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也有越来越多的公、检、法人开始明白真相,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做出良知的选择。下面这个真实的小故事就说明这一点。
二零一八年九月三日,河北省某县一位法轮功女学员到县城去给民众讲真相、劝三退。她给两名女高中生讲了真相、并帮她们退出了团、队组织后,又过来两名男学生,问A在说什么,她说:“我在讲法轮功受迫害真相、退出党、团、队保平安的事,你们也想听听吗?”两名男生说想听。
当这位法轮功学员讲到退出邪党、团、队三个组织时,看到一男生掏出了电话,她问:“你给谁打电话?”回答:“我给同学打电话,让他们也过来听听。”电话通了,结果该男生说:“是公安局吗?我抓住了一个炼法轮功的,你们过来吧,我正抓着她呢,她跑不了。”公安局那边叫他打某个电话,并告诉他电话号码。
该男生死死抓住法轮功学员的衣服不放。过了大约十几分钟,见没人来,该男生又给公安局打电话,电话那边说:你再往哪里哪里打电话吧。该男生有些不耐烦:“我给你们打电话,你们叫我给别处打电话。”
又过了约二十分钟 ,来了三个警察。法轮功学员主动与他们打招呼:“你们好。”其中一警察对四个学生(两男两女)说:“你们走吧,没你们什么事了。”然后问法轮功学员: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多大岁数?电话多少?你包里是什么?回答:我没有电话。包里什么也没有。那个警察说:“以后别再跟别人说了,你走吧。”这位法轮功学员说:“谢谢你啊!”就这样,法轮功学员平安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