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法理 过好心性关

更新: 2019年12月20日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新年来临之际,我给同修打工卖货,我也把它当作是一个提高心性的好机会。

这一天要下班,我在扫地,有人在我背后吵闹,我转过身去,一个老太太和一个残疾人在争吵,我没上前只是说了一句:他是残疾人,你快走吧。有人把老太太推走了,当时我脑中出现师父的一段法,我理解是师父在点化我,他们在还债,我不应该管,我明白了,到点就下班了。

第二天,我在上班,昨天那个老太太来了,找那个残疾人算账,说打她了,老板娘劝她别跟那个残疾人一样,老太太走了。不一会又来了一个老大爷,跟那个老太太是一家的,说昨天老太太被打,跟前有人看着不管,他不找残疾人了,把一切都怪到我头上来了,大吵大骂,我当时在干活,什么也没说。师父法中讲:“所以你碰到了好事、坏事,只要你修了大法,都是好事,一定的。” [1]可是他骂的很难听,我的心又要动,法又展现,我悟到是我前世欠他们的,现在在还债,我可能以前就这么对人家的,心平静下来,该干什么干什么。

第三天早上来上班,老俩口又来了,在众人面前破口大骂,把祖宗八辈都骂了,很难听。我的心动了,想和他们理论,可这时师父的法又在脑海中浮现,《转法轮》第四讲中“失与得”、“业力的转化”、“提高心性”,师尊的法象电影一样,一幕幕经过,我的心再一次归入平静,他们说天天来骂我。当我心归入平静,再看他们,感到他们那么可怜,都那么大岁数了,还在争人世间的那点理。可能师尊看到我不动心了,过关了,老俩口没再来骂我,经过的时候只是“呸”了我一口,我笑了笑,很坦然。

要是不修炼,我怎能咽下这口气?可是现在修炼了,就得按照师尊的法对照自己,做个常人中的好人,更好的人,真正的修炼人!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二零零五年旧金山法会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