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喜在任散水头镇派出所所长期间,该派出所警察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如近年来对诉江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绑架、骚扰、抄家,导致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散水头镇十里坨村法轮功学员边长学,二零一六年一月五日被散水头镇派出所警察及玉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到玉田县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玉田县法院诬判边长学八年徒刑,非法罚款两万元。所有庭审和判刑过程法院均未通知家属,也不给判决书,更不让家属会见。后来,律师介入,才得知边长学被非法判刑,边长学上诉后,唐山市中院又非法维持原判。
边长学被劫持到冀东监狱冀东分局第一监狱三监区。边长学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长期遭受折磨,目前体重只有七十斤。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家人去冀东监狱探视边长学,狱方借口不是接见日不让见;九月六日,家属再次去监狱,狱方还是不让见,说是边长学不“转化”(即不放弃信仰“真善忍”);十一月八日,家属第三次去探监,狱方仍然百般刁难不让见,剥夺边长学家属的探视权。
李振喜作为散水头镇派出所所长,对当地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有不可推卸的罪责。在江泽民发动的这场惨绝人寰的迫害中,那些曾经参与和正在参与迫害的人,从省、市到基层,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着良心犯罪,都将面临正义的审判,善恶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