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原“610”头目庞波罪恶簿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甘肃省原“610”头目庞波,任职期间,积极执行江泽民流氓集团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灭绝政策,使甘肃各地自二零零一年庞波任职开始,监狱、劳教所、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疯狂迫害,不仅轮流反复关押,还采取各种超出人承受力的酷刑,折磨和摧残法轮功学员的身体及精神。现在庞波已被举报。

制裁迫害人权的恶棍,目前已是各民主国家的高度共识。继美国2016年通过《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之后,加拿大、英国以及欧盟多国现在都有类似法律可循,澳大利亚和日本也在积极准备立法。法轮功学员每年整理几批恶人名单,送交民主国家的政府,要求对其实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冻结财产。所有计入明慧网《恶人榜》的人,都会随时或已经列入提交名单。

庞波
庞波

那个期间,各地看守所、拘留所也为达到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目的,肆意实施酷刑。法轮功学员刘兰香、万贵福就是在兰州西果园看守所被毒打致死;侯有芳、宋彦昭在甘肃平安台劳教所被迫害致死;刘植芳、毛亚萍在兰州龚家湾洗脑班被迫害致死;何学华、魏新华在兰州监狱被迫害致死;毕文明在定西监狱被迫害致死;刘志荣在天水监狱被迫害致死;赵凤莲在甘肃女子监狱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庞波任职甘肃省司法厅厅长期间,由其严密策划、主导,掀起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高潮。将武威监狱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全部转到酒泉监狱,集中实施更为残酷的折磨和摧残。刘永春,张延荣在酒泉监狱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八年庞波任职期间,甘肃各地看守所、拘留所,特别是监狱、劳教所、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的一切恶行,都是在庞波的策划、指使和督促中发生的惨无人道的虐杀和酷刑摧残。这七年时间里,甘肃省内各羁押场所对法轮功学员所实施的一切犯罪行为,庞波负有全部责任,要为这一切恶行承担全部罪责。

一、庞波个人信息:

庞波,Pang,Bo,笔名知田,男,汉族,一九五三年十月生,甘肃兰州人,二零零一年二月至二零零二年一月,甘肃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610”办公室主任;二零零二年一月至二零零五年三月,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二零零五年三月至二零零八年三月,甘肃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省委政法委委员。二零零八年三月至二零零八年五月,甘肃省人事厅厅长、党组书记;二零零八年五月至二零零九年六月,甘肃省人事厅厅长、党组书记,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二零零九年六月至二零一三年一月,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党组副书记,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二零一三年一月,甘肃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二零一三年十月,退休。
(明慧恶人榜号码:E000026336,宅电0931-8885898,手机13909468323 )

二、庞波在职期间的部分恶行

据不完全统计,庞波在职期间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六十九人,他们是:刘兰香,胡清兰,宋彦昭,王生贵,张凤云,王梅,袁江,万贵福,黄立志,王立武,缪玉珍,王月英,黄志义(二零零一年二月至二零零二年一月);闫秀林,刘百元,任延芳,欧阳伟,耿翠芳,张小鹤,郭青明,董金兰,程桂兰,许文玲,杨芬芳,张有清,侯有芳,胡玉霞,张玉玲,陈彩莲,张军武,曹凤英,徐友莲,丁银学,孙军贤,陈永财,何学华,张晓东,卯金风,梁光清,刘文瑜,赵旭东,魏新华,毕文明,付金梅,何春梅,魏旭,杨国梁,李国福,窦成仁,王桂英,杨秀芳(二零零二年一月至二零零五年三月);杨立创,赵凤莲,贾文英,刘植芳,龙连秋,郑凤茹,路延和,刘志荣,安宏全,于进芳,苗玉兰,张华,许志刚,刘永春,尚玲,周华芳,张延荣,毛亚萍(二零零五年三月至二零零八年三月)。

据不完全统计,庞波在职期间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二百零九人。被非法劳教的有在甘肃省第一劳教所,又称兰州平安台劳教所,每年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约两百人。庞波在职期间,法轮功学员近千人被非法关押在这里,他们每天被强制种地、干活,超体力的劳动。

甘肃省榆中县和平镇柳沟河女子劳教所,每年关押法轮功学员约六十至七十人,庞波在职期间,法轮功学员近三百多人被非法关押在这里。

据不完全统计,被非法关押在法制培训学校(又称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四百多人。

三、多人被绑架、判重刑的典型事件

1、甘肃省十九名法轮功学员参与插播,被非法判重刑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七、十八、十九日,甘肃兰州、天水、白银等地有线电视台插播大法真相节目,有《历史的审判》、《见证》等节目。据了解,十七日晚七点三十分左右,拥有十几万用户的白银市白银公司有线电视播放法轮功真相片《历史的审判》。对此,江泽民极度恐慌并疯狂报复,限期破案,导致与此相关联的法轮功学员至少十九人被非法判重刑。

天水市五人: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天水市秦城区法院对五位参与插播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张金梅十九年;王伟平十八年;杨景春十六年;赵后雨十二年;尚君斌四年。

兰州市七人: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七日,兰州市城关区法院,以制作并利用有线电视插播法轮功真相光盘为由,对七名法轮功学员非法重判十~二十年有期徒刑,其中李文明、王鹏云、魏俊仁为二十年,孙照海十九年、强晓宜十六年、刘志荣十五年、苏安洲十年。

李文明、魏俊仁、孙照海三人至今仍在兰州监狱被非法关押。

白银市二人:白银市白银区法院以同样理由非法重判法轮功学员张广利十二年、常具斌十一年。常具斌在兰州监狱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嘉峪关市五人:二零零二年九月初,甘肃省嘉峪关市警察非法抓捕了十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重刑的法轮功学员有:李玉海十四年、唐平虎十三年、黄汝忠十三年、黄汝府八年、石进祥十二年六个月。

刘志荣被迫害致死

刘志荣,男,家住甘肃庆阳市西峰区秦坝岭一队家属楼小区,西峰区团结小学教师。二零零二年十月底,兰州市城关区法院以制作并利用有线电视插播“法轮功真相光盘”为由,刘志荣被非法判刑十五年。二零零三年十月底刘志荣被劫持到兰州市大沙坪监狱,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劫持到甘肃省定西监狱。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四日,刘志荣与徐锋、关强等七名法轮功学员从定西监狱被劫持到甘肃天水第三监狱。

为逼迫刘志荣写放弃信仰的所谓“四书”(保证书、决心书、悔过书、揭批书),犯人孔凡忠(成县人)、王学明(甘谷人)、吴镇全(天水人)等七人组成了强制刘志荣放弃信仰的包夹组。他们不让刘志荣出监舍,限制上厕所,不让睡覚,并长时间罚站、坐、顶墙等各种体罚手段来折磨刘志荣。犯人们曾出工时把刘志荣捆了手脚,塞到床底下,等到下工后才放出来。七个包夹犯经常对刘志荣拳打脚踢和辱骂威胁。有一天晚上几个包夹将被打得有气无力的刘志荣抬到水房里,把刘志荣衣服脱光,用冲厕所的水管冲他。晚上冲水的声音很大,犯人们都听得到,因为影响了其它监舍的人睡觉,引来怨声一片。北方一月的天气,可以想象被冰冷刺骨的水冲打是何等滋味。

二零零六年一月九日,刘志荣已经被折磨得奄奄一息,他仍然不放弃信仰,不报数,不下蹲,警察和包夹犯就对他进行殴打。过程中刘志荣喊:“法轮大法好!”警察就给刘志荣上背铐,然后用脚踢刘志荣的脖子,捂住刘志荣的嘴,用电棍电击和抽打。二零零六年一月十日刘志荣被迫害致死,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四日被劫持到天水第三监狱至二零零六年一月十日,仅仅二十八天。

据当时一名目击者(犯人)说:“人是被打死的,从教育办公室抬出时,刘志荣一只脚没有穿鞋,直接送往医院。”又一名目击者说:“他是狱警用皮鞋跟踹耳根部位致死的。”

刘志荣死后,经检查耳根有伤痕,颈部有刀割的伤口,颈部大动脉已被挑断。天水第三监狱为掩盖罪行,制造了自杀假现场掩人耳目,并胁迫两名犯人作伪证炮制了一套刘志荣自杀的假证明材料,大肆宣传刘志荣是自杀而死,用谎言欺骗家属和监狱里的警察及犯人。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四晚十点左右刘志荣的遗体被天水第三监狱强行在天水火葬场火化,骨灰盒被送回庆阳火葬场殡仪馆保存。二零零六年五月八日他的妻子常秀玲才为他举行了简单的送葬仪式。刘志荣被迫害死时年仅四十二岁,家中留下年迈的母亲、妻子和两个正在上学的孩子艰难度日。

2、金昌市永昌县法轮功学员十三人被非法判刑,十八人被劳教。

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金昌市永昌县城市和农村大街小巷多处悬挂和张贴“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还师父清白”、“还大法清白”和“金昌市成立法轮大法日”的金黄色、红色条幅及各种彩色纸标语,金昌市永昌县党政、公安机关在当天下午派出全市警察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他们非法抄家、掠夺性搜查。警察拿着可笑的有错别字的“搜查证”到学员家中搜查,法轮功学员义正词严地指责他们这种野蛮的强盗行径。截至三月十三日,据政府内部人士称,永昌县已有三十几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据三月九日明慧网报导,金川区已有五人被捕。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仍在继续。

警察们对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实施了灭绝人性的酷刑,并反复用刑。采用极端邪恶手段毒打法轮功学员。警察李国玉、王某等手段极其残酷,就连六十多岁的老人都没有放过,进行毒打、逼供。

四月三十日,永昌县公安、司法部门在县体育馆开所谓的“公捕大会”。在坐满了群众的体育馆中宣读所谓的“判决”,由警察押着学员在街道上“游行”。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用绳索捆绑,脖子上系着绳子,一头被警察拉住为防止法轮功学员喊“法轮大法好”,双手戴着手铐,胸前挂着诬蔑大法的牌子,走完了大半个县城。当天下午就把十八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了兰州市平安台劳教所,其中有六十多岁有重病的老人;有需要照顾孩子的父母。在看守所门前,老人和要失去父母的孩子哭成了一片。

二零零三年一月,永昌县十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被判重刑的有十位:张延荣十二年;秦德悟十二年;樊永成十二年,胡尚学十二年;王泽兴十年,岳培福十年,褚大义八年,王泽芳八年,秦吉昌七年,王永芳七年。

张延荣在酒泉监狱被迫害致死,王泽兴在酒泉监狱被迫害致精神失常,回家后没能恢复,二零一六年含冤离世;樊永成、胡尚学、岳培福、褚大义均遭酒泉监狱的酷刑折磨。岳培福、王永芳、胡尚学因长期的迫害,冤狱期满回家后相继病亡。

四、对法轮大法的诽谤

二零零二年,中共邪党甘肃省政府在大、中、小学校散发诽谤大法、毒害师生的一本《在大、中、小学校预防邪教警惕纲要》的册子。该册子中诽谤法轮功,毒害教师、学生。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初在十六大召开之前,天水“610” 恐怖组织强迫所有市区中小学生观看诬陷、诽谤法轮大法的电影,来完成所谓的“政治任务”。甘肃省天水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的二零零四年度全市干部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考试学习资料》的第七十四至七十八页有十一处诬蔑法轮功。甘肃部份学校使用的课本里面有诬蔑法轮功的内容。如,初中一年级的《思想品德》(七年级上册)、《品德与社会》(五年级 上册)都有诬蔑大法的内容。《兰州晨报》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六日(星期六)的A10版转载了《天津日报》的一篇报导,称天津市大港油田一法轮功练习者李艳忠(男,三十三岁),在家中用菜刀将女儿(李王月,六岁)和外甥(张鑫,六岁)杀死,随后携带作案刀具到公安大港分局港西派出所投案自首。

由中共邪党白银市组织部、市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化局、政法委等部门主办的借宣传法制教育为幌子,在宣传的展板中,有诽谤大法的五、六块展板,其宣传的内容是从《转法轮》中断章取义,掐头取尾,诽谤大法不让人吃药,造谣大法骗钱敛财,尤其荒唐的是画着一个希特勒的标志并在旁边标注为“法轮大法”。

结语

“610办公室”是一个超级法外机构,其权力在一般政府部门和公检法之上。除了直接迫害法轮功外,“610办公室”还插手文化、教育、有线电视、举办展览、气功、妇联、共青团等团体、审查并决定发行海外节目、干涉律师办理有关法轮功的案件和干部任用。

庞波任职期间,积极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利用“610办公室”这个非法机构的特殊权利,从文化、教育、有线电视、举办展览等等各种方式诽谤法轮大法,裹挟着各级公检法司及政府部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利用劳教所、洗脑班、看守所、拘留所、监狱、劳改医院等场所,剥夺法轮功学员的一切权利。公检法对法轮功学员一年又一年走程序的非法判刑,充当着警察对法轮功学员“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帮凶。庞波随后任职甘肃省司法厅厅长,使劳教所、洗脑班、监狱对法轮功学员虐杀恶行更为残酷和毫无人性,利用各种奖惩制度使参与迫害的劳教人员、刑事犯人以及公检法人员更为丧心病狂,对法轮功学员施以极端残忍的各种酷刑。对律师办理法轮功学员案件的限制,剥夺了中国《宪法》和现行法律对法轮功学员赋予的一切权利。从上述对庞波恶行的简述上就可见一斑。

庞波任职期间,甘肃省内的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血腥迫害,庞波负有直接责任,难以逃脱其恶行应承担的一切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