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保护一家人

更新: 2019年02月08日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二月八日】我是一九九八年得法的老大法弟子,修炼大法后,我由一个曾经只有八十斤左右的病秧子,变成了体重一百一十多斤、无病一身轻的健康人,多年不见的老同学看到后,都说我大变了一个人。而今天,我想说的是:我的家人们的故事。

总能化险为夷的老伴

我老伴今年六十五岁了,一直支持我修大法。我开始修炼的初期,我去同修家看师父的讲法录像,冬天天比较短,中午回家时,已是十二点多了,怕耽误下午继续看师父讲法,我这心里很是着急,急急赶回家,一看,老伴已把饭做好了。这可是我在婚后第一次吃上他做的一顿现成饭,真是破天荒头一回啊,我心里那个激动啊。

吃罢饭,回到同修家,我忍不住跟同修说:“我今天终于吃上了一顿现成饭,老伴给做的白菜挂面,这是老伴头一次做饭,那白菜汤是黑色的,汤里放的全是酱油,那挂面还很硬,吃起来生面味。”说的同修们都大笑起来,一同修说:“这很好了,这么支持你学大法。”

由于老伴一直支持我修大法,又有一颗敬师敬法的心,所以师父与大法也一直在保护着他。

我村是丘陵地带,耕地面积比别村要多一些,村民家中都种几亩地瓜,卖给粉坊做粉条。

一个上午,老伴开着自己的旧式拖拉机,帮村民去粉坊送地瓜,那车装的可真够高,袋子摞的有屋顶那么高,谁知,那车在半路上刹车突然失灵,方向盘不听使唤了,前面就是一悬崖,在这紧急关头,瓜主出于逃命的本能,从车顶上跳了下去,也就在这霎那间,拖拉机自己神奇的停住了,老伴下车一看,那车轱辘离悬崖边只有二、三十公分的距离了,好悬啊,那情景谁见了也会不寒而栗的。如果车翻下去,一定是车毁人亡,真是想都不敢想。

老伴回家后,激动的给我讲述了整个经过,我深深的感叹,对老伴说:“咱们赶紧诚心的感谢师父感谢大法吧,是师父救了你的命。”

还有一次,是儿子读小学时,麦收时节,学校放一个周的假,儿子完成作业后觉的无聊,就去姥姥家玩了。之后,天慢悠悠的下了一整天的小雨,当时的农村,全是泥泞的土路,自行车根本无法骑行。

开学前一天,老伴开着拖拉机去接儿子回家,他让儿子站在车斗里,手扶着自行车,由于道路太泥泞,这旧车也无法控制,半路刹车又失灵了,开進路边的一个大沟里去了,爷俩从车里爬出来,又从沟里爬上来,老伴让儿子在路上等着,自己回村里找人拖车,村里去了好几个人帮忙,其中一人回到家,跟他媳妇说,“哎哟,吓死了!那车身车斗跌在了沟里,也不知大叔那腿是怎么挪出来的,莫非就是因为大婶子学了法轮功了?真是神了!”

当时的人们都感受到了大法的神奇。

老伴身体一直很好,年近六旬的他干起活来不亚于四十岁的人,有一次挖水井,他正在井下砌井,不知咋的从井上面掉下一块砖来,正砸在他的后背上。由于是高空坠物,冲力大,当时痛的他就不能再干了。第二天去医院检查,那医生哎哟了一声说:可真险啊!他用手指给我们看,这再往上一点就是肝区,再向这偏一点就是肺,人的后背也就巴掌大这么一块不太重要的地方,这砖就砸在这个地方。他又叹一口气说:稍微偏向哪一边,都有生命危险,真是上天保佑,真是万幸啊!

象这样有惊无险的事例,他不知遇到过多少次了。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感谢师父保护!

默默受益的女儿

女儿今年三十七岁,出生时由于胎位不正,是坐生难产。当时农村的医疗条件落后,是由村里的赤脚医生接生的,孩子生下后没有呼吸,憋得那皮肤黑紫色,医生用手提着孩子的小脚丫,头朝下,倒控过来,用手不停的拍打孩子屁股,拍了十多次才听到哭声。我总感觉孩子的两条小腿有点不一样。

读初中后,孩子发育最快的时期,两腿明显的看出粗细长短有了差异,这成了我的一块心病。就在这时,我有幸走入了大法修炼,师父说:“一人炼功全家受益”[1]。

不知不觉中,女儿的两腿有了明显的变化,后来,基本上看不出有什么差异了。这可真给我消去了一块大心病,我们一家怎能用语言表达得了对恩师的感激之情呢?!

事事幸运的儿子

儿子今年三十岁了,在北京某一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在我村也算是个争气的孩子。在这个靠找关系走后门的社会里,儿子在没亲戚朋友帮助的情况下,靠自己取得这样的成功,真的是很幸运,然而这也绝非偶然。

记得儿子给我讲过这样一件事:读高中时,一天晚上,在宿舍里,他跟班长聊天,班长说:“你说的话咋都象炼法轮功的人说的呢?”儿子问道:“炼法轮功的人咋的了?炼法轮功的人那都是些好人,我妈就炼法轮功,那本书我小时候还看过,上面没有一个不好的字,没有一句不好的话,咱们还小,不懂的事太多了,可别胡乱说话,对自己不好。”班长当时怔在那里,半晌没说一句话。他那心里肯定在想:“这样优秀的同学都给大法这么好的评价,那上面为啥就这样颠倒黑白呢?”

儿子说,这样的事情他经常会遇的到。他一直都敢为大法说句公道话。高考时,儿子在某一高校几万人的考场上,考出了意想不到的好成绩,这是因为他善待大法,敬师敬法,敢说真话,神佛赐福予他的结果。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澳大利亚法会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