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二日,律师会见了马玉中,马玉中状况非常好,律师并到管庄工区派出所递交了“立即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马玉中——致南阳市公安局管庄工区分局的律师督告书。”律师要求他们管庄工区分局“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主动纠正冤假错案,立即无罪释放当事人马玉中以避免你们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并陈述了事实与理由。
派出所部份民警接待了律师,他们开始粗鲁地对律师盘查,律师给他们讲了法轮功的基本事实,指出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修炼法轮功不违反法律,他们到后来听明白了律师的意思,律师要求他们把此事报告给局领导并把督告书递给了他们,他们也接受了督告书。
负责此案的派出所警察姓赵,赵姓和梁大队长接见了律师,律师询问是不是国保大队的,他们支支吾吾不敢说。
派出所办公室电话:0377-63796110 0377—6379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