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正蓝旗检察长李胜革遭恶报猝死

更新: 2018年06月04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六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检察院检察长李胜革,男,五十一岁。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清晨,出门下楼梯时,突发心脏病猝死。李胜革曾经追随中共邪党,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虽然仕途一路走高,却提前为中共陪葬。

李胜革原来在锡盟多伦县检察院工作。二零零二年六月,多伦县法轮功学员张岭、王奎、赵占清因为发大法真相材料,被非法抓捕。几个月后,在外地打工的孙宝珠和杨贵山也被非法抓捕。关押期间,五人都受到日夜熬鹰(剥夺睡眠)、电棍电击、拳打脚踢等非人折磨。参与的人有原刑警队队长布古城、国保队警察。公安警察把构陷的伪证递交检察院,检察院罔顾法律尊严,不顾事实依据,明知道被抓的都是好人,却很快下达批捕令。

在审判的法庭上,李胜革充当检察院第一公诉人(另有一个女的叫张海芸)。当五位法轮功学员为自己辩护时,李胜革极尽诋毁之词,谩骂法轮功创始人,攻击法轮大法,并当庭公开谩骂大法弟子,叫嚷:你们只能低头认罪。

李胜革野蛮阻止法轮功学员做合理合法的辩护,协助法院审判长付丽君(女)以伪造的证据做出违法的判决。最终五位法轮功学员分别被非法判处二到四年的有期徒刑,给五个好端端的家庭造成巨大的肉体和精神伤害。

李胜革当过三个旗县的检察长,表面上多年的春风得意,真正伴随的却是恶报的如影随形。作为检察系统的一把手,十几年来,李胜革有太多的机会接触法轮功资料,上天一直在给其明真相悔过的机会,可是一个人要不要未来,完全是自己的选择。

以李胜革的可悲下场,再次奉劝所有还在参与或者曾经参与诋毁大法、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法轮大法是普度济世的高德大法,任何追随中共参与迫害的人一定会以恶报偿还,甚至殃及亲人。一时的平安无事是神佛对你的慈悲,在给你诚心改过的机会,希望你们不要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