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检察院人员遭恶报案例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中国司法界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重灾区,也是恶报频发的重灾区。

明慧网报道,自二零零九年七月,辽宁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两名检察官因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恶报,得了白血病,在明慧网上曝光之后,一位检察官说:“哪止两名,有好几个了。不止是白血病,肝癌最多,检察院死一个,法院就死一个;法院死一个,检察院就死一个,而且说的很准。法院的人说检察院丧门,检察院的人说法院丧门。这次搬家,两院分开了。”

“法院死一个,检察院就死一个”,多么可怕的恶报,多么密集的恶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三月四日《迫害法轮功 中共检察院人员遭恶报》一文报道了77例中共检察院人员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遭恶报的案例,本文在此基础上查漏补缺,增补了38例同类案例,总计115例,实际上,这仍然只是现实恶报的一部份,还未曝光出来的可怕恶报将更多。

中共无神论的毒害使很多人不信不怕恶报,胆大妄为,恶事做尽、坏事做绝。然而不信恶报,恶报却上门。善恶有报是天理,多行不义必自毙。而有德行,必有福报。保护善良守法的法轮功修炼者,您将功德无量。

据清《德育古鉴》记载,刑部主事康僖公屠勋曾住狱中,详细询问每个犯人的罪情,发现有无辜之人后,暗中告知尚书,尚书核实后,释放了十多个受冤的无辜之人。屠勋还提议每五年派减刑官核实案情,为无辜者平反,尚书为他奏明皇上后获准。屠勋也曾被派作减刑官,梦见神告诉他说:“你命中无子,减刑之议,深合天心,赐汝三子,皆衣紫腰金。”他得善报有了三个儿子,后来都做了大官。

欧阳观有学识德行,曾当过泗、绵二州的判官,对案件的审议判罪很下功夫,唯恐有冤情。他曾把公文带回家处理,每每再三推敲能否免除人的死罪,以免不该死的被误判死刑,常常为不能免除人的死罪而叹息。他死时,儿子欧阳修还未成人。母亲曾将这些事告诉欧阳修,并对他说:“我不知道你将来能不能有所成就,但我知道你父亲一定会有品行好的后代。”后来,欧阳修果然考上进士,成为一代贤相。皇上追封他的父亲欧阳观为郑国公。

古时传朱子训幕僚仆役说:“古云公门中好修行,何也?……在人艰苦孤危之时,扶持宽容一分,胜过他人所做十分。若能解开冤屈,释放贫人,教愚扶弱,而不乘危索骗,不因贿拷打,不故意冤枉,不肆意乱法,则一日里可以行数十善事。长久累计,自然吉庆日至,子孙昌盛。”

是选择为了眼前利益,追随江氏流氓集团迫害善良的修炼人,与罪恶的中共为伍奔赴地狱,还是选择尊重法律,利用您的有利条件保护尊重修炼真、善、忍的善良人,获得神佛的庇护,拥有平安、光明的未来,也全在您的善恶之间。

将这些恶报信息整理出来,希望世人、尤其公检法司系统的人们清醒,为自己的生命和未来负责,不再参与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不再让这些恶报悲剧重演。希望您选择良知和正义,为自己和亲人开创一个美好的未来。

1.哈尔滨市南岗区检察院检察长王景侠遭恶报被查

王景侠,男,一九六三年四月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检察院检察长,原哈尔滨市双城区法院邪党组书记、院长;双城区检察院邪党组书记、检察长。为满足个人私欲,王景侠听命于江泽民邪恶犯罪集团,充当迫害帮凶,疯狂迫害按真、善、忍准则做好人的法轮功修炼群体。其仕途在迫害法轮功中一时升迁,也在天理报应中瞬间跌落深渊。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王景侠被宣布因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黑龙江省鸡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立遭恶报

据大陆媒体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讯,黑龙江省鸡西市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立长期在区、市级检察院任职:从一九九九年十月至二零一四年七月退休,前后任鸡西市鸡冠区检察院技术科科长、鸡冠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恒山区检察院检察长、鸡冠区检察院检察长、鸡西市检察院党组成员、鸡冠区检察院检察长、鸡西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任期内,刘立积极推行、执行人权恶棍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指令,非法起诉多位法轮功学员,并非法判刑。

3.原哈尔滨市检察院检察长杜松岩遭恶报在北京跳楼自杀

杜松岩,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七年任哈尔滨市检察院检察长,任职期间,正是江泽民疯狂迫害法轮功最严重时期,他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哈尔滨市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中,因判刑致死人数为九人,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二零一一年,他退休。不到一年就遭恶报,于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凌晨四点四十分在北京跳楼自杀,终年六十一岁。事后,即使邪党媒体《哈尔滨日报》进行掩盖,谎称是“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去世”,内部人士都知道他是在北京跳楼自杀的。

4.原黑龙江省勃利县检察院检察长胡士邦患病死亡

胡士邦,男,黑龙江省勃利县检察院检察长。在他担任检察长期间,对法轮功学员宫淑莲、孙荣孝、杨孝松、于桂荣、郝玉英等非法批捕和起诉,导致这些法轮功学员被判刑送监狱迫害。后来胡士邦在任期间病死,终年五十岁左右。

5.黑龙江依兰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翟英凯、陈玉杰被立案审查

依兰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翟英凯、公诉科原检察员陈玉杰,未严格审查证据,造成无罪群众被羁押追诉,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6.高洪波遭恶报被开除公职

高洪波,女,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不听从法轮功学员的劝善,一意孤行迫害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九年一月遭恶报被开除公职,羁押在鸡西看守所,据称高洪波是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7.吉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吴长智遭恶报被调查落马

据中共官方吉林省纪委监委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消息,吉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吴长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被纪委审查和监察委调查。

吴长智,男,五十六岁,吉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原松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吴长智在任职松原市检察院检察长期间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期间,松原市法轮功学员华玉茹被非法重判十一年,她的丈夫马子富被非法重判十年。吴长智任吉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吉林省发生一百多起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案例。

善恶有报,毫厘不爽。吉林省政法委头目吴长智参与迫害,自食恶果遭恶报落马。这是吉林省政法系统继吉林省政法委“610”头目孙恒山、法院系统长春市中级法院原院长张德友、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院长张凤军、德惠市法院院长袁中山、吉林市丰满区法院院长王君先、四平市中共邪党政法委书记孙艳军、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法院副院长田博秋等又一参与迫害的检察院头目遭恶报。

8.吉林省长白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祝冰岩遭报应被查落马

祝冰岩(祝炳岩),男,一九六六年十二月生,二零一一年八月任吉林省长白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二零一五年又兼任刑事检察部部长,二零一八年八月被查落马。

祝冰岩在长白县检察院任职期间,追随中共江氏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弃天理良知于不顾,违反法律,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批捕、起诉,造成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遭受冤狱迫害。祝冰岩因此造业深重,受到了天理报应。

9.非法批捕法轮功学员,榆树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肺癌死亡

柴玉峰,男,吉林省榆树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主管刑事案件和非法批捕法轮功学员)兼反贪局局长,榆树市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多半都是他一手经办、签字、批捕。中共江氏邪恶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不择手段、不讲法律、莫须有定罪,柴玉峰为了一己私利,受上级控制摆布,也不例外,无知的对法轮功学员犯下了大罪。于二零零八年六月八日(黄历端午节)遭恶报,身患晚期肺癌死亡,年仅四十二岁。

10.吉林舒兰市检察院检察长、原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侯长富遭报

据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辽源市消息,舒兰市检察院检察长、原舒兰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侯长富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被监委监察调查。

侯长富,男,汉族,一九七零年生,历任吉林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吉林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支队长;二零一零年八月任永吉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任舒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任舒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在任期间积极追随江泽民流氓犯罪集团对法轮功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政策,大肆绑架当地法轮功学员,尤其在任政法委书记的五年中,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构陷、绑架、抄家、拘留、办洗脑班、非法判刑等恶行罄竹难书。

11.舒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郑凤臣遭报被调查

据通化市二道江区监委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消息,舒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郑凤臣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正被二道江区监委监察调查。

郑凤臣,男,汉族,一九六二年八月生。二零零八年三月任吉林舒兰市法院副院长兼纪检组长;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任舒兰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二零一八年九月任舒兰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人选;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任舒兰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12.辽宁盘锦市政协副主席、原盘锦市检察院检察长刘铁鹰遭报获刑九年

刘铁鹰,男,汉族,一九五四年五月生,二零零三年五月至二零一三年一月,任辽宁省盘锦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检察长。二零一三年一月至二零一六二月,任盘锦市政协副主席。刘铁鹰长期在检察院工作,是辽宁省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自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一三年,盘锦市检察院非法批捕了至少四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并非法判刑,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目前被反贪落马的中共高官,几乎都是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捞取政治资本的人,包括迫害法轮功的“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的头目周永康、薄熙来、李东生。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刘铁鹰遭恶报,因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二零一六年二月二日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刘铁鹰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获刑九年,并处罚金一百二十万元。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3.对法轮功学员非法下达逮捕令,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猝死赴黄泉

李秀丽,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负责承办对公安机关等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等工作。十几年来元宝山区公安局对法轮功学员的构陷案件上报检察院以后,李秀丽一律给定性为刑事案件而下达准予逮捕的批示。任职期间,至少对三十二名元宝山区的法轮功学员非法下达逮捕令,致使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好人锒铛入狱,遭受迫害。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四十八岁的李秀丽在检察院楼道内倒地而亡。

14.内蒙古正蓝旗检察院检察长李胜革遭恶报突发心脏病猝死

李胜革,男,五十一岁,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检察院检察长。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清晨,出门下楼梯时,突发心脏病猝死。李胜革曾经追随中共邪党,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虽然仕途一路走高,却提前为中共陪葬。

李胜革曾在锡盟多伦县检察院工作,检察院罔顾法律尊严和事实依据,明知被抓的都是好人,却很快下达批捕令。法庭上,李胜革充当检察院第一公诉人,协助法官违法判决,导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为自己辩护时,李胜革极尽诋毁之词,谩骂法轮功创始人,攻击法轮功,当庭公开谩骂法轮功学员,叫嚷:你们只能低头认罪。

15.迫害法轮功,锡林浩特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晓军恶报坠亡

陈晓军,内蒙古锡盟锡林浩特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主管控申、对上诉案件负有主要责任,因对法轮功学员非法起诉而导致无辜的善良人遭到非法判刑而遭到恶报。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陈晓军正在包头市某医院陪其母看病,这时他接到纪检部门的电话,随即他从十八层高楼跳下身亡。

16.田忠宝,内蒙古锡盟中级检察院检察长,在陈晓军跳楼前不久的二零一九年一月十日,被中纪委以严重违法违纪带走调查。

17.王林森,四川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批捕科科长,遇车祸夫妻双亡。

18.多行不义,检察院警车突然起火,被烧成黑炭

二零零七年三月五日上午,河北涞源县法院对涞源县后泉坊法轮功学员李艳萍第二次非法开庭。法轮功学员在法院门口向警察讲真相,要求无罪释放李艳萍,有些警察被感动。警车在法轮功学员“法轮大法好”的呼喊声中匆匆离去。

当天下午,涞源县城一辆标有“检察”字样的警车突然起火,黑烟滚滚,在车旁闲聊的司机竟毫无觉察,待消防车赶到将火扑灭时,警车已烧成黑炭。

19.河北省香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曹宏艳遭恶报,独子意外身亡

曹宏艳,河北省香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自任副检察长以来,她分管检察院的立案监督、批捕工作,主管非法批捕法轮功学员,致使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刑期高达八年,二零一六至今,香河县先后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曹宏艳都是主管。二零一七年底,曹宏艳遭恶报,其在国外留学的年仅二十几岁的独子周某意外死亡。

20.河南项城市检察院检察长李磊遭恶报被调查

李磊,河南省项城市检察院检察长,积极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项城法轮功学员,无视法律尊严,制造了很多冤案,给众多法轮功学员的家庭带来极大的痛苦和经济上的损失,李磊遭恶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

21.河南周口市检察院检察长高德友遭报被查

高德友,河南省周口市检察院检察长,自二零一五年四月担任周口市检院检察长后,延续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如周口市法轮功学员孔爱萍、张东东、张卫、乔振华、张蕴慧等五人被检院移送起诉,后分别被非法判刑三至七年。其中,孔爱萍被迫害含冤逝世。二零一八年五月五日,高德友遭恶报被查。

22.甘肃庆阳市人权恶棍、甘肃定西市检察院检察长、原政法委书记秦华被查

秦华,二零一零年起曾任甘肃定西市检察院检察长,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六年任庆阳市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兼政法委副书记,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被任命为庆阳市政法委书记。秦华利用手中权力残酷打压法轮功,摧毁原本美好的家庭,致人死亡,并一度得到重用和提职,是个不折不扣的人权恶棍、沾满好人鲜血的刽子手。二零一八年五月十日遭恶报被查。

23.山西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周茂玉遭恶报被立案审查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一日,山西省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周茂玉因违纪问题,被立案调查。周茂玉被撤职、降职处分,其违纪所得被收缴。据悉周茂玉是因为利用职权在住房方面为自己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周茂玉是山西省检察系统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迫害好人,天理不容,周茂玉终遭恶报。

周茂玉,一九六九年三月生。二零零四年一月任山西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处长;二零一零年五月任山西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二零一一年五月任山西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检查委员会委员、反贪局局长(副厅级);二零一二年五月任山西省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二零一七年三月被免去党组书记职务,并责令辞去检察长职务。

作为山西省检察院检查委员会委员、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周茂玉参与了对山西省及太原市法轮功学员的非法逮捕、起诉和判刑,与公安、法院、监狱、看守所等机构狼狈为奸,互为利用共同迫害法轮功学员,制造冤假错案,把善良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送入监狱。据不完全统计,周茂玉任职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期间,至少有十九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入狱。

24.山西晋中市榆次区检察院检察长干晋左被立案审查

干晋左,男,一九六零年三月生,汉族,二零一一年五月起任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检察院检察长,盲目追随江泽民、周永康犯罪集团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善良好人,任职期间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造下罪业,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初遭恶报被立案调查。

25.非法庭审善良好人,检察院大巴摔下路崖,司法界人员死伤惨重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对一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却剥夺该法轮功学员的自我辩护权。在法庭上,该法轮功学员抓紧能说两句话的机会劝告所有现场参与迫害的人“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在自身遭受严重迫害时,法轮功学员还想着救度迫害他的人。

在对该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之后没多久,二零零八年三月,龙马潭区检察院的金龙大巴拉了一车龙马潭司法界人员从古蔺回泸州,途中车摔崖下,死伤惨重,事后当局竭力隐瞒死伤人数与实情。此事震惊全市,民众议论纷纷,都称“报应”。

26.非法批捕法轮功学员,什邡市前副检察长被逮捕、起诉

刘忠伟,四川省什邡市检察院前副检察长,任职期间,什邡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判刑。刘忠伟因充当黑社会保护伞,涉嫌黑社会犯罪被省公安厅逮捕。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五日被起诉。

27.许鹤岷,四川省检察院原副厅级检察员,因紧跟江、周迫害法轮功遭恶报,在任广元市检察院检察长、省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期间,收受贿赂五十六万余元;收受他人财物一百二十五万元。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许鹤岷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十八万元。

28.伍宏,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原专职委员、反贪局原副局长,因紧跟江、周迫害法轮功遭恶报,二零一四年十月,伍宏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被免去反贪局副局长职务,调离执法岗位。

29.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检察长杨春畅遭恶报落马

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检察长杨春畅,任职期间,助纣为虐,追随中共江泽民、周永康、薄熙来邪恶犯罪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检察院接受政法委、“610”邪恶组织的操控,与法院、公安相勾结,疯狂迫害按照真、善、忍准则做好人的修炼群体。杨春畅因此造下了巨大业力,却不思悔过,最终受到天理报应,于二零一八年七月被查落马。

30.湖北武汉市检察院检察长孙光骏遭恶报被调查

据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湖北消息,湖北省武汉市检察院检察长孙光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孙光骏,男,一九六零年四月生,汉族,二零零二年七月至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历任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政法委副书记、检察长;二零零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五年一月历任宜昌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检察长;二零一五年一月至二零一七年,历任武汉市检察院检察员、副检察长、检察长及武汉市政法委委员。

孙光骏自任职以来,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指使手下对宜昌地区多名法轮功学员非法立案,收集伪证据、枉判。二零零七年一月份,孙光骏在作所谓新年工作报告中,竟炫耀宜昌市检察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

31.山东博兴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磊遭恶报被查

王磊,男,一九六四年七月生,高中毕业后考入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检察院,二零零二年晋升一级检察员,后任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中共党组副书记。其在任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期间,听命于中共,参与迫害法轮功,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批捕、起诉,致使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遭受冤狱迫害,埋下了自己遭恶报的根。二零一八年八月,王磊由于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被审查调查。

32.山东省日照市五莲检察院检察长武传忠猝死

武传忠,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检察院恶党书记、检察长,于二零一八年十月末(约十月二十四日)突然猝死,终年五十七岁。

日照市五莲检察院是中共山东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检察院,近几年来,该检察院紧跟恶党迫害政策,已构陷数起法轮功学员的冤案,导致许多法轮功学员被诬判,被非法关押到监狱遭受迫害。目前,还有几例正在非法起诉阶段。作为检察长,武传忠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3.追随江氏集团遭天理报应,原莱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徐志涛被立案调查

徐志涛,男,一九六八年生。二零一零年一月,从烟台市检察院调任莱州市检察院检察长,二零一七年一月被免去检察长职务,调任烟台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其任职莱州市检察长期间,检察院与法院、“610”邪恶办公室互相勾结,非法批捕、构陷吴加俊、孙寿煜、崔丽丽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致使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吴加俊在山东监狱被迫害致死。在这些批捕、构陷迫害过程中,徐志涛作为检察长负有直接责任。

二零一八年四月中旬,徐志涛被立案调查。名义上是违法违纪,实则是在任莱州市检察长期间,追随中共江泽民犯罪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到天理报应。

34.胡志雄,浙江省缙云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当地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起诉、判刑都经过他签字批准。在早几年一天早上,他上班坐电梯,还没进办公室突然暴死,“610”还为其送了红包。

35.郑冰,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江苏省检察院系统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他不听法轮功学员的善意劝告,一意孤行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自食恶果,遭到天理报应。二零一九年二月十日突发脑出血晕厥倒下,二月十五日经抢救无效死亡,终年四十九岁。

36.广东湛江市赤坎区检察院彭文基、梁平波遭恶报被调查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检察院检察长彭文基和公诉科科长梁平波听命于中共,与“610”组织、法院和公安机关相勾结,把法律当作迫害手段,陷害按真、善、忍准则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彭文基和梁平波不仅违反了人间法律,他们二人也因参与迫害佛法修炼人触犯了天理天法,最终受到天理报应。梁平波于二零一八年六月底落马被调查,彭文基于二零一八年八月初落马被调查。

37.积极诬判法轮功学员,惠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思忠遭恶报被查

张思忠,广东惠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曾任广东省河源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揭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在其任期内,尤其是在揭阳市检察院和惠州市检察院任职期间,多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起诉,并遭非法判刑。仅二零一八年三月,就有多名惠州市法轮功学员经惠州市检察院起诉至法院非法判刑,如惠州市法轮功学员石雪梅、周育琴分别被非法重判九年、十年,惠州市惠东县法轮功学员何镜如遭惠州市检察院恶意起诉后,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张思忠遭恶报被查,同年九月三十日被立案审查。当局称张思忠除了受贿,还涉淫乱、搞钱色交易,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党籍,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8.云南景洪市检察院检察长杨锋遭恶报被起诉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检察院反贪局长、原景洪市检察院检察长杨锋,盲目追随江泽民犯罪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勾结公安、法院、“610”,非法批捕、起诉讲真相救人的法轮功学员,致使多名法轮功学员遭冤狱迫害,因此而造下了重大罪业,受到了天理报应。二零一八年三月,杨锋被纪委监察委留置调查,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被“双开”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