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鸡西市优秀教师隋桂兰被非法判刑

更新: 2018年10月10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鸡西市梨树区太阳升小学优秀教师法轮功学员隋桂兰,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五日被梨树镇派出所所长林振宇等人非法抓捕,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被鸡东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并罚金一万元。

二零一八年初,鸡西市检察院和法院,指定鸡东县、密山市检察院、法院,打着法律的幌子,对所有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实施迫害,鸡东县、密山市两地成为专属迫害鸡西地区法轮功学员的基地。

一、 梨树区公安分局将隋桂兰构陷到检察院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五日下午,隋桂兰在梨树镇群星商场附近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报告给警察,梨树镇派出所所长林振宇等人非法抓捕了隋桂兰,梨树区公安分局将隋桂兰构陷到梨树区检察院。

隋桂兰聘请律师维权,一月二十六日,律师到梨树区检察院递交了《关于隋桂兰一案的法律意见书》。律师指出,宗教信仰需要“自我修炼”,还需要进行宣传。以基督教为例,基督教信仰者不仅需要“自我灵修”,还需要教友们互相交流,需要大家聚在一起唱赞美诗,需要一起去教堂做礼拜,需要向社会广传福音进行宣传等,这些都是信仰者最基本的权利。

法律必须是明确的、具体的、从来就没有什么抽象的法律,既然指控隋桂兰的行为构成“破坏法律实施罪”。那么,就必须要有事实证据证明,隋桂兰究竟具体破坏了哪部法律?哪部法律因为隋桂兰的行为被破坏的无法实施了?

刑法只惩罚行为,而思想包括信仰并不构成犯罪。修炼法轮功不犯罪,持有法轮功资料也不犯罪。

律师从各个层面,多角度的佐证隋桂兰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梨树区公安分局应当依法撤销案件,立即释放隋桂兰。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梨树区检察院不顾律师的意见,将隋桂兰的卷宗转到鸡东县检察院。

二、鸡东检察院无视律师及家属

四月十一日,律师和隋桂兰家属赶到鸡东县检察院,到案件管理大厅调卷,律师阅卷后整理了一份法律文书,当日下午,和家属又赶到鸡东县检察院公诉科准备递交给办案人印少铎,收发室有人告知印少铎在四月八日去南京培训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然而,鸡东县检察院没有理会,在四月二十五日,以鸡东检邢诉[2018]51号文书,将隋桂兰构陷到鸡东县法院。

三、鸡东县法院躲避律师违法办案

五月二十三日,律师打电话联系鸡东法院刑庭副庭长盖秋海,盖回答说:“自己在北京学习,不负责此案。”得知具体办案人为刑庭庭长徐忠祺,律师打电话联系徐忠祺,徐接电话后比较紧张,不向律师回复案情,却一再追问律师身份等情况,律师一一回答。以后再给徐打电话和发短信均不回复,家属也给徐打电话和发短信说明隋桂兰已委托律师的情况,徐仍然不接电话。

五月二十五日,家属去鸡东县法院找徐忠祺,法院工作人员说他不在,给他打电话仍然不接。实质是阻止家属委托律师辩护的违法行为。

对鸡东县法院徐忠祺躲避律师的违法行为,五月二十八日上午,隋桂兰的家属到鸡西市中级法院信访办,反映鸡东法院刑庭不接待家属聘请律师的问题,信访办两名工作人员一听是法轮功学员的案子,答复对法轮功案子内部有通知,不接待、不解释,案子没到中院,他们不管。还是找鸡东县法院或鸡东县政法委。家属说:“现在不是有案必诉、有诉必理吗?”他们说:“别说了,你们上鸡东反映吧”。

家属又回到鸡东法院,窗口工作人员让给徐忠祺办公室打电话,接电话是刑庭一名女工作人员,说庭长不在,于是打徐忠祺手机仍然不接,等多时再次打,副庭长盖秋海接听后说:“自己刚回来不知道情况,还是问庭长。”等了一会再打电话,接电话的人说:“还没回来,可能是开会呢”。让窗口工作人员打手机徐忠祺还是不接,等到快十一点,让窗口工作人员约院长反映情况,窗口工作人员听说是法轮功案子,推诿说:“院长都不在家,今天都是审判员临时接待,他们说不明白。”进行阻拦。

徐忠祺躲避律师非法开庭两次,第一次开庭由于隋桂兰没有见到律师,拒绝出庭而告终,徐忠祺为达到没有律师辩护非法开庭的目的,以律师不接辩护欺骗隋桂兰,进行了第二次非法开庭。

鸡东县法院躲避律师非法开庭,在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下达了(2018)黑0321邢初56号刑事判决书,隋桂兰被诬判三年并罚金一万元。

四、鸡西市中级法院的敷衍

隋桂兰对诬判提出上诉,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律师见到本案负责人鸡西市中级法院刑庭李荣杰,律师将鸡东法院剥夺隋桂兰请律师的权利的整个过程讲述给了李荣杰,指出鸡东县法院在违法,并列举了公安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隋桂兰犯罪。李荣杰很吃惊:“都是真的吗”?并给中院具体办案的杨宗远打电话询问,李荣杰给律师答复,会找鸡东法院主审法官徐忠祺问此事。

二零一八年九月三日,鸡西市中级法院,以(2018)黑03邢终55号做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五、修法轮大法有益社会

二零零五年在梨树区穆棱二中工作的教师隋桂兰幸运得法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虚弱的身体健康起来,走路一身轻,人也精神起来。修炼大法以后处处以大法要求自己,在二中担任班主任,深受学生们的爱戴,与学生家长相处很好,工作认真成绩优秀得到领导的认可。

二零零九年九月,穆棱二中与太阳升小学合并,教三年级思想品德课,工作认真勤恳,爱生如子。二零一零年九月担任五年级班主任工作。一个周末学校领导通知隋桂兰,周一市领导来调研听课,对没有准备的突来还是欣然接受工作。所讲的课目受到领导们的好评。那一年自家的孩子正在高三备考,没有因为自家孩子高考而耽误工作,圆满地送走了五年级的毕业生。秋天接了一年级四十多人的新生,这个班级学生单亲和留守儿童占三分之一,农村家庭占二分之一,孩子的基础比较薄弱,家长在农忙时节没有精力管教孩子,教师的工作得不到家长的支持,再加上隋桂兰自己一人带着孩子独撑一个家,真是难上加难。领导安排的任何工作从不挑挑拣拣。因为隋桂兰的艰苦付出,学生的成绩在平稳中上升。

六、隋桂兰遭到的迫害

1、课间被非法抓捕并抄家

二零一二年七月四日上午,隋桂兰在太阳升小学校园内给学生上课期间,被坏人构陷,遭平岗矿和当地公安国保警察绑架,并抢走她手提包里的钥匙,非法闯进家中,抢走一台给学生用的电脑和三部手机等私人物品。被非法劳教一年。

2、讲真相被人恶意举报,被非法抓捕关押并抄家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八日中午,隋桂兰在梨树区大市场发放神韵光盘时,遭人恶意举报,被梨树街里派出所巩姓、雷姓警察绑架。下午两点,警察闯到隋桂兰家,抄走电话两部,平板电脑一部,法轮大法书籍若干,隋桂兰被非法拘留七天。

3、鸡西市“610”剥夺教师上课权

鸡西市公安局副局长吴天明、鸡西市610主任王会学、梨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杨鸿声唆使,梨树区政法委书记张万仁和区教育局局长朱秀芳,以影响评比市级先进单位要挟,剥夺了受师生好评和爱戴的优秀数学教师隋桂兰的任课,被分配打扫卫生工作。

4、因控告元凶江泽民被非法拘留

二零一六年四月六日,隋桂兰早晨刚下楼去上班,被蹲坑的平岗派出所所长贺某等及梨树区国保大队杨鸿声等人绑架,拿着她的诉状问她是否参与控告江泽民,并找到街道主任闯入隋桂兰家中非法搜查。隋桂兰被非法拘留五天。

七、正告鸡西地区所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官员、警察

鸡西市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司及各级官员:“善恶有报”是天理,迫害法轮功的各级官员纷纷落马,你们不要再执迷不悟,赶紧悬崖勒马,停止罪恶行为,将功补过。江泽民集团成员因迫害法轮功在海外纷纷被告上法庭。中共活摘贩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主要参与者薄熙来、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610办公室”的头目李东生、直接执行江泽民迫害政策的前政法委头子周永康相继落马……,这一切都昭示了一个天理:恶有恶报!希望基层执法人员看清形势,停止迫害法轮功,不要再做邪恶的帮凶助纣为虐,断送掉自己的未来。


相关责任人
举报人:崔永权
证言人:刘晨生、崔丽芳(店员)、凌泗峰(邻居)、高启龙(邻居)、杨秀玲(梨树区平岗街道办事处委主任)

梨树镇邮编:158160
梨树区公安分局
梨树区公安分局国保 杨鸿声 13846013077 办公电话0467-2484595
梨树镇派出所所长 林振宇15045764555单位:0467-2486109
梨树镇派出所 郭 钊(警察)18304654321
梨树区检察院
批捕科 科长 王 龙 0467-2584077(办)
鸡东县邮编:158200
鸡东检县察院
检察长:王铁玉 15545295001
副 检:刘德臣 13199160007 王明利 13555051789
公诉科:印少铎 13089791009 0467-5587479(办)
鸡东县法院
院长 刘景峰13674572777
刑庭庭长 徐忠祺13144665817
陪审员:李晓翠、宫兆萍
书记员:袁迪、蒋宏琳

鸡西市邮编:158100
鸡西市中级法院
刑庭副庭长:李荣杰
审判员:侯广东、刘冰洁
法官助理:杨宗远0467-2881953
书记员:陈立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