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到大自私心理严重,把钱财看的好重,凡事不能吃亏,每当看到我丈夫把钱往他家里拿时,我就非常的痛心,舍不得,总是为了钱不开心,搞的一身病,我做生意时我总是想心思怎么多捞点好处,老是少斤短两。
自从修了大法以后,我认识到这些都是不能做的事,我慢慢的把不好的习性改掉了,让自己做个无私的人。看到地上的钱,我忍住不捡,生活再难也不去贪别人的一分钱。我在修炼的路上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好,错了就改。
二零零六年我儿子在网上和别人做生意,别人打钱时把七百元当成七千元打给我儿子,儿子兴高采烈的告诉我这事。虽然我那时家里很困难,但我一下子就想起了师父的法,立即叫我儿子把多余的钱还给人家。儿子开始很是舍不得,我便给他讲道理,他明白不失不得的道理,就把多余的钱打回去了。
二零零三年公安局“六一零”头目带着乡政府、派出所的一群人到我家要抓我,我儿子为了保护我,被恶警把颈部按在墙上狠狠的打,邻居好心把那些人拉开了,最后警察还要把我儿子抓走,我儿子机智的走脱了,他们才算了。
真象师父说的那样:“一人得法是全家受益。”[1]以前我家年年欠债,现在条件不错,我儿子也得了福报,现在我儿子做生意红红火火,生活各方面都很如意。
我母亲今年八十六岁了,也得到大法的恩惠。二零零零年我被非法关在看守所里,我母亲怕坏人把大法的书抢走,就把大法书全部拿到乡下家里帮我保存好,还天天去公安局要人,我母亲从小身体就不好,现在八十六岁了,身体还好好的,我知道是慈悲伟大的师尊保护了我母亲。
今后无论还有多长的修炼路,无论有多难,我都会一直走下去,尽我最大的能力做好三件事,多救人。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法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