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粮的故事

更新: 2018年09月06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九月七日】在当今的中国社会,道德沦丧,人心不古,老人跌倒了不敢扶;利益至上,唯钱是图,管它钱是什么来历,可是在法轮功学员身上却是另一种状况了。讲几个真实的小故事。

一、卖粮

法轮功学员李明(化名)的哥哥去世了,所以他的大嫂家的很多事情,都是他去帮着做。

今年春天的一天,他嫂子有几百斤小麦让他去卖掉。他用电动三轮车拉着小麦来到粮所,粮所的工作人员给过了秤:460斤,每斤小麦是1.19元,共卖了547.4元。李明拿着过秤的工作人员开的单子,到会计那里去领钱。那个会计付给李明5474元钱,显然是那个会计粗心,没有看到那个小数点,那个小数点也不太清楚。

当李明告诉那个会计他给的钱多了的时候,那个会计知道自己出了这么大的错,简直目瞪口呆,好长时间他没回过神来,不知所措。李明把钱递给他,平静的说:“你给我550元钱,我找给你三元钱吧。”

当时旁边还有两个卖粮的在等着领钱,他们一迭声的赞叹,并对那个会计说:“啊呀,啊呀!你今天真是碰到好人了!”那个会计非常感动地说:“我今天真是碰到好人了。” 李明说:“我是炼法轮功的,不该得的钱,我们不能得。”那两个人说:“炼法轮功的真是好人。”

李明紧接着告诉他俩三退保平安的事,他们爽快的退出了少先队组织。

二、还钱

我丈夫本家的一个叔叔姜贤(化名)全家人都炼法轮功,他家开磨坊。前年的一天,丈夫去推磨,遇到这样一件事。

前面磨面的那位把粮食袋一放就走了,当姜贤把这袋子粮食往推磨机器里倒时,发现粮食里面有钱。他赶紧拿出来,一数,是400元钱。

当那家人来拿磨好的面时,姜贤就告诉他在他的粮袋里发现钱的事,并把钱给了他。姜贤对他说,因为自己炼了法轮功才这样做的。

三、拉起老人

去年冬天的一个上午,天气很冷,在山东的一个小县城里,我在街上走着,看到一家店铺的台阶上半躺着一个老人,大约七十岁,三个台阶,老人坐在最下边的那个台阶上,上身就半躺在上面两个台阶上,很痛苦的样子。

这条街上来来往往人车很多,在靠近店铺的人行道上,还停着好几辆出租车,却没有一个人去问一问老人是怎么回事。

我走过去问老人:“怎么了?”老人告诉我,他住在某某小区,腰椎间盘突出的病突然犯了,自己不能回家了,也没有电话。他大声喊在三、四步之遥的那个出租车司机,请把他拉回家去,那个司机理也不理他。

我拉着他的手使劲把他拉起来,把他送到那个出租车门口,与司机商量把老人送回家去,这时司机才很不情愿的答应了。我把老人扶到司机旁边的座位上,老人不停地对我说“谢谢。”

我想,要是我不炼法轮功,我也不会这样做的。法轮功让人按真善忍做一个好人,处处为别人着想。这位老人真正应该感谢的是法轮功,是大法师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