被非法关押在石嘴山市第一看守所遭迫害。

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黄云龙被迫害出严重症状―尿血、吃不下饭,一度生命垂危,被送到当地医院抢救,经检查患有两种癌症等疾病,病程已达中晚期。警察这才让家人给他办了保外就医。二零一八年七月底,十分虚弱的黄云龙回到家中。

二零一八年九月上旬,大武口区法院人员通知黄云龙:要在近期对黄云龙非法开庭,具体的日期另行通知。在这期间,黄云龙在家中忍受着疾病的折磨和严密的监控。由于当地公检法机构封锁消息,大武口区法院对黄云龙的非法庭审秘密进行。已获悉,大武口区法院已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或十二月对黄云龙非法判刑七年。

5、宁夏盐池县宋来平被非法判刑

宁夏吴忠市盐池县六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宋来平,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并勒索罚金三千元。他当庭提出上诉。二审已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在吴忠市中级法院非法开庭。

被非法羁押在吴忠看守所期间,宋来平因为脑血栓、高血压症状进一步恶化,一直处于高危状态,近期又出现偏瘫症状而被送到当地医院就诊,却因病情严重而被医院拒收。看守所多次向法院、政法委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均被拒绝。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五日上午八时左右,宋来平在街上行走时被带队蹲坑的盐池县国保大队副队长韩芳绑架到盐池县花马池派出所。警察将宋来平挟持到盐池县医院体检,血压达200多。在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下仍然把宋来平挟持到盐池县拘留所进行非法行政拘留。据悉,四月中旬初,盐池县花马池镇派出所所长郝瑞刚发现自己的私家车上有法轮功真相资料,就调阅监控录像并派人查找、蹲坑、跟踪被怀疑对象。

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十点多,盐池县法院在青铜峡市法院第四法庭进行非法宣判。在政法委的授意下,法官刘婧在毫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故意错误适用法律法规,在案件证据来源不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诬判宋来平有期徒刑一年半、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宋来平当庭提出上诉,并在十日内提交了书面上诉状。

在非法宣判后,法官刘婧和宁夏盐池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又到吴忠看守所再次胁迫宋来平进行所谓的“补证“工作,再次遭到宋来平严正拒绝。宋来平在被非法送入吴忠看守所时,由于脑血栓、高血压,身体不符合被羁押条件,但却被强制捆绑灌药,强行降压送入看守所羁押遭迫害。

6、宁夏吴忠市王红彦、张秀英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八年三月初,吴忠市青铜峡市法轮功学员王红彦和张秀英被青铜峡市法院分别诬判两年和一年。青铜峡市法院只在开庭当日才通知家人,律师无法到庭辩护。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法轮功学员王红彦外出时,被青铜峡市国保大队王浩带人绑架,然后,警察又到王红彦家非法抄家,抢走了她的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等物品。随后,王红彦被劫持到吴忠市(地点在青铜峡市)看守所关押。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当晚十点左右,国保人员又到法轮功学员张秀英家,将她带走,也抢走了张秀英的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等物品。随后,张秀英也被劫持到吴忠市看守所关押。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王红彦、张秀英被“取保候审”回家。

她们回家后,青铜峡市国保大队王浩多次打电话恐吓逼迫她们写“思想汇报”。后来,王浩还到张秀英家中恐吓逼迫她写第三次的“思想汇报”,张秀英说不会写,王浩说:按照网上的抄。王浩上门逼迫恐吓后,张秀英出现了病症。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八日,邪党开“十九大”时,王红彦和张秀英被青铜峡市公安局国保人员骗入吴忠市看守所关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王红彦和张秀英遭青铜峡市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八年三月初,青铜峡市法院执法犯法,只在开庭当日,才通知家人,律师无法到庭辩护。王红彦被诬判两年,张秀英被诬判一年。

详情请看明慧网刊登的《2017年宁夏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2017~18年宁夏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 。

由于篇幅有限,仅举部份案例,于霆在中卫市的恶行就不一一列举了,这些被诬判的法轮功学员及被绑架到拘留所、看守所、劳教所、洗脑班等黑窝的法轮功学员,在被绑架前,无一例外的都被政法委、六一零、国安、国保蹲坑、监听、定位、线人、人脸识别、电话监听、网络监控等特务手段控制了。作为自治区政法委副书记、国安办副主任的于霆对本地区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罪责难逃。

今天,于霆这个手里沾满法轮功学员鲜血的人权恶棍,被中共毫不留情的卸磨杀驴了,这是他的报应,在此奉劝还痴迷不悟参与迫害的人:看清形势,天灭中共在即,立即停止作恶、保留迫害证据、弥补过失是唯一的生机,不要给中共当替罪羊。

于霆
于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