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现实中,我们看到,大多数被扣发养老金的同修处于被动承受迫害的状态,默认、无奈、麻木,致使同修被邪恶的“经济上截断”的迫害政策拖着走。
有的同修按照社保局的文件要求,返回了非法刑期期间已领取的养老金,而“正常”的开着退休工资;有的无力返还的,每月只有基本生活费几百元、上千元不等,非法刑期期间已领取的部份被社保局在每月的退休费中扣除,直至扣完;有的一点养老金也没给开,也不去找社保局,即使有的去找了,遇到难度也就退回来了……
这种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上的损失,给家人、周围的世人带来了疑惑与不解,给救度众生带来了难度。
师父在法中明示我们:“我过去讲过,我说实际上常人社会发生的一切,在今天,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虽然有旧势力的存在,可是你们没有那个心,它就没有招。你正念很足,旧势力是没有办法的。”[1]也正是由于大法弟子在破除经济迫害方面还存在着思想误区,促成了今天局面的发生。
下面列举几例被扣发养老金的同修的思想误区,以期大家都能够认清它,正本溯源。
1、我不缺钱,扣我那几万元钱,给我也行,不给我也行。现在主要是学法炼功,讲真相救人。找工资的人主要就是为了要钱,有钱买啥都方便。
2、找工资耽误时间,不如到外面讲真相,救一个是一个。
3、现在每月给我五百多元生活费,修炼人嘛,也没什么生活上的执著,足够了,不用找了。
4、按照“文件”我应返回社保五万多元,现在我只交两万多元,已经“少交”了,每月又给我开一千多元,相比其他同样状况的同修已经很好了,应该见好就收,如果我去找,触怒邪党,它一较真,恐怕还不如目前呢。所以我不找了,没给一分钱的人去找吧。
5、别人把工资要回来了,我借光,省时、省力,还没危险。
6、我现在状态不好,调整调整再找吧。
有的同修因为已经给社保局返回非法刑期期间领取的七、八万元养老金,又要给儿女买房还欠款,几乎全身心忙于挣钱而没时间考虑这事,更做不到主动去找社保局;有的有怕心,怕面对邪恶,怕麻烦,有畏难情绪;有的处于消极无奈状态,不积极主动看明慧网上这方面的交流文章去突破自己,对交流切磋、配合发正念不重视,还掩盖……等等。
师父说:“大法弟子从修炼那天开始,你的一生就已经从新安排了。也就是说你这一生已经是修炼人的一生,任何事情都不是偶然的了,也都不会出现偶然的事,人生路上的一切都与你的提高和修炼有着直接关系。”[2]“一个修炼者所能遇到的一切都会与你们的修炼、圆满有关,否则绝不会有。”[3]
被停发养老金的同修没有想想,自己面临的问题就是自己的修炼,是站在什么基点上看问题和给未来留下什么路的问题,是不能忽视的。
如果我们每一位被停发养老金的同修都能正念对待,用实际行动否定这种迫害,邪恶也就没有迫害的理由了。正是我们的种种人心、观念挡住了我们的路,同时也增加了站出来否定这种经济迫害的同修的难度。比如我地同修的民事上诉案,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法院社保局胜诉的民事判决,并驳回了社保局的起诉,而且同修在行政起诉社保局案一审胜诉的情况下,社保局还是坚持要扣回同修在非法刑期期间已领取的养老金(注:此事还在过程中)。这种结果的促成固然有多方面的因素,但是与大家的整体配合,和大部份被扣发养老金的同修的等、靠以及没有正念对待有很大的关系。
那么,从另一角度讲,如果被非法判刑的同修绝大部份出现这种被扣发养老金的情况,家人怎么看待我们?世人又怎么能理解大法呢?
实际上,真正能够去社保局或者走法律程序讨要被扣发的养老金的同修深有体会,那真是个修炼的过程,利益心、有求之心、争斗心、怨恨心等等很多人心都在往外冒,当我们能做到心平气和的与对方讲道理,使对方明真相而能站到支持大法这边时,已经给此人奠定了很好的得救的基础,那这不就是在救度吗?
被扣发养老金的同修如果能够归正自己的思想;能够发正念否定这种迫害;能够直接去相关部门讨公道;甚至我们能诉诸法律否定这种违法行为,都在践行着作为大法弟子成就神救度一方的神圣责任。
我们地区原来直接扣发、停发遭非法判刑者的养老金,不与家属打招呼,由于有法轮功学员站出来找社保局,甚至诉讼到法院,所以现在社保局改变了一些方式,在主动争取被判刑者家属的意见,每月领取养老金的额度自己定,也就是说,如果有条件一次性返还非法刑期期间已领取的养老金,期满回家后正常发放退休工资;若无能力返还的,在发放退休工资时,每月要开多少钱自己定(当然不能全开),余下的部份,由社保局每月扣除,直至把非法刑期期间已领取的养老金全部扣完为止。这更增加了这种经济迫害的隐蔽性,非常容易把这种迫害和直接被绑架迫害区别开来,从而默认,这就达到了邪恶“经济上截断”的目地。
我们或许是已经被扣发养老金的其中一位,或许我们没有受到这种迫害,或许我们是普通同修,或许我们是协调同修,若我们绝大部份同修都漠视这种迫害,那么我们整体的空间场,就会因为我们这些人心而加重了这种迫害因素,那我们所说的救度众生仅仅体现在和世人直接劝退上吗?有多少世人就是对大法弟子自身经历的真实苦难(病业离世、被判刑、被扣工资等等)而畏惧真相、远离大法?所以师父讲:“所以大法弟子走正自己的路你才能救了众生,才能在救众生中走过去,就这么难,救众生的难度就这么产生的。有些不知深浅的人说要救众生,其实什么是救众生都不知道。”[4]
从明慧网我们看到,有的地区已经成功的通过法律途径要回了被扣发的养老金。据了解,当地同修协调的非常好,那是在法中运作、师父成就的结果。所以,也希望我们地区和其它地区的同修,尤其是协调同修能够真正重视起来,从归正我们自身做起,真正破除邪恶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这也就是在救度众生。
以上认识如有不妥,敬请同修帮助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二》〈二零零二年美国费城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洛杉矶市法会讲法》
[3]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是圆容的〉
[4]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十一》〈二十年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