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公园 原广州大学副教授被诬判三年半(图)

更新: 2018年09月03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州市白云区法轮功学员、原广州大学副教授王家芳,在广州市流花湖公园游玩时,遭越秀区六榕派出所警察绑架、构陷,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被广州市荔湾区法院诬判三年半,已聘请律师上诉。

原广州大学副教授、法轮功学员王家芳
原广州大学副教授、法轮功学员王家芳

二零一七年九月八日午后,王家芳女士到住处附近的流花湖公园走走,期间和一名游客随意聊起了法轮功,这本是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但却遭到四、五名保安的驱赶,被强行带离公园。

王家芳认为这是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侵犯,起因是公园管理处及保安人员被中共江氏犯罪集团谎言欺骗。二零一七年九月,王家芳给流花湖公园管理处及安保部邮寄了江泽民因迫害法轮功被全球起诉的真相小册子。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上午,王家芳本着善心找流花湖公园管理人员反映情况,告诉他们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以及自己在公园遭到的不公正对待。流花湖公园主任刘德信告诉她:公园没有规定不让她进公园,欢迎她每天都来,并说以后保安不会再骚扰她。

在发现接访簿上的登记笔迹和真相信封上的笔迹一致后,公园主任刘德信将王家芳恶意举报到六榕派出所。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中午,王家芳在流花湖公园东北门被绑架。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王家芳被广州市荔湾区法院诬判三年半。王家芳抗议非法判刑迫害,不穿罪犯标记的识别服,不参加非法宣判,被强制按进轮椅推进法庭。非法宣判过程中,王家芳只说了两个字:上诉。其余时间全部沉默抗议。

王家芳女士,今年五十四岁,原广州大学数学系副教授,一九九九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王家芳老师因坚定信仰真善忍,被非法关押于广州市洗脑班、广东省洗脑班、槎头劳教所(一年半)、广东省女子监狱(九年)等,多次被迫害得生命垂危,累计冤狱逾十二载。

越秀区六榕派出所
地址:越秀区西华路捶帽新街3号 邮编:510170
电话:020-83127251、81084473
教导员:沈锡贤
副所长:叶泮华、朱文浩、谢荣桂、陈义通
流花湖社区警察:杨艳华
本案参与警察:苏振峰、谢宇恒

流花湖公园
地址:越秀区人民北路 邮编:510180
电话:020-86662196、86664095、81360532
主任:刘德信
书记:谭敏强
副主任:刘丽春
保安队长:张全拥、罗裕友13650802023
荔湾区法院法官:蔡正尧
荔湾区检察院检察官:李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