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唐山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一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据明慧网的不完全报道统计,二零一八年,唐山市各地公安分局、派出所骚扰法轮功学员273人次,30名法轮功学员因讲真相被绑架,33人被非法关押,18人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长为八年。

信仰自由是人类最基本的人权,也是中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而法轮功学员因为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近二十年来一直遭到中共江泽民集团无端的打压和迫害。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仍在持续。

一、各地派出所警察大面积骚扰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八年五、六月份前后,唐山市区及各县的很多法轮功学员被当地派出所、单位公安处、社区人员电话或上门骚扰,有打电话给亲属的,有直接上门的;有问还炼不炼的,有要求签字的,有问有无打印机的,有录像的;严重干扰了法轮功学员及家人的正常生活。

根据明慧网的报道统计,参与单位包括公安局和分局六个,派出所四十五个,还有开平区教育局,丰润区任各庄镇镇政府,玉田县城关镇镇政府,市政建设总公司,路北区钓鱼台南楼社区等,集中在五、六、七三个月,其中五月份82人次,六月份91人次,七月份39人次,全年共计273人次。鉴于消息的封锁与封闭,实际情况可能不止于此。

图2:2018年唐山各地法轮功学员遭中共绑架人数统计
图1:2018年唐山各地法轮功学员遭中共绑架人数统计

◎二零一八年五月上旬,玉田县彩亭桥镇政府派出所对本镇的法轮功学员无理骚扰,警察挨家挨户骚扰法轮功学员,西五里村的夏秀芬、段淑巧、杨玉环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镇长领多个警察闯进本镇黄土桥村法轮功学员张庆轩家,他们凶神恶煞般踹开房门,把师父大法像掠走,还撕毁大门上的对联,屋里屋外全都照了相,妄想劫持张庆轩。

◎六月六日下午四点半左右,曹妃甸南堡开发区三友派出所两人到法轮功学员肖国起、刘凤英夫妻经营的店铺骚扰,让他们对法轮功问题表态,并录像。夫妻俩坚决不配合,奉劝他们不要参与迫害,并让他们马上离开。

◎六月十三日下午七点,玉田县林南仓派出所警察吕志国和另两名年轻警察,在村书记李长余带领下,到林南仓镇西丁官屯村法轮功学员徐翠云家,徐翠云打开门后,看见一名年轻警察要给她照相,伸手就抢他的手机,对他说你已经违法了。警察辩解:照两张照片怎么违法了。徐翠云说:你已经侵犯了我的肖像权,你们来我家也是犯法的,给我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你们以为我不懂法律是不?我可以告你们。看见他们拿着有纸和本,徐翠云就向他们要。那个人问,你要这干啥?徐翠云说,我要把你们的名字、职务、警号记下来,告你们。我敢告江泽民,就敢告你们,12388,12389两个平台就是专管你们这样的。告你们一次,就是个污点,告两次你就得下岗,你们信不信?他们听后有些害怕。吕志国就劝徐翠云,别闹了。我们来也是上指下派。我们走还不行吗?别说了,我们走了。

◎六月十八日,丰润区公安分局四个警察到老年法轮功学员赵秀英家骚扰,七十多岁的赵秀英没有给他们开门。他们隔着门问她:还炼不炼法轮功。赵秀英反问他们:诉江时你们诱骗我签字,说签了字就永远不再来骚扰我了,怎么又来了?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日上午,唐山市开平派出所警察王立国与一协警到法轮功学员张立民所在工作单位开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骚扰。该协警在边上一直在偷拍,发现后被制止。张立民告诉他们上百度搜一下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令的99条和100条,废除了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拥有法轮功书籍及资料是合法的,多上明慧网看看,有的警察上支下派也不来,既保护了法轮功学员,也保护了他们自己,将来会有福报的。王立国说我们也不愿意来,是上支下派。

◎六月二十六日晚九点十分左右,路北区钓鱼台派出所人员,敲门骚扰法轮功学员尚世莹,他们打电话给她丈夫,尚世莹丈夫没在家,他们说要给尚世莹录像,说自己想办法,没人开门就走了。警察偷偷揭走了外屋门上贴的写有“真善忍好”字样的大福字。

唐山十九庄、德源里、冯大里、翔云里、煤研所、光明里、河北一号小区、五号小区、九号小区部份学员也遭到骚扰,一号小区被骚扰的有王焕平、王敬尊、杨秀娥、李静涛等。

◎二零一八年六月前后,唐山市滦南县许多法轮功学员遭到警察的骚扰,有的直接上门,强行录像、照相,有的给本人或家属打电话要相片,问还炼不炼法轮功,法轮功学员和家属大多都给予抵制。

◎九月三日上午十一点左右,丰南区西葛镇派出所警察和镇政府工作人员共十人,闯进王瑞花家,派出所警察拿着印盒和带有打印字的纸,叫王瑞花在纸上签字,在上面按手印。王瑞花说:我做好人,按“真善忍”高标准要求自己,我没错,名字不签、手印不按,我是对你们好,不叫你们犯罪,以后你们不要做这样的事。

二、遭迫害严重案例

(一)唐山法院枉法裁判 何益兴、张月芹夫妇再陷冤狱

何益兴、张月芹夫妇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九日在遵化市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绑架,二零一八年四月份被非法判刑。在中共对法轮功十九年的迫害中,何益兴、张月芹夫妇曾在二零零八年被枉判七年和五年,张月芹在河北省女子监狱受尽酷刑折磨。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九日,何益兴、张月芹夫妇在遵化市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地北头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到遵化市拘留所,晚上被遵化市拘留所所长王爱清(音) 绑在死人床上。十一月二十一日秘密非法开庭前,审判长苗瑞生(音)扬言:“再喊法轮大法好,把你扔到炼人炉里!”

酷刑演示:死人床
酷刑演示:死人床

何益兴、张月芹老夫妇于二零一八年四月份遭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后,当月分别被劫持到冀东监狱和河北省女子监狱。几个月来,二位信仰真、善、忍的老人在狱中继续遭受迫害。

何益兴被非法关押在冀东分局第五监狱。半年多来,家人几次到监狱要求正常会见何益兴,都被教育科长王森虎以家属修炼法轮功为借口拒绝。最近一次要求会见时,不但仍遭到王森虎的拒绝,而且了解到七十多岁的何益兴还在监狱内被迫劳动。他们的说法是,“只要有劳动能力,就得干活儿!”

(二)遭七年冤狱边长学再被冤判八年

边长学,男,五十五岁,玉田县散水头镇十里坨村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曾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三年才结束冤狱回家。二零一六年一月五日,因起诉江泽民被玉田县公安局国保警察伙同散水头镇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绑架。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玉田县法院冤判边长学八年、罚金二万元。上诉至唐山中院,唐山中级法院枉法维持冤判。二零一八年六月份得知边长学已被劫持到唐山冀东监狱,法院没有通知律师和家属。

家中亲人多次去看望,看守所门卫都不让见,说若想见,得经过玉田县国保人员同意,才能见。边长学年迈双亲(父亲九十四岁高龄,母亲八十八岁高龄)为儿子担惊受怕、牵肠挂肚、老泪纵横。十年前,边长学在黑监狱遭受非法关押期间,妻子就与他离婚了。好端端的一个家庭早已被邪党拆散。

边长学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冀东监狱第一监狱第三监区,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长期遭受迫害,目前体重只剩70斤。

(三)曹进兴被判七年劫入冀东监狱

曹进兴,今年六十七岁,唐山市农机局退休职工。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被唐山市路北区法院一审枉判七年。

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在中共的“敲门行动”中,他被路北区文化路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家中大量私人物品被抢劫。六月二十一日,曹进兴被非法批捕,在唐山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一年多,后背生了很多皮疹。

一审非法庭审中,辩护律师是法院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张立群(音),公诉人是路北区检察院黄威(音),曹进兴被一审枉判七年,之后他上诉至唐山市中级法院。

曹进兴上诉后,唐山市检察院曾派人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见过他。按照检察院的说法,上诉后,只要检察院去见他,就应该开庭。可实际情况是,不但没开庭,而且没给律师和家人任何信息,就将曹进兴关进了冀东监狱。

至今,家人和律师仍不知道二审结果。中院了结此案的法官李卓说:“我们内部审了一下”。就是根本没走二审的法律程序。

三、公检法机关造伪证罗织罪名,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揭穿谎言

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法轮功学员给世人讲述大法的美好,揭露中共为迫害法轮功制造的各种谎言,并不违反任何法律,中共为掩盖谎言,维持迫害,利用公检法机关,罗织罪名,打击报复。

(一)一条“世界需要真善忍”的条幅 五年半冤狱

唐山市丰润区农牧局农广校法轮功学员王宝山,因为一条“世界需要真善忍”的条幅被绑架、抄家、构陷,被非法判刑五年半、勒索罚金二万元,目前已被劫持到冀东监狱第二监狱继续迫害。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唐山市市区某路栏杆上发现一条“世界需要真善忍”的条幅,参与迫害人员调取监控录像,认定是王宝山所为(非法判决书中,关于悬挂条幅一事,以“证据不足”未采纳),并于二零一七年七月三日在工作单位对王宝山实施绑架。

二零一八年五月九日遵化市法院对王宝山非法庭审,非法庭审过程中,辩护律师对公诉人提出的指控一一驳回,辩护有理有据、清晰全面,从法律和良知的层面为王宝山做了无罪辩护。王宝山也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指出中共破坏自然环境、搞文化大革命摧毁中华传统文化、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唐山荷花坑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致死等,罪恶累累,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

(二)唐山市法轮功学员孙利、王雅新遭诬判

唐钢计控处高级工程师王雅新女士与唐钢职工孙利二零一七年五月七日在玉田县大安镇集市上讲法轮功真相时,遭人恶告,被大安镇派出所及玉田县国保警察绑架构陷,十二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庭审。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孙利遭非法判刑一年两个月,王雅新遭枉判一年。

法庭上,王雅新的辩护律师张律师从修炼法轮功的合法性、法轮功修炼使个人和社会受益以及抓捕、审讯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性进行了全面论述,并当庭指出,公诉人利用“两高”的司法解释作为法轮功学员的定罪依据是毫无根据的。

王雅新的丈夫从法轮功的历史、讲真相的缘由、法律、政策以及社会形势的变化做了详尽的说明,并指出:“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拘留、逮捕、关押、控告、审判,已经涉嫌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诬告陷害罪、伪证罪和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所以,当事人王雅新今天站在这里,不应是被告,而是原告,因为她才是受害者。她今天应该做的不是辩护,而是控告、控诉。对受害者的开庭,就是在参与迫害,就是在犯罪。”

王雅新在庭上为自己做无罪辩护:法轮功是一种祛病健身、提升道德的佛法修炼,对法轮功的镇压都是建立在谎言基础上的;法轮功学员发的真相资料是让人明白真相、得到大法福泽,与政治无关。作为一名法轮功学员,我在修炼中身心受益,我只想让更多父老乡亲明白真相,得到大法福泽。在这个灾难频发的环境中都能平安、幸福。我们所做的一切没有危害社会、没有伤害任何人,更与犯罪无关。

孙利在法庭上,两次明确的表示:“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让民众误解法轮功,我要让人们知道真相,我没犯罪。”

(三)王志勤夫妇在法庭指出抄家“现场录像”造假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上午,乐亭县国保大队荀旭东、张雪莲等人,协同马头营派出所、港口派出所的警察,绑架了乐亭县法轮功学员王志勤、曹雅春夫妇,他们的理由是:摄像头拍到两位法轮功学员在马头营镇散发真相资料。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上午,滦南县法院非法庭审王志勤、曹雅春夫妇。王志勤、曹雅春夫妇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阐明:法轮功是叫人向善做好人、强身健体有实效的好功法。《国务院公报二十八期》,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早在二零一一年就废除了,法轮功资料合法,修炼法轮功合法。在唯一的认定“邪教组织”的法律文件是“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十四个邪教组织”(公安部三十九号文件)中,也没有法轮功。

两位律师为王志勤、曹雅春夫妇做了辩护,律师指出:一、录像中的两个人,看不清面容,根本不能断定两人是谁,也并未找两人到现场核实勘验,应该是证据不实;二、搜走的东西也并未叫王志勤、曹雅春二人识别并签字,当事人自己也不承认录像是真实的,也不能作为证据;三、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不应该断定当事人构成违法犯罪,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滦南县法院进行第二次开庭,说是补充了证据,开庭时,发现其补充的证据只是形式上的改动,并没有任何实质的证据补充,王志勤、曹雅春夫妇指出,当时播放的抄家现场根本就不是自己家,是别人家。法官刘彦锁厉声制止发言,要求只对他们补充的情况发表意见,不许对上次的开庭情况作出解释。律师想做些辩护,也被制止。法官草草宣布退庭。

四、善恶有报是天理,害人者必害己

唐山市路南区法院院长马明旭被立案调查

唐山市路南区法院院长马明旭,长期以来追随江泽民犯罪集团迫害法轮功,践踏法律,遭到报应,于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六日以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

马明旭,男,曾任唐山市滦南县法院院长,在任滦南县法院院长期间,该院对法轮功学员刘宗勇、张连芝、陈丽英、刘小玲、杨淑芝、赵玉妨、秦朋珍、郑建军等多人非法判刑,刑期三年、五年、六年不等,马明旭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二零一一年底任唐山市路南区法院院长,对卞丽潮、王卫东、王兰香等多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其中,在对优秀教师卞丽潮非法审判过程中,无视当地数百民众签名对卞丽潮老师的无罪保释,罔顾民意和法律,与政法委、610、公安、检察院等头子直接勾结,对卞丽潮非法判刑十二年。此后,卞丽潮的女儿卞晓晖、妻子周秀珍及卞晓晖的阿姨陈英华到法院及监狱要求释放卞丽潮,却被石家庄桥东区、长安法院、路南区法院互相勾结,分别对卞晓晖非法判刑三年、对陈英华非法判刑四年、对周秀珍判刑四年(先前明慧网已有报道)。马明旭参与勾结公安、610、检察院等政法机构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卞丽潮、卞晓晖冤案。

三尺头上有神灵,不信天理,天理依然存在,不信报应,报应仍会到来。十九年来,面对整个国家机器的全力打压,法轮功没有被打垮;而迫害法轮功的高官一个个落马,越来越多的民众明白了真相,认同真善忍。这是信仰的力量,这是真理的力量,这是“邪不胜正”在人间的真实展现。善良的人们啊,请站在真善忍一边,因为真善忍是普世的价值,是人类的希望和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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