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金州区石河镇九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更新: 2019年01月10日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一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石河镇九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勒索惩款:谷秀华、周兴、王丽志,被非法判刑四年;张三曼、谭春荣被非法判刑三年八个月,李天学被非法判刑三年两个月,刘希永、孙宝英、刘井龙的情况还不清楚。

大连市金州区石河镇九名法轮功学员谷秀华(女)、刘希永(男)、周兴(男)、李天学(男)、王丽志(女)、张三曼(女)、谭春荣(女)、孙宝英(女)、刘井龙(男),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八日晚去大连市金普新区炮台镇袁屯村发放新书《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被炮台镇派出所警察绑架。

九位法轮功学员之后都被劫持到同一医院体检,其中七十八岁的刘希永老人体检不合格,当天回家。三月十九日下午三点左右,有警察到法轮功学员谷秀华家,抢劫走打印机、台式电脑、笔记本、全部大法书等等。

四月九日,七十八岁老人刘希永再次遭警察绑架、非法批捕,四月十二日,七十五岁的老伴带着孙女去石河派出所要人,遭警察威胁。

后来,谷秀华、孙宝英、王丽志、张三曼、谭春荣现被非法关押在大连看守所;周兴、李天学、刘井龙被非法关押在金州看守所;刘希永被非法关押在本溪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下午二点半,除刘希永外,其余八位法轮功学员在大连市金州法院被非法庭审。其中谭春荣的儿子被拒绝参与旁听,借口是在抄家清单上签字被法院构陷为证人。其余家属也是在据理必争的情况下,又经过严格的安检才允许进入法院旁听。

在法庭上,正义律师有理有据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指正公诉人利用刑法三百条构陷法轮功学员是非法的,根本也没有破坏法律实施,法轮功是无罪的。谷秀华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庭审过程,法官没有打断律师和法轮功学员的陈述,于下午五点结束。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中共自建政以来,血雨腥风,运动不断,杀地主、杀资本家、杀中共自己队伍中还有良知的人、杀知识分子、杀学生,杀的都是精英,中国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家庭遭受迫害,传统的儒释道文化、珍贵的历史文物都被毁掉,空气、水等自然环境被毁坏,现在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把人们心中的道德、是非彻底破坏、颠倒,假、恶、斗横行中华大地。所有中国人都是这场无理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选择善良,公正执法,不要继续为他人的违法行为担责,要为子孙后代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