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就这样,我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去了法轮功的教功点,半天的时间学会了四套动功,回家后感到身体从未有过的舒服,病痛全无。法轮大法的神奇、奥妙震撼了我的心灵,炼功第三天我看到了宝书《转法轮》,当我看到“真、善、忍”三个字,从自己内心感觉到这就是我要找的。大法使我重获新生。
修炼后家人看到我身心的变化,丈夫、女儿、儿子、我的母亲、婆婆,小叔、邻居等都和我一块炼起了法轮功。我们无比快乐啊!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氏集团发动了对法轮功史无前例的诽谤、迫害。我以受益者的良知,并且抱着诚挚心,要向他们说明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我踏上了去北京上访的旅途,在天安门,亲眼目睹了警察持枪(枪把)等各种打人的工具,疯狂的打击手无寸铁的善良民众,当时我一下就傻眼了,就在这时几个警察将我摁倒在地,用冻实了的矿泉水瓶猛打我的头,拳打脚踢不由分说将我拖上了满是法轮功学员的大客车。我的心在流血,这些警察是怎么了?
我几次上访被抓,被罚款被抄家,尽管家庭财物损失巨大,可大法在世间蒙冤,我不能就这样让这些世人听信它的诽谤、毒害。二零零一年我主动负责起接送经文、传单等讲真相工作,于二零零二年十月被绑架、非法判刑,二零一一年十月走出冤狱。通过学法和同修们的交流,深感自己与大法要求在做好三件事上的差距,马上调整心态,溶入助师正法的整体。
给公安局刑警大队队长讲真相
记得诉江大潮刚开始的时候,一部份同修的诉状顺利的抵达,一部份被拦截。一天早晨,一个同修到我家说信件被拦截,我告诉本村的同修去邮局讲真相,邮局的工作人员说是公安局的命令。第二天,我约一位同修和我一起去公安局讲真相,同修说不去,可以叫几个同修帮你发正念。一句话提醒了我,讲真相救人需要正念。一看时间是中午十一点马上到下班了,我对她说:我有正念自己去。
到了公安局门口,看到出出進進的警察怕心一下就上来了,有点紧张了,我问自己怕什么?噢,不就是怕自己身名利益受到伤害吗?多么大的一颗为私为我的私心,我马上抓住它。对师父说:师父,这不是我,我不要它,我今天就是来救人的,把众生得救放在第一位。瞬间,我整个人被正的能量包围着,与一切不好的邪的因素隔绝了,无比的高大,感觉师父就在我身边。
把电动车稳稳当当的放在门口,進去后先做了登记,哪村的、叫什么、来找谁干什么?没带手机、也没给他手机号,一个警察告诉我要找的人在哪,刑警大队队长孙某某。他的办公室的门开着,四、五个人正在聊天。我在门口微笑的站着,孙某问:你找谁?我说找孙某,他说你认识他吗?我说认识,就是你(凭直觉)。他问我什么事?我说问你几个问题可以吗?他说可以。
我说法律面前是不是人人平等?他说是;我说江泽民犯法算不算犯法?他说算。我问:那老百姓可不可以告他?他说可以呀!我又问邮局私自拦截个人信件算不算违法?他说算。那江泽民利用他手中的权力诬陷法轮功捏造事实,无辜的迫害法轮功学员,迫害死那么多人,难道不应该告他吗?他说应该。那为什么控告江泽民的信件被拦截?他说:“我不知道,我又没在邮局工作。”我说,我们去了邮局问为何拦截我们的控告信,邮局说是公安局下达的命令。”他否认,说:“你去告他们吧。”我说:“那就连你一起告吧?”他问为什么?我说:“这么多年你在这个位置上能说没参与过迫害法轮功学员吗?”
接着我借机给他讲了真相,并告诉他我们现在只告江,不告别人,是在给人明白真相的机会。他问我还有事吗?我说二零零二年我无辜被抓时,我的住所被抄,一万多元的财产落哪去了,我得澄清啊,得想着归还我啊!他说那时我还没接任哪,你去找侯某吧。我说:“你明知道侯某死了,还让我找他?他说你也知道他死了。我说他迫害法轮功都上“恶人榜”了,他不相信善恶有报,他不听善劝,他惨死的事全世界都知道。不过这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我希望你能分清正邪,远离灾难。最后我问他退党了没,他说退了。我说真的假的,他说真的真的。我说那就是你看清了共产党的邪恶,跟着它会把自己害了。他说是,是。
四十来分钟的谈话,气氛祥和,我很轻松的离开了。回家的路上,我感到法理从未有过的清晰,原来众生没有贵贱高低之分,由迫害、被迫害,升华到救度与被救度。原来众生都是等着得救的。师父法理早就都讲明了,我们做到了、真修了,才能看到和感受的到大法的无所不能。只有大法能救人,我们的心性符合了法对我们的要求才能救了人。
去检察院讲真相
再说说去检察院讲真相的经过。因时常有迫害发生,我和被迫害同修家属去检察院,经常打交道也就认识了。这次我们要找的科长一开门看到我们,就大发脾气,并说不许你们進门。我赶紧调整心态,稳住心,我是来救人的,不是和你争对错的。
我的心一稳,大法慈悲、威严的能量立刻抑制了邪恶因素,他的态度立即变了,微笑着说:“有话進来说。”我们進去和他讲了真相,象朋友交谈一样。这说明只有我们的心性符合法理对我们的要求的时候,才能多救众生。
我还有很多未修去的人心,希望同修们共同精進,做好三件事。有不符合法的,敬请同修指正。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9/7/9/1783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