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罗织上万份传单做所谓“证据”,枉判法轮功学员重刑
高德玉,女,七十二岁,家住凉山州建筑公司三处,西昌市建筑公司退休职工。何正琼,女,四十七岁,会东县大崇人。程冬兰,女,六十多岁,长宁办事处退休职工。何先珍,女,六十多岁,家住三零一家属区。
二零零九年,高德玉、何正琼、程冬兰、何先珍等四名法轮功学员因为讲真相被西昌市国安绑架,西昌市检察院公诉科杨军、袁泉对四名老太太非法起诉(西检刑诉[二零一零]八八号起诉书)。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四名法轮功学员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庭审,西昌检察院为了陷害四名法轮功学员,把案子搞大,公诉人竟然把从四名法轮功学员家中非法抄出的书和小册子等资料一页算一份材料,这样罗织出上万份传单。律师在法庭上要求展示证据,请证人出庭作证,全部被法官回绝。在构陷法轮功学员何先珍的所谓证据上,根本没有本人签字,只有办案人员的签字,律师依法指出证据不足。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四日,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高德玉等四名法轮功学员仍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判重刑:七十二岁的老人高德玉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律师说:全国都罕见。程冬兰被非法判重刑十年,何先珍被非法判刑十年,何正琼被非法判刑七年。
高德玉、何正琼于二零一一年四月十日被劫持到成都龙泉驿川西女子监狱。高德玉到监狱才两天就成了病危。家中八十一岁的老伴更是一度卧床不起,身体每况愈下,在悲愤和牵挂中离世。
何正琼在成都女子监狱三监区强制转化高压下,原本善良贤惠的她被迫害的精神恍惚,出现精神病状态,在出狱前几个月,何正琼已经没法正常的出工劳动,被留在监舍里由专人看管她。回家后,何正琼身体状态时好时坏,一度恢复,近期又出现精神失常的状态。
程冬兰、何先珍被劫持到四川简阳养马河女子监狱遭受迫害。在监狱的高压“转化”迫害下,何先珍身心受到巨大的摧残,她内心非常明白是法轮大法让她无病一身轻,对师父和大法充满感激,可监狱却逼她念诽谤师父和大法的“悔过书”,老人被折磨得时常痛哭。二零一七年二月六十多岁的何先珍在简阳养马河省女子监狱强制转化高压下迫害致死。
案例二:两位贤淑女士被诬判七年 两个完整家庭在痛苦中破碎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五日凌晨,家住西昌市三零一(会东铅锌矿,劳改系统)家属区的西昌市会东铅锌矿的两位五十多岁的退休女职工李映琼、左永红同时被西昌市“610”、国安绑架。李映琼、左永红被西昌市检察院杨军非法起诉,于二零零九年四月被西昌市法院诬判,俩人均被非法判刑七年。
李映琼在亲朋好友和家人的心目中,她是个典型的贤妻良母。李映琼的老母亲同女儿一起炼功,身体安康,还可以自己料理一些简单的家务。李映琼被市国安绑架到州看守所不久,她年近九十岁的老母亲就因承受不住这残酷的打击在悲愤中离世。
左永红的家近乎垮了,她身患绝症的丈夫在悲痛与恐惧担忧中住进了医院,本来就贫困的家更是难以支撑……
案例三:回避律师迫害异地法轮功学员苏丽娟、冯娟
苏丽娟,女,四十多岁,个体户,家住四川省米易县撒莲镇。冯娟,女,三十多岁,家住四川省米易县丙谷镇。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一日,苏丽娟同冯娟,在西昌邛海月色风情小镇被西昌国安便衣以手机在发法轮功短信为由绑架,非法关押到西昌市看守所。七月九日被非法逮捕,被市检察院杨军、李丽萍非法起诉(西检刑诉[二零一零]二十八号起诉书)。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九日,西昌市法院突然秘密开庭,苏丽娟的家属为她请了律师,律师到市检察院办了手续,可整个案子到非法庭审完,检察院和法院都没有通知律师和家属开庭的消息。
杨军代表市检察院以公诉人的身份参与了对苏丽娟、冯娟的非法庭审。苏丽娟被西昌市法院枉判六年,冯娟被枉判五年半。其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两人被劫持到四川养马河省女子监狱迫害,遭受残酷的强制转化折磨,身心受到巨大摧残,冯娟被穿上“束缚衣”,双手高高背铐在窗户上,脚尖点地,导致冯娟脸色发青,突然昏厥过去,血压只有七十。冯娟因承受不住酷刑,违心写了假转化的“三书”,内心却是撕心裂肺的痛,之后很消沉。回家后身心一直没有恢复到被迫害前的状态,二零一八年二月,冯娟含冤离世。
案例四:七十多岁老人被非法判刑
樊银枝,女,七十岁左右,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七日,樊银枝老人与十名法轮功学员在凉山州委住宅区内她家,庆祝生日,被人构陷,西昌市国安绑架了参与的法轮功学员。
六月七日,西昌市检察院对樊银枝枉法批捕后被公诉科非法起诉(具体经办的检察官待查,杨军时任公诉科副科长)。樊银枝老人在看守所被折磨得旧病复发,面黄肌瘦,身体非常虚弱。二零一三年十月,樊银芝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庭审。不顾家属强烈要求,西昌市法院竟对樊银枝枉判了七年(监外执行)。
案例五:李邦生被非法判缓刑
法轮功学员李邦生,女,六十八岁、西昌市马道镇铁路职工家属。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凌晨,在机务段被马道铁路公安处治安大队绑架后非法刑拘,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三日被移送到西昌市检察院,西昌市检察院杨军非法起诉李邦生(西检刑诉[二零零六]一八六号起诉书),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一日,西昌市法院非法庭审了李邦生,李邦生被非法判缓刑(判三缓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