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晚报》列举了四条法律和两高的司法解释作为“依据”污蔑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而这四条法律没有一条认定法轮功是违法的,而且中国所有的法律也没有一条认定法轮功是违法的。两高司法解释不是法律,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刑事诉讼的法律依据。
同修向内找,悟到是近几年真相资料做少了被邪恶钻了空子,前些年同修大量的在小区内散发真相资料、贴不干胶,而近几年普遍懈怠了,真相资料做得越来越少,在小区里很少看到真相资料,正法洪势不断推進,人们对真相的了解也在发生着变化,我们出去讲真相,还有人问:以前在楼里能看到资料,现在怎么没有了?真相资料也可以面对面发,但面对面发毕竟是数量有限的。在小区里散发量大、系统、全面,哪种方法都应该做。我们有救度这一方众生的责任,我们住的小区里的居民不就是我们这一方的众生吗?我们有责任救度他们。如果我们都能象以前那样大量的做真相资料,邪恶也钻不了这个空子。
大连百姓普遍看的报纸就是《大连晚报》,订阅量很大,很多企事业单位、机关、百姓家里都订晚报,而《大连晚报》经常刊登诬蔑大法的文章,尤其这次三个媒体同时刊登诬蔑大法的内容,对大连百姓的毒害可想而知。同修家属看到这个内容都很害怕,常人看到了也对其造成不好的影响。我们大法弟子不能再无动于衷了,更不能想着依赖别的同修,如果还这样的话,就是今天的这个局面:三个媒体同时造谣诬蔑。我们要把这个场正过来,只有大量的传真相才行。
同修们当务之急是揭露三个媒体的恶行,现在已经有同修做了相关的不干胶,建议同修们相互传送,最起码把自己住的小区及附近小区楼洞里都贴上真相不干胶,新小区一样可以贴,在楼洞里找个合适的位置贴上,如果我们大量的同修都来做这件事情,那数量是相当大的,就会布下一个强大的正的场,百姓们就会明真相,媒体也不敢再做恶了,邪恶就会自灭,真正的把坏事变成好事。
建议同修们以后多做真相资料,不要懈怠了。报纸上每一版都有该版编辑的名字,也可以给他们写真相信。如果有同修能弄到大连电视台和这两个报纸工作人员的详细名单,可以发到明慧网上,同修们看到了会给写真相信的。
总之,多方面、大量的做真相,是我们应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