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理不饶人,弄得一身病
我是农村妇女,从小就脾气倔强,得理不饶人。妈妈打我,我就站那儿不动,别人把我拽到一边,我非得回到原来的地方站着;上学时,我和男同学打架,非得把他打服了才肯罢休。所以谁也不敢招惹我,他们只能在背地里偷偷骂我。结婚的时候,妈妈嘱咐丈夫说:“我女儿脾气不好,遇事你要让着她点”。
丈夫从小失去父亲,母亲改嫁,所以对我倍加珍惜,生怕我有什么三长两短似的,他小心翼翼处处让着我。在孩子小的时候,我和丈夫经常打架,我每次都是先下手为强,还得蒙上被子不吃不喝。丈夫看孩子、一切家务都包下来,还得做点好吃的哄着我,一直到我高兴为止。
一九八四年女儿降生的时候,有一次丈夫和他姨弟做买卖,姨弟带着没过门的媳妇到天津、北京游逛把钱花光了,本来我们买房就背负两千元的外债,眼看就过年了,这连本带利的两千元钱又没影了,我火冒三丈去他姨家和他姨弟打了起来,简直闹的天翻地覆,鸡犬不宁,回家又嫌丈夫窝囊,这个年谁也没过好,虽然钱没要回来,总算出了口恶气。
儿子四岁那年,母亲和堂兄一家因为房产纠纷被堂兄打了,一病不起,我愤怒之下和堂兄一家打了起来,他们花钱找人做假证,说是重伤害,把我告上法庭,我被劳教两年半,还有刑事附带民事。我在看守所里提起上诉,几经周折,四个月后我被放回家,执行庭把我家养的肥猪和两口柜等抄走。为了出这口怨气,整天上告,打了七年官司,就是倾家荡产也得和法院打这官司,在这七年中使我的身心、家庭都受到了极大伤害,女儿得了神经性头疼、小截毛病,时常流鼻血不止。丈夫挣的钱都被我给花光了,特别是在官司没有着落的时候,只要见到他家的人就追着骂,憎恨他们给我造成的一切后果,同时也和堂兄一家结下了难解之怨,我心里就酝酿着要把给我做假证人家的儿子杀掉,让他家断子绝孙,把我家遭受的痛苦也让他家去承受偿还……
一九九六年我的官司虽然有了着落,但是母亲也相继离世,我心中的怒火有增无减,仇恨占据了我整个身心,气得我胸闷气短、手脚冰凉、撑胸堵肋。坐不下、躺不下,还有神经衰弱、鼻窦炎、妇科病,经常吃药,医生说: “别生气、别着凉、别干累活”。可我就天生的火性,不生气能行吗?急眼了就寻短见,真是搞得身心疲惫、苦不堪言。
丈夫拼命挣钱,发誓要把我的病治好,却越治越麻烦。
法轮大法净化了我的身心
一九九八年正月十六那天我喜得大法,师父的讲法录像还没有看完一遍,我似睡非睡时看到法轮在小腹部位飞速的旋转,知道是师父给我调整身体,从此以后我身体上的病完全消失了,我激动的无以言表。正在吃的八百元钱的药全部扔掉,从此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明白了人生的意义。
我像变了个人。我反复背诵师尊的法:“为名者气恨终生 为利者六亲不识 为情者自寻烦恼 苦相斗造业一生 不求名悠悠自得 不重利仁义之士 不动情清心寡欲 善修身积德一世”[1]。师父在《转法轮》中也讲了不失不得的法理,通过学法让我茅塞顿开,知道了一切皆有因缘。
大法净化了我的心灵,我的生命得到了升华,消除了一切冤怨,我和同修主动上门与曾经伤害过我的堂兄一家人讲大法的美好,给以后他们一家人得救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化解了多年来的积怨与仇恨,我身心愉悦,快乐无比,浑身有使不完的劲。
遇到任何事,我都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遇事找自己,再也不是从前的我了,家里家外一片祥和。
我的变化丈夫看在眼里,喜在心上,无论是在七二零以前的和平时期,还是十多年的迫害时期,他都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修炼。我做大法的事时,他在家就帮我做 饭、洗衣,只要他能做的他尽量去做,因此他也在大法中受益无穷,身体上好多的疾病都好了,如今他身体健康,挣的钱他说都是师父给的,逢年过节给师父上香、摆上供品。他还特意给我买了一辆摩托车,说是给我专用的。女儿一身的病也全好了。真是一人炼功、全家受益!
街坊邻居都说这个大法太好了,让这个爱打架骂人的人像换了一个人,整天乐呵呵的。
注:
[1]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