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善良夫妇徐智银、刘欣被绑架构陷、遭非法庭审

更新: 2018年09月24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州徐智银、刘欣夫妇被绑架构陷、非法羁押五个多月,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被非法庭审,四位正义律师出庭为徐智银、刘欣依法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要求释放。公诉人的所谓“证据”自相矛盾、漏洞百出,所有“证据”都站不住脚。

据家属说,刘欣瘦了有二十斤;徐智银步履蹒跚,自述是“间歇性心肌梗塞”。法官蔡正尧询问徐智银期间,徐智银回答迟缓,几次说自己心跳过速,头脑反应不过来。中间还因心跳过速,出去让医生检查身体。他的健康状态令家属担忧。

庭审地点在广州市荔湾区法院第二法庭,审判长(法官)是蔡正尧。据说广州市对所有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案件都被集中到荔湾区和海珠区检察院和法院审理,因此徐智银、刘欣被从白云区看守所非法押送到荔湾区开庭。因路途遥远,原定九点的开庭延迟到十点。

徐智银、刘欣夫妇被带进法庭时,都用“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与庭内人员打招呼,刘欣面含微笑告诉大家:“世界需要真善忍!”律师建议审判长解开徐智银、刘欣的手铐、脚镣,审判长同意了。

徐智银说自己原是北京某军区机关文宣干事,退伍后曾在某省报社当记者,修炼法轮功后是报社里公认的好人,说到这里就被法官制止,不让说了。徐智银问公诉人张惠:请问什么是“邪教”,怎么“邪”的,有什么样的“组织”,又是如何“利用”的?这本是针对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名的合理提问,可没等徐智银说完,又被法官喝止了。徐智银、刘欣都否认所谓“传播”的指控。

法官询问一个半小时后午休,下午两点继续开庭。徐智银、刘欣被绑架、非法关押事件得以还原,相关警察的执法犯法事实也让律师和旁听者震惊。

二零一八年四月八日下午,徐智银外出办事,在小区门口被一群围上来的便衣绑架,这些人没出示任何证件,也没说绑架理由,只说他们是派出所的。他们抢走徐智银的手机和家门钥匙,把他劫持到广州白云区人和派出所。随后十多名便衣警察用抢来的钥匙开门。刘欣听到外面拧钥匙的声音,以为是丈夫在开门,毫无防备地从里面打开门,结果一群便衣闯进来。她以为是绑匪,因为他们同样没出示任何证件。受到惊吓,刘欣呕吐后躺在床上,但十多分钟后警察就把她从家中劫持去派出所,然后警察开始抄家,抢劫走家里的电脑、打印机、法轮大法书籍和师父的大法像等本应该受法律保护的私人财产。整个过程中,白云区国保警察和人和派出所警察在未穿警服、无搜查证、没有立案决定书、没出示工作证、没有打开执法记录仪的违法情况下,实施绑架。而且直至开庭也没给徐智银、刘欣出示搜查清单。徐智银、刘欣不能确定家里有那么多所谓“物证”。

针对起诉书上所谓“制作、传播”的非法指控,刘欣回答,所谓一百零九张光盘中,有四、五十张是一九九九年前正式出版的光盘和正版的交响乐光盘,其他都是不同时期别人给的,自己用来学习传统文化的;所谓一百五十七份书籍、刊物,其中几十本都是一九九九年前的正版大法书和其他人不同时期给的书,自己学习用的;六百二十四张单张实际上合二、三十本小册子,人家给的,没有装订,内容不一,只是自己看的。法官问是谁给的?刘欣说不能出卖人。刘欣还说,家里打印机是喷墨的,沾水会模糊,是用来打印自己经销的茶叶广告,无法制作书籍,自己没有制作书籍的工具,不存在制作、传播的问题。

公诉人张惠每抛出一个所谓“证据”,徐智银、刘欣都予以否认,四位律师按顺序举手发言,一一驳倒。公诉人张惠基本是低着头,照本宣科读起诉书。

面对案卷中比比皆是的警察违法事实,审判长蔡正尧沉默不语,但一旦他抓到律师一点空子(如律师质疑警察两天内能否看完十几个视频物证)就蛮横、嘲讽地予以驳回。在对待法轮功的态度上,蔡正尧偏袒公诉人的倾向明显,法律的公正踪迹全无。

四位律师提出了很多质疑,如:

1、为何警察把两位当事人带走后再来搜家?如何能证明没有给两位当事人清单的所谓物证都是当事人家里的?为何公诉人所谓的证据都是照片?律师要求公诉人提供实物,公诉人语塞,审判长蔡正尧代她回答:实物都在白云区公安分局,不能提供。

2、公诉人说,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日,一个叫戴卫东(音)的人在其住宅区(广州人和镇桥北小区)发现法轮功资料,去人和派出所举报,于是警察立案调查。律师阅卷后反问:三月三十日警察把法轮功小册子从案发现场搜走,三月三十一日又把东西悉数拿回案发现场,然后摆拍、录像。案发现场从来都是第一现场,这摆拍的第二现场能作为证据吗?律师要求证人出庭,被法官驳回。

3、公诉人的构陷案由是徐智银、刘欣在人和镇桥北小区派发法轮功资料。法庭上播放了所谓视频证据,视频中有一个貌似徐智银的模糊背影在某楼道门外,但视频显示不出派发了什么东西。徐智银否认指控,律师也说这不能证明智银派发了法轮功资料。

4、法庭出示证人戴卫东(音)的两份笔录,奇怪的是自相矛盾,一份说看到刘欣派发,一份说没看到刘欣派发。而视频中,除了一段貌似刘欣和徐智银的人在街上走(距所谓案发小区五分钟路程)的背影视频,在桥北小区里没有一个刘欣的视频。徐智银自述,他在小区寻找卖房广告,寻找商机,后下雨,刘欣一直在楼门口躲雨。刘欣根本没发过任何资料。

被非法关押五个月后,到此刻刘欣才明白,是因为这个戴卫东(音)举报构陷,自己才被绑架。刘欣一时情绪失控,非常愤怒,回头对旁听者高声说道:请白云区政府人员转告这个戴卫东(音),他这么毫无事实根据诬陷好人是有报应的!因为刘欣被绑架后血压一直高达两百到两百三十,低压高达一百三、四十,为防止意外,两位医生也坐在旁听席上。怕刘欣出意外,法警过来安慰她,律师也劝她控制情绪。刘欣本能的反应给人的感觉是:刘欣被恶意陷害和冤枉了!此时法庭里鸦雀无声,但同情、对告密者的气愤和无奈的情绪笼罩着法庭。旁听席上有两个男士在擦眼睛。之后刘欣为刚才的情绪失控道歉。

刘欣的辩护律师发言道,这份公诉人作为证据的视频恰恰证明,我的当事人不在现场!我的当事人无罪,检察院应当撤诉!戴卫东(音)即是举报人,又是见证人,更是在鉴定书上签字的人,这个戴卫东(音)到底是什么人?两份笔录上的办案警察是同一人,戴某两份笔录证词是自相矛盾的,他们之间有何交易?律师当庭建议当事人以做伪证罪控告他们。律师说:这个(作伪证的)事儿,今天没事儿,将来也是个事儿!

另一位律师对法官说:公诉人张惠好像对法轮功有深仇大恨,卷宗里出示的证据明显有作伪证的嫌疑,建议审判长让公诉人张惠回避!

据说荔湾区检察院构陷徐智银、刘欣的起诉书只用了一周时间就到法院了,这么“高效”的工作导致卷宗里漏洞百出,很多日期错乱。因为所谓的“证据”荒唐可笑,法庭内工作人员都不自觉地摇头。

徐智银也当庭举证,曾经有一个疑似国保的人诱供他,说你就承认是你发的,不要把你老婆拉下水。说明他们明明知道刘欣没有发东西,完全是构陷。

随后律师依次发表了辩护意见,从各方面翔实、全面地论证修炼法轮功合法、信仰无罪,以及公诉人错用三百条起诉徐智银、刘欣的非法性。律师说十二个TF卡内容不一,内容重复的才适合散发,说明这不是散发用的。律师还说公安的“认定意见”里也没有出现邪教字样,说明公安已经给自己留了后路,希望审判长和公诉人三思。

律师准备把公通三十九号文件(十四种邪教名单里不包括法轮功)和国务院五十号令(证明拥有法轮功书籍合法)呈给审判长蔡正尧,蔡正尧拒收,说他有。

最后一位律师从人权信仰自由方面做辩护时,蔡正尧大发雷霆,威胁要把律师逐出法庭。

休庭前,法官让当事人发表意见时,徐智银说到法轮功真相和周永康等高官迫害法轮功遭报,被法官叫停。徐智银坚称自己无罪,说迫害造成自己十多年没见八旬父母了,想回家尽孝,希望法庭当庭释放自己。

刘欣说自己修炼法轮功前后身心巨变,讲到法轮功真相也被法官叫停,但刘欣答,自己必须要说,她被非法关押五个月,血压天天都在两百以上,是“高危三级”,她一直挺着、坚持着,就是为了来这里说心里话。她说白云看守所条件非常恶劣,关着卖淫吸毒的人,走路都要彼此相撞,里面人开始把她当邪教徒欺负她。但她展现的法轮功修炼者的善念改变了环境。她让家人每月给她多存钱,自己用的不多,为了资助仓里有需要的人。

非法庭审持续到下午六点前,审判长蔡正尧没有当庭宣判。蔡正尧让家属先离开法庭。家属在庭外听到刘欣在高喊“法轮大法好”,呼声渐行渐远。

家属出席旁听,其他旁听者据说十人左右,可能是白云区国保、人和派出所警察和街道、司法局人员以及医生。

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选择善良,公正执法,不要继续为他人的违法行为担责。

善恶有报是天理。冤枉佛法修炼人的昧心钱和手段,如不悔改,不单要面对悬在头上的“终身追责制”人间法律制裁的影子,有的还要用命还的,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中共卸磨杀驴、找替罪羊的前车之鉴太多了,奉劝那些恶意构陷徐智银、刘欣的人眼光放长远些,悬崖勒马,枪口抬高一寸,别做害人害己的事了!

也希望法官、公诉人在“听命”的同时也为自己未来会不会被追责甚至告上法庭深谋远虑,自己的签名都是未来的证据,给自己留条后路吧!

附:相关责任人及联络方式:
广州市荔湾区法院:审判长(法官):蔡正尧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邮编510380 电话:020-81600133
乘坐地铁一号线至坑口站,换乘990路公交车,在“运动站”下车。马路对面左侧120米处为荔湾区法院。

广州市荔湾区检察院:公诉人:张惠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20号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宝源路91号,邮编510150
电话:020-81932000

广州市白云区公安分局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333号 邮编:510420
国保大队教导员:刘志强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沈某(办案人)
白云区公安分局法制科:020-83112652,林警察
白云区看守所预审大队电话:020-83114500

广州人和派出所副所长:周扬飞,电话:138 0275 5285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方华路1333号
电话:(020)864-52961,报警电话:020-864 52960,864-52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