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七八年前,我和A同修在一块上班。同修们都从我俩这里换真相币。换几十元钱甚至几百不等,有的同修有的时候忘带钱了,或有事顺便来没有带钱。就先拿上真相币去花,等下次来再还上。后来,同修和我们切磋都觉得这样做不严肃。我们悟到这就等于先花了大法的钱,虽然以后补上了。这也等于动了大法的资源,这可不是小事。悟到后我们建议同修们拿上钱再换,如果是急需要钱忘带了,有真相币的同修就先垫上,这就等于和同修借的钱,性质就不一样了。
比如几年前,有一个同修在一篇交流文章中说到,他有时给资料点给一万,他的小孩用资料点的一张白纸,这也是用了大法的资源。由此我悟到,不管给资料点多少钱,只要说出这是给的资料钱那一刻起,这钱就属于大法的资源。再比如同修给了资料钱,正有事顺便装兜里。当买东西时忘带钱了,宁可不买东西这钱也不能花,如果花了这也算是花了大法资源。因为在常人中先花了公司的钱,以后再补上。也是犯罪(“挪用公款罪”),何况大法呢?
再比如同修们家里贴的年画、对联、摆的台历,都用的是大法资源,给资料钱时就应该想一下,给的资料钱里都包括这些。这用的就不是大法资源。同修切磋中大的事注意到了,我想这些小事也应该修。在这些小事上也能表现出好多人心。因为修炼就没有小事。如有悟的不对的地方,请同修们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