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凤军、袁中山今天的恶果,是他们自己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那天起就种下的。
一、长春市高新区法院院长张凤军恶行
张凤军从一九九三年九月至二零一六年九月先后在长春市中级法院、榆树市法院、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任职;二零一六年九月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副局级干部;二零一七年六月退休。
张凤军在法院任职期间,积极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在诬判、冤判修炼“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中,泯灭良知,为个人的既得利益,出卖天理良心。下面是几个实例看法院院长张凤军是如何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草菅人命的:
二零一六年三月九日,长春市法轮功学员王永青,被长春市国保大队、长春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和硅谷大街派出所绑架。二零一六年三月九日遭绑架、构陷。十一月十日长春市高新区法院在没通知律师到场的情况下对王永青非法开庭,整个庭审过程就是一场丑剧闹剧。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日,长春市高新区法院对王永青非法开庭。开庭前,法院违法拒绝辩护律师出庭。在王永青的强烈抗议下,据说高新区法院向王永青展示了一份由吉林省国安局、省公安厅、省高检、省高法联合出台的禁止外地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出庭辩护的所谓“内部文件”,在王永青掠过一眼后,高新区法院法官匆匆将文件收回。王永青被诬判五年,现已被劫持到位于吉林市的吉林监狱。
王永青的律师在非法开庭后就给高检寄去控告高新区法院法官的控告信。
法院院长张凤军摸透了邪党的脉搏,顺着邪党的邪劲儿走,迫害法轮功使张凤军的政绩恶果累累,从一个法院的办公室副主任一路蹿升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张凤军在任榆树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期间,榆树市本就是吉林省迫害法轮功的重灾区,张凤军任法院院长期间更是雪上加霜。
自从九九年七・二零江氏邪恶流氓集团迫害大法以来,吉林省榆树市邪党法院紧跟部署,积极为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充当工具、打手。主管审判法轮功学员的法院院长和办案人员与公安局、检察院互相勾结,为了一己之利,不分青红皂白完全受控于邪党之下,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强词夺理多次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下面就是他们几次审判法轮功学员的丑恶行径。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下午二点,榆树市法院如临大敌,法院门前的人行道上,东西两侧布满了警车,过往车辆禁止通行。原来是邪党法院在非法审判育民乡为救人发真相资料的法轮功学员王续芳、范秀珍、高艳霞、黑龙江双城市的法轮功学员陆桂荣。据目击者称,王续芳被迫害的非常消瘦,只有五、六十斤的样子,耳朵听不见,身后跟了几个医生。其他几个法轮功学员也不同程度的遭到了迫害。审讯没有任何结果,法院通知半个月后第二次开庭。
在此之前,家属没得到任何关于开庭的通知,没有请律师,有的家属没有旁听证,没进去法院。想办旁听证,法院说两天前就办完了;有的行人想进去旁听,遭到拒绝。当人们得知是审判几个善良的老太太时,都觉得邪党太过份了。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日,法轮功学员吕先锋被四河镇派出所和公安国保大队绑架到榆树市看守所关押迫害四个月后,于二零零八年一月由榆树市邪党法院审理非法判刑三年,上报到长春市中级法院核准,又加刑一年,再由榆树市法院于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下午宣判有期徒刑四年,现在被非法关押在四平石岭监狱迫害。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六日吉林省榆树市城发乡老年法轮功学员朱海山、杨信被非法诉讼后,家属请来律师辩护。律师于十月十三日去法院了解情况时,法院刑事庭庭长梁维广阻挠律师介入。
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三日,朱海山、杨信到四河镇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构陷,被当地派出所伙同国保大队绑架到看守所迫害;他们的光碟被抢走,警察同时又抄了他俩的家,并抢走了杨信的几本大法书。两位法轮功学员至今已经被非法关押迫害八十多天了。
公安局刑事侦察大队审核中队杨松柏直接参与迫害,对朱海山、杨信非法提出诉讼,到榆树检察院;又由检察院公诉科卢建宇直接办案近日递交榆树法院刑事庭审理。
九月下旬朱海山、杨信家属到检察院咨询,要请律师为亲人辩护,检察院办案人说可以请。可是当法轮功学员家属请来了北京律师,律师于十月十三日去法院了解情况时,法院刑事庭庭长梁维广则拒绝律师介入。当律师让出示法律条款时,法院刑事庭庭长梁维广回答说:“没有,都是口头转达。”可见邪党执法机构出尔反尔,做贼心虚,胡搅蛮缠到了不讲理的程度。
二、吉林省德惠市法院院长袁中山恶行
袁中山从二零零二年三月至二零一八年,先后在长春市宽城区法院、长春市中级法院、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长春市中级法院、德惠市法院任职。
袁中山早已在明慧网的恶人榜上被曝光,袁中山积极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尤其在任德惠市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时更是肆无忌惮。
以下是德惠市法院非法判刑案例:
对崔涛等九名法轮功学员进行诬判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法院对被非法关押半年之久的法轮功学员崔涛、王成顺、郝杰、马宝舫、张凤秋、胡波、李瑞凤、李绍珍、杨金玉、杨金凤进行非法庭审,不让他们自己请辩护律师,都必须由法院自行指派律师。
构陷所谓的“证据”竟然是由国保大队制作的光盘,大约十盘左右,里面都是一些模糊不清的截图。法轮功学员当庭正告他们信仰无罪,没犯任何法律;法轮功不是×教;希望他们记住“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
法轮功学员希望开启他们的良知,完全站在为他的基点上引导他们深思:当历史翻过这一页时,你们将怎么办?要为自己的将来负责。审判长王荣富推卸责任,辩称“这是国家的事,由国家负责”,仍然错用《刑法》300条。
非法开庭时间从早上八点三十分到下午二点左右,中午休息半个小时。在庭审期间,法轮功学员被戴上手铐和脚镣。
开庭过程中公、检、法相关人员沆瀣一气,制造冤假错案。
法院通知每位当事人只允许两位家属出庭,但必须得是非法轮功学员。进庭前还必须得到国保的允许,崔涛的老伴被德惠国保大队娄兴岩当场强行推出门外,杨金玉的母亲被国保大队的指导员魏永生等人拖走不允许进入法庭。
对德惠市十名法轮功学员上诉案维持违法原判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九日十点三十五分左右,德惠市十名法轮功学员上诉案开庭。主厅在长春市中级法院第二审判庭。德惠市看守所和长春市第四看守所网络直播庭审。
审判长石泉未到庭,审判长位置上就座的是代理审判员何福。在裁定书上签字的除石泉、何福以外,还有代理审判员万明元、书记员赵悦。
法轮功学员崔涛聘请了北京执业律师李静林为自己的辩护律师;郝杰聘请石家庄执业律师刘广安为自己的辩护律师。八日下午三时以后,家属陆续接到了长春市中级法院刑事二庭开庭的电话通知,称九日上午九时二审开庭。此时已经没有多少时间通知聘请的辩护律师到场。
李静林律师正在南京办理其它案件,无法赶到。刘广安律师庭审前匆忙到场要求出庭辩护,法官何福再次拒绝刘广安律师的辩护手续。辩护席上有崔涛申请的亲属辩护人崔占磊就座。拒绝刘广安律师的辩护手续一事表明,法官蓄意突然袭击,侵害当事人辩护权,不给家属与律师参与的时间与条件。
其间,何福读完裁定书,维持一审原判。家属提出来要发言,何福问说什么,杨金玉和杨金凤的母亲王秀芹提出来法轮功师父是被冤枉的,质问法庭为什么不遵照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审理。
法官何福威胁说,你别说话,再说就犯“宣传法轮功的罪”。一言暴露了刑事二庭法官明知给法轮功学员强加的罪名是欲加之罪!法轮功学员所做的是弘扬教人做好人的法轮功,让更多人受益,不仅毫无罪错,更应表彰,但却被当作所谓判刑依据。家属王秀芹继续申辩,法官何福不听辩护,匆忙离去。二审没有辩护律师参与,没有允许当事人发表意见和看法,草草收场。
主庭有五位当事人的相关亲属到庭,只有崔涛提请的亲属辩护人崔占磊收到了刑事裁定书副本一份,杨金凤是庭审现场的上诉人之一,并未收到裁定书副本。法院对当事人处置之草率令人瞠目。上述法轮功学员已从看守所被非法转押到监狱迫害。
对德惠市法轮功学员王翠花进行诬判
九月二十七日,王翠花遭德惠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诱骗绑架,据悉,已被非法判刑三年,目前已被非法转押在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
对法轮功学员姜彦进行诬判
德惠市法轮功学员姜彦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被绑架,遭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姜彦再遭绑架;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遭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三年。
姜彦是一名教师,现年五十一岁,多年来他坚持按“真、善、忍”做好人,与人为善,遇事为他人着想,得到亲属乡邻的好评。他与九十岁高龄的老父亲在一起生活,他孝敬老人,对老人的生活照顾得非常好。有时间还领着老人学法,使老父亲的身体至今都很硬朗。
可就是这样一个按真善忍做好人,却因讲真相遭到多次迫害。他的妻子因迫害怕受牵连而与他离婚。
姜彦曾遭二次非法劳教迫害。第一次:二零零三年左右,姜彦曾在九台饮马河劳教所非法劳教,被强制洗脑,遭受残酷迫害;第二次,二零一一年六月被德惠市国保大队绑架并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关押到长春朝阳沟、奋进劳教所遭强制迫害。
姜彦曾多次遭德惠国保大队骚扰、抄家,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又被德惠市国保大队绑架,并遭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在德惠步行街再一次被德惠国保大队绑架。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姜彦被德惠法院非法开庭,没有律师辩护,有三名亲属到庭。法庭上姜彦为自己做了无罪申诉。姜彦把善倾注到老人身上,赡养老人,让老人享受天伦之乐的权利,却被德惠国保大队、检察院、法院绑架、判刑,天理何在?
三、结语
这些徇私枉法、草菅人命的案件在中国大陆时时都在发生,而中共邪党是始作俑者,可被卸磨杀驴的都是被邪党利用过的中共官员。奉劝那些还没认清中共卸磨杀驴的本性的官员,若还不金盆洗手,天要清算时,后悔晚矣。天理昭彰,善恶有报。
恶报,并不是法轮功学员希望看到的。希望仍在参与迫害者能够警醒,引以为戒,古人云;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正视自己的危险处境,在法轮功问题上,做出正确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