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原昆明市中级法院杨晓萍面临国际制裁说起

——给云南省、昆明市公检法人员的公开信

更新: 2020年01月01日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今年5月,美国政府告知法轮功学员及其它信仰团体,称美国将更加严格审核签证申请,对人权及宗教迫害者拒发签证,包括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如旅游、探亲、商务等),已发签证者,包括“绿卡”持有者,也可能被拒绝入境。这些人权迫害者的配偶、子女亦在惩罚之列。因此让法轮功学员向美国政府提供迫害者名单、信息。依据美国的《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对人权迫害者拒发签证、冻结资产等等。

明慧网7月21日的消息,法轮功学员已向美国国务院递交了一批迫害者名单。美国国务院官员告知,已收到名单,会进行审核并依法处理。国务院官员透露,已有多人因迫害法轮功,被美国拒发签证。

我们看到,在明慧网刊登的于2019年9月一批递交美加英澳等国政府的恶人名单中不仅包含迫害法轮功的一些首恶分子,也涵盖全国各地、各级公检法参与迫害的部门人员。其中列在第24名的赫然是云南省原昆明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杨晓萍。

杨晓萍,女,1977年5月出生,曾任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副庭长。2003年任助理审判员,2007年任审判员,后任审判长。现任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法院副院长。

在对杨晓萍的情况说明中写道:中共迫害法轮功没有法律基础,所有被非法审判的法轮功学员都没有违反任何法律。中共千篇一律的使用刑法三百条第一款“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法轮功学员判刑,但从来都不证明哪一条法律的实施被破坏了。法官是知道的,因此所有判刑都是出于政治原因而不是法律。法官必须对非法判刑及其后果承担责任。据明慧网报道不完全统计,从2001年开始至2018年8月底,已有120名法轮功学员被昆明中院非法判刑,判决刑期最短的1年,最长的7年。2008年4月至2012年1月期间,杨晓萍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参与了对李惠萍、赵飞琼、李文波等30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和迫害,杨晓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杨晓萍个人信息及恶行被提交一事,对所有还在参与迫害的云南、昆明公检法人员是一种提醒和警告:参与迫害者会被举报上恶人榜,都有可能面临国际制裁。

据明慧网报道:美国及其它西方国家这方面的制裁在中国大陆引起很大反响,很多迫害法轮功的恶人受到震慑。有些参与迫害的部门将工作人员的照片从墙上摘下以免被举报;有些警察在释放法轮功学员时说:“我没有打你吧,不要举报我,我孩子以后还要出国。”甚至有的公安局长也开始有所顾忌:“为什么要举报我们?别人孩子出国,我们孩子也要出国啊……”

这么多年来,很多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公检法人员以为自己是在 按“党”的政策,上级的命令行事。最后有什么事,都会有“党”或上级撑腰和挡着,与己无关。正因为有这些自欺欺人的想法和错觉,所以很多人才一直有恃无恐的、麻木的在参与迫害。

就以杨晓萍来说,作为一名法官,在对无辜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时,此时并不只是枉法裁判这么简单的一个问题,那些被冤判的法轮功学员因此被劫持到中共的监狱黑窝,长期遭受精神折磨、肉体摧残,有的被酷刑折磨,有的甚至被活摘器官……多少被冤判的法轮功学员因此而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给法轮功学员本人和家属造成巨大痛苦,法官是不是有一份罪责?在中共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犯罪链条上,法官是关键的一环,不管是执行政法委、610的所谓命令走过场也好,只要参与了迫害,那就是难辞其咎的。那么在迫害中制定迫害政策的、下达迫害指令的、策划安排的,具体执行绑架、抄家的……有谁能推脱自己在其中应负的那一份罪责呢?美国务院官员曾表示,美国不看重迫害者涉及的案例数量,而看重具体事实。只要有一个案例事实充分,就可以把迫害者列入特殊名单;对于严重侵害人权的恶行(如酷刑、殴打),只要这个官员是施暴单位的负责人,就可列入惩罚名单,无须证明他对具体恶行下令。

如今这些国际制裁就表明参与迫害者每个人都是要受到处罚的,一个都不会落下。就像犹太人追捕纳粹罪犯一样,无论是发号施令的大官还是执行命令的狱卒,都在惩罚之列。所有自己干的事都得自己去承担责任。我们认为,这是警告也是慈悲,其实就是在再一次提醒所有参与迫害者:参与迫害均有后果,请尽量远离。

2019年11月15日,明慧网更新了迫害法轮功的“恶人榜”名单,其中,收集了10万名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者的名单,将他们的个人信息和恶行等记录在案。这些信息将陆续提供给美国、欧盟(28个成员国) 、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台湾等国家,这些国家将名单上的人权侵犯者依照《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加以制裁。如:限制入境、冻结财产、禁止这些人在本国进行财产交易、驱逐其子女亲属出境并取消身份等。参与迫害者若想知道自己是否会被提交,只需查看明慧网的副网:恶人榜,凡作恶者,或早或迟都将出现在这些民主国家政府的制裁名单上。

目前,云南的迫害形势是相当严重的,各地还在不断的绑架、骚扰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的构陷、非法开庭,关押还时有发生。

就以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为例,据明慧网报道:从今年五月以来,嵩明县政法委、公安局多次联合组织县内政法系统人员召开会议,专题通报、研究部署相关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动。国保木队、派出所绑架和抄家了多名法轮功学员及帮助法轮功学员的普通世人。十月三十日,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法轮功学员裴滟钫、董明仙、吴桂仙、苏丽芳和帮助裴滟钫的同事黄艳红被寻甸县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一九年八月,嵩阳派出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了许凤仙、张菊香被非法关押到昆明市看守所,构陷案件已移送到寻甸县检察院,寻甸县法院在十二月二十三日对她们进行了非法开庭……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嵩明县政法委书记、副书记,公安局长、副局长、国保大队大队长、副大队长、各个队员,以及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法院、检察院各级人员统统都有名在册,所有参与的人能够撇清自己相应的罪责吗?会不会成为被举报对象,面临国际制裁呢?

其实话说回来,你们中有些人积极参与迫害图个啥?有句话说得好:不抓判法轮功学员也没缺吃少穿,抓判法轮功学员也没多得什么。法轮功被迫害是千古奇冤,仅从法律角度来说,在中国至今都找不到任何一条禁止炼法轮功的法律法规。而一九九九年之后两高所有关于所谓“邪教”案件的司法解释,都没敢把法轮功解释为“邪教”,连法轮功这三个字都没出现过。到目前为止,就连中共自己关于邪教认定的一个正式文件,即公安部2000年颁布的《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宣布了十四种邪教。其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有七种,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有七种,这十四种“邪教”名单中都没敢把法轮功定为邪教。

根据刑法第三条,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那么你们如何给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法轮功学员定罪?依据的是什么?所有针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案子”是不是再明显不过的冤假错案呢?参与者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只要干了,就都将被终生追责。

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的这场对法轮功的荒唐而残酷的迫害,不仅在中国大陆不得人心,多年来,一直受到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如今,国际社会已将以前制止迫害的呼吁、谴责上升到了对所有参与迫害者实质的制裁行动。照目前中国国内国外的变化,形势很快会变过来的。在所有迫害者面临清算的那一天,你才会发现,参与迫害得不偿失。

当初江泽民及其帮凶信手抓来《刑法》第三百条打压法轮功学员,那只不过是穷凶极恶找根棍棒,拿刑法几百条都一样!2015年江泽民被二十万法轮功学员实名控告到高检高法,今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国外又有几百万人签名呼吁制裁江泽民。其实江泽民被送上法庭之时,也是清算所有追随者之日,那时再想赎罪就没有机会了!神留着江的皮囊,是给更多在无知中被它利用的公检法司人员赎罪的机会,目前的国际制裁就是对公检法人员的再次警示和提醒。这是大法的洪大慈悲!

其实对于十恶不赦不配救度的主要帮凶来说,天惩(恶报)早已开始。你看那些高官死的死、判的判,无一例外都是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遭到恶报。盘点多年来云南省落马的中共官员,发现这些人基本上都曾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手中沾满鲜血,最后因贪腐、违规、违纪而落马,其中就有云南省的前省委书记白恩培、秦光荣,省长李嘉廷、副省长沈培平、昆明市委书记张田欣等人……

前段时间涉孙小果一案落马的中共官员,云南公检法司人员至少已有20人,其中有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朱旭;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副巡视员刘思源;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安全环保处处长王开贵;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副政委杨松;云南省司法厅原巡视员罗正云;云南高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梁子安、云南省高院原副厅级专审委委员田波;昆明市五华区公安分局局长涂力军;昆明市官渡区公安分局局长李进;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杨劲松;昆明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原副庭长陈超;云南省第一监狱副监狱长贝虎跃等等……这些人基本上都曾参与过迫害法轮功。其实被抓、落马也只是行恶后报应的一种,云南省各级参与迫害者在各种灾祸中惨死的,得绝症的,遇到各种麻烦的更多……

如果你不相信报应,那么我就说点“现实”的。不要以为中共是不倒的靠山,贴上了一辈子享福,因此可以不顾法律,昧着良心为中共迫害善良,还可以领丰厚的薪水。其实你们不知道,与中共媒体一直欺骗中国民众的“形势一片大好”相反,中共高层在内外交困中早已对这个体制失去信心。已在准备后路和退路,日前,美国中国问题专家、宾夕法尼亚大学国际关系和中国历史教授林蔚(Arthur Waldron)接受了英文《大纪元时报》“美国思想领袖”节目的专访,谈及中共高层的内部状况,这位美国专家表示,中共政府非常清楚,它已死到临头了。他透露说,一名和中共当政者关系密切的中共高层幕僚曾坦率地对他说:“林蔚,我们已经走投无路了,每个人都清楚这个体制已经完了,我们进了死胡同。我们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因为这里处处是雷,踏错一步就可能会粉身碎骨。”

而据中共内部统计,9成以上中央委员亲属移民海外。中国公民在外国取得国籍后大多不报告,以保留中国居民身份证,享有中国国内福利和退休金,拥有双重国籍的大约有800万人……

中共的这条破船就要沉了,知道真相的中共的那些高层、暴富者都在纷纷为自己留后路,早就在制定“沉船计划”。而被中共的宣传欺骗,一直蒙在鼓里的中共基层公检法人员,还在无知中被上头当枪使,不断对人民犯罪,在大清算就要来临之前的短暂时刻,还在为自己有一份旱涝保收的工作而沾沾自喜,为自己有一份体制内的“权力”而充满优越感,在麻木参与迫害中听不进法轮功学员讲的真相、慈悲的劝告。面对那么多惨烈的恶报案例,只要没落在自己身上就视若罔闻,或根本不相信。

那么今天国际社会对参与迫害者的制裁,确确实实的触及到了不少人的切身利益。因为如果被制裁了,自己和家人前往这些国家定居、学习、旅游或经商之路就会被堵死。

那么从这件事中我们建议,凡是正在或有可能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的:1、别再麻木的、惯性的参与迫害了,参与迫害有后果的,国际制裁就是目前最直接的一种,此事与你自己和家人息息相关。2、为什么国际社会要对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制裁?而且是这样大范围、大面积的。法轮功为什么会得到这么多国家的支持?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是否和你从中共的污蔑宣传中得到完全不是一回事?你是不是应该客观地去了解了解法轮功的真相了?

希望杨晓萍的事能让云南省所有公检法人员引以为戒,要为自己留退路,对迫害政策不予配合、执行,不要堵死自己和家人前往西方国家定居、学习、旅游或经商之路。尚未作恶者,请洁身自好、切勿作恶;已经作恶者,需立即改邪归正、将功补过。

真心希望云南、昆明的公检法司人员,尽快明白善恶有报的天理,善待大法、善待修炼人。立即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不再参与迫害,同时搜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的罪证,举报立功赎罪,给自己留下真正的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