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钱物交还失主

更新: 2018年06月30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我住河北省唐山市。五月十一日十九时,天空下起了小雨,我到汽车站接儿子回家带去雨伞,回家共同在某楼前,看到一辆黑色轿车停在窗前,车门边有黑色证件若干和一大叠人民币,我赶紧拿回家与孩子清点,证件上有汽车驾驶本、医保卡和二张银行卡,有人民币一千多元,孩子说:赶紧报警,否则钱对不上,银行卡动了没有,失主一定很着急。

孩子用手机拍完照就打了110,110值班人员问在哪捡到的,我儿子说没有身份证,在驾驶本上有某楼字样,名字叫王某,哪知值班民警反问一句,“你和王某什么关系?”

当时我对儿子说:有这样问话的吗?儿子说:公安人员职业病。事后我很气愤,也很纳闷,这是对拾金不昧者无端的怀疑,是一种心灵的伤害,难道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仁义礼智信了吗?“好人难当”这四个字到时说不清道不白。

半小时后,我老婆回家,我叫她和儿子将拾到的东西送到某楼,十年前王某搬到另外一栋楼,我老婆和儿子又到那,见到王某,我老婆就说一句话:只要不讹我们就可以了。王说:大姨,谢谢你还来不及了。于是一起到派出所销了案。

另注:本人是法轮功崇拜者,早已三退。假如丢失者要感谢我的话,我要他感谢李洪志大师,只要说上一句“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