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诬判入狱两年十个月 辽宁抚顺市李刚申诉

更新: 2019年11月18日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抚顺市法轮功学员李刚,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听到有人叫门“把车挪一下,挡路了”,可一开门,就被东洲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非法闯入家中绑架。

当时,抚顺市政法委及“610”,操控抚顺市区国保、公安等部门,三日内绑架了抚顺市法轮功学员及家属28人。抚顺东洲区有12位法轮功学员被东洲检察院非法批捕,被非法关押在南沟看守所。

由于是按指标抓人,没有任何证据,因此法院一直无法开庭。直到两年后的二零一八年九月至十一月份才陆续开庭。在法庭上,律师指出,起诉书提供的所谓证据,与指控的罪名毫无关系,用这些“证据”指控李刚犯罪是十分荒唐可笑的,不能成立。但东洲区法院不顾事实和法律,枉法判李刚两年十个月,勒索罚金10000元。李刚不服这种枉法判决,提出上诉,抚顺市中级法院完全无视李刚的上诉理由,枉法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李刚被释放。面对无辜的被迫害,李刚委托一位律师为自己申诉,现在律师已向有关部门递交了刑事申诉状,要求对本案进行重新审理,要求撤销抚顺市东洲区法院(2018)辽0403刑初105号刑事判决书,及抚顺市中级法院(2018)辽0403刑终×××号裁定,依据改判李刚无罪。

李刚,五十五岁,是抚顺市老虎台煤业公司工作。因坚持自己对“真、善、忍”的信仰,二零零零年被强制送洗脑班迫害,拒绝转化,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在臭名昭著的抚顺市武家堡教养院强制洗脑转化。由于李刚不放弃修炼大法,不转化,二零零二年,单位单方面非法解除与李刚的劳动合同,将李刚开除。

在武家堡教养院期间,李刚看到狱警吴伟打法轮功学员,李刚说,你忍心打他吗?就这一句话,吴伟找来十多个刑事犯将李刚拳打脚踢,打得李刚满口牙齿松动、脱落,当时年仅三十六年纪轻轻的李刚就镶了一口假牙。

中共酷刑示意图:毒打
中共酷刑示意图:毒打

关于抚顺东洲区有十二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迫害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
辽宁抚顺市东洲区十一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辽宁抚顺市东洲区12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逾二年》、《辽宁抚顺市12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 法院刁难律师》等。

法轮功学员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提升人的道德,福益家庭,福益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中共疯狂迫害法轮功已二十年了,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关部门、有关人员拿出勇气与善良,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抵制邪恶的指使,为尽快结束这场人间浩劫作出一个正直人应该做的努力,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