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十八里河分局局长刘丛德遭恶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七月十日】据2018年7月2日消息: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正县级侦察员,十八里河分局(派出所)党委书记、局长(所长)刘丛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公开资料显示,同属河南省市级公安局系统,刘丛德曾两次与任长霞做同事,并搭过班子,参与主编了《公安局长的榜样任长霞》。据悉,刘丛德曾在任长霞死后一个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哽咽着称,会“替长霞尽孝心”,与任长霞一样走上了不归路。

任长霞,女,四十岁,登封市公安局长,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曾一次绑架陷害登封市和郑州市的四名法轮功学员,并勾结检察院、法院将四人非法判刑五年,劫持进新乡女子监狱。恶有恶报,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四日,四十岁的任长霞所乘坐轿车与大货车相撞,车内其他人,包括司机都安然无恙,而坐在最安全位置的任长霞却被当场撞死。任长霞死后三天都闭不上眼。当地很多老百姓讲,那是有人找她讨命。

刘丛德,男,汉族,1960年7月出生,河南邓州人, 2002年3月至2004年12月登封市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此后,郑州火车站公安分局政委;新郑市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2012年7月,十八里河分局(派出所)党委书记、局长(所长),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郑州火车站长期参与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新郑市法轮功学员陈喜红、贾金会、张淑玲、陈小妮四人坚持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行使宪法赋予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2010年10月15日晚被绑架,2011年5月分别被非法判刑三年至三年三个月。期间为掩盖恶行,新郑市中共检察院和法院不给受迫害者家属所谓的起诉书、判决书,剥夺家属对案件的知情权。作为新郑市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的刘丛德难脱干系。

常言道:“宁搅千江水,不扰道人心。”迫害修炼者的罪行不仅仅是局限在人间法律的制裁,更有天理报应的严惩。古今中外,迫害正信的强权暴政从来没有一个成功过的,所有残害良善的元凶、爪牙没有一个善终的。

法轮功是真正佛家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的价值,对法轮功迫害,是犯下如天重罪,是真正在迫害自己。恶报,并不是法轮功修炼者所愿意看到的,面对善与恶、正与邪,用自己的理性和良知,为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份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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