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安县宋培杰被非法拘留九次、劳教二次

更新: 2018年06月25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宋培杰,女,今年五十四岁,是吉林省农安县滨河乡前唐村司家屯人。从一九九九年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大法开始到二零一七年年底为止,一共被非法拘留九次,劳教二次。身体被折磨,经济上被勒索,家中老人在警察数次非法抄家、绑架与担忧亲人安危中含冤离世,给本人及家人的精神造成极大痛苦。

下面是宋培杰自诉所遭受迫害过程。

得法:告别苦难——重获新生

我得法很偶然,那是一九九八年正月初一,我和丈夫发生矛盾被他打了两个大嘴巴,我跑到二哥、二嫂屋里诉苦。二哥、二嫂正在家里听师父讲法录音,二嫂听我的诉说只说了一句:打你给你德,你修炼吧。就这样我就得了法轮大法。我修炼不到一个月,原来身体上的胃病、脑神经痛、腰疼、神经衰弱全好了,告别一把一把吃药的历史,沐浴在大法的佛恩浩荡下快乐幸福。

想当年,我的丈夫二十八岁就得了膀胱瘤,经历一次大手术欠下外债,医生诊断此病复发率特别高,维持丈夫的病每周得需要两千多元的医药费。因手术欠下的外债再加上每周的医药费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丈夫大手术之后身体虚弱,不能打工赚钱又在病情复发的恐惧中,双重压力下脾气变得暴躁,时常和我发生争执。人变得自暴自弃,学会了抽烟、喝酒、打麻将,这致使我的身体与精神每况愈下,那几年让我觉得真是苦不堪言。我一走入法轮大法修炼,我生活的环境全变好了,一家三口人的身体全好了,对师父的感恩无以言表。

风云突变——历尽磨难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信仰者的全面迫害,我曾被非法拘留九次、非法劳教两次,警察多次非法闯入我家,强抢、绑架成了我们全家人必须经历的常态。我与家人历经磨难、身心受创。最悲痛的是公公在担忧儿子的安危中含冤离世。

一、第一次被非法拘留

一九九九年深秋夜晚,前堂村村支书王凤和与治保主任魏立仁到我家,把我与二嫂(王丽萍)的身份证非法收缴,说怕我们进京上访。

二零零零年正月我与我的姐姐宋佩云、王桂芳、张凤香一起依法进京上访要为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我就想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还我师父清白这句话告诉世人。在去往北京信访局的途中遇到五六名便衣警察强迫我们骂大法、骂师父,他们看我们不骂就说:这正是法轮功。然后看见开过来一辆车,下来几名便衣警察说:我们把你们送到说理的地方。就把我们绑架到吉林省驻京办事处。驻京办事处里面的两个女警强迫给我们搜身,逼我们把钱交出来,我姐姐(宋佩云)与张凤香不愿把钱给她们被她们打耳光。最后把我们的路费钱全抢去了,没给任何收据。

我们在驻京办事处被非法关押一宿。第二天,长春市的警察在火车上强制的把我们的胳膊用绳子与胶带俩俩绑在一起,把我们从北京挟持到长春市公安局二处,非法审问。

下午农安县公安局的三个警察把我们绑架回农安县,快到农安县五公里拘留所时,他们诱惑我们把钱掏出来给他们,就送我们回家。当我们告诉他们钱被北京警察拿去时,他们因得不到钱就狠狠地说:把你们送五公里(指农安县拘留所)就对了。

在农安县五公里拘留所里面我绝食反迫害五天后被强迫坐板,被黄姓女警察逼着双手抱头、双腿伸直一刻不准弯曲,如果有同修忍不住腿弯曲或者说话被警察发现,赶上外号柴大柱子的警察值班时,他就会拎着皮带进入监舍一顿抽。在被非法拘留期间一直被警察逼着转化,只要说不炼就放人。这次非法拘留三十四天,放我时警察强迫我家人给我交伙食费,每天二拾二元五角钱,我的丈夫一共被勒索七百六十五元。当时值班警察劝我丈夫和我离婚,我丈夫对他说:上哪找这么好的人。这次我能回家全是我的丈夫托人帮忙的结果。

在拘留所里面我们吃的是发霉的玉米面蒸的窝窝头,一股六六粉味,喝的是带泥的冻白菜汤,苍蝇就在汤里飘着。

这次在五公里拘留所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达二百多人。小监舍里面的人都多达四五十人,睡觉时只能立刀鱼式躺着,翻身都不能,中间如果去厕所,回来就没地方了。

我们村里的法轮功学员都被指定的村干部监视,监视我的是妇女主任李景春,当她看到我因进京上访被非法拘留时,领着一伙人闯入我家,抢走我家一台缝纫机,至今没有归还。

二、第二次被非法拘留与被第一次非法劳教

1、第二次被非法拘留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我与王丽萍、张凤香、于秀梅一起依法进京上访。我们到达天安门广场时,被武警强行绑架到天安门公安分局,关进分局里面的铁笼子里,大约两个小时后,吉林省驻京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把我们绑架到驻京办事处非法关押一宿,第二天就把我们直接挟持回农安县五公里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这十天期间拘留所为创收,非法劳役里面所有被关押的人:女人被逼迫挑豆子;男人被逼迫扛豆子,都是一百八十斤的大麻袋。

十天后我们共三十多人被绑架到长春市劳教所非法劳教,女法轮功学员被挟持到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迫害。男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苇子沟劳教所迫害。那时五公里拘留所里还有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

2、第一次被非法劳教两年

在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被迫害期间,我被迫“转化”与遭受非法奴役。

(1)被迫“转化”

在农安县五公里拘留所非法关押十天后,我被挟持到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迫害。刚一进劳教所压力扑面而来,被逼着到警察办公室办入所登记,警察强迫我喊“报告”才允许进屋,登记后强行给我搜身,然后上来已经被逼着做了“转化”的昔日同修诱导、哄骗我写背叛师父的“五书”(保证书、决裂书、揭批书)。给我做“转化”的昔日同修是高秀英、张秀明等近十人的转化团,她们三人一伙每天每夜使用车轮战术、不让我睡觉,中间劳教所的警察还威逼、恐吓我不转化就给我增加刑期、关我小号。我看到张凤香不“转化”被警察叫到管教室打耳光、被电棍电的皮肤起大泡。我害怕承受这些痛苦,更怕到期回不了家就违心写了“五书”。

(2)遭受非法奴役

劳教所为了创收,把被逼做了“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集中在车间里劳动,奴役我们。我被逼迫着在工作间折书页子(俗称打页子),由于每天工作任务太多,从早上五点开始被奴役,晚上的时间根本不能定时,活多的时候曾被迫工作到次日凌晨一、二点。在这种超负荷干活的情况下,致使我的整个右手掌磨破了皮,皮肤鲜红鲜红的有时流血。小拇指、无名指、中指的一半指甲光秃秃另一半全都磨斜了。

我被非法劳教期间,我丈夫和儿子在生活上无人照顾,我丈夫不会做饭还得出去打工维持家中开销,这可苦了我十二岁的儿子。我是与我的二嫂(王丽萍)一起被非法劳教的,我的儿子与二嫂家的哥哥、姐姐们一起合伙做饭,他们几个哪会做饭呢,饥一顿饱一顿的。就在不久前姐姐和我说,我儿子在暑假去她家时,吃到姐姐做的饭菜感慨:这下可吃顿饱饭。听了让我心酸不已。

家中生活的艰难,丈夫萌生花钱把我从劳教所弄出来的想法,他托人给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五大队队长王丽梅送去七千元钱(其中有为二嫂托人送礼的二千元钱),可王丽梅只是把我从四大队转到五大队,从工作间转到伙房就完事了,并没放我出来。年底劳教所让所有人背监规,能背下完整监规者就给减刑一到二个月。劳教所教育科岳科长以我不背监规就剥夺了我减刑的机会。在那里我被奴役十个月之久。

劳教所新楼竣工,墙还没干呢,就把在押人员全搬迁进去了,里面没有床,每个人都睡在水泥地上半月之久,屋里又潮又冷,被子好像都能拧出水来。警察把我转到文艺队,晚上让我做护廊看着法轮功学员,每个班都是四个护廊,负责监视所有法轮功学员的动向,不许学员炼功。

五六个月之后把我调到生产车间印刷魔术扑克,做这种扑克所用材料非常伤人体,人一进生产车间就被刺激得睁不开眼睛,味道刺鼻,我亲眼看到一个不修炼的人被刺激的恶心、呕吐,警察还把她一顿骂。这是一种能作弊的扑克,戴上特殊的眼镜就能看出对方是什么牌,生产出来的扑克全部运到香港、澳门。这种扑克的手工费每副近三元钱,劳教所全部收入据为己有。我被迫为劳教所生产好几个月的魔术扑克。再二个月后我才被刑满释放回家。我的眼睛就是在非法劳教期间生产魔术扑克时伤了,近视带散光。

三、第三次被非法拘留与第二次非法劳教

1、第三次被非法拘留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八日晚上七点多钟,前堂村治保主任李景洪领着滨河派出所林达等三个警察闯入我家,抢走二十多本法轮大法书籍。强行绑架我,我抵抗他们的非法抓捕,被他们连踢带打把我弄上车拉到滨河派出所,强迫我录像、录口供。又被拉到公安局找局长签字后直接拉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2、第二次非法劳教

在农安县拘留所被非法关押第十五天的时候,农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二个警察到拘留所非法提审逼我签字。国保大队的那二个警察和一个司机把我挟持到长春市黑嘴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同时还有一位男法轮功学员也被绑架到苇子沟劳教所非法劳教。

在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中的一年,首先被逼着“转化”,我不“转化”就不让我睡觉,不让下楼吃饭,几个人轮流看着、诱导“转化”我。我被迫“转化”后,被强迫奴役为劳教所创收。每天五点就准时起床,晚上十一点之后才让睡觉,天天如此。劳教所对外承揽多种业务,我被奴役干过的工作有:织手套、加工工艺品、挑豆子、抠字母卡等,特别是抠字母卡每一捆有五、六十斤,每捆都得从一楼扛到五楼,需要付出很大体力。整整一年时间我都是在劳教所转轴式的生活。

四、家人被迫害——老人离世

二零一零年三月,前堂村治保主任李景洪领着农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于春海等人到村里绑架三个法轮功学员:张凤华被非法劳教三年;张凤香被非法劳教二年;王敏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大约又过了二十天治保主任李景洪又带着国保大队的人闯入我家乱翻,砸坏仓房门锁欲绑架我的二哥韩兴龙、二嫂王丽萍。所幸二哥、二嫂没在家,从此流离失所在外长达七年之久,去年才敢回家与亲人团聚。在二哥、二嫂流离在外的第三年,我的公公在思念与担忧儿子、儿媳的安危中离世。公公在世时二哥每次探望老人时都是在半夜悄悄潜入家中,每次老人家都是在天不亮时就催促二哥赶快走,很怕二哥被抓走蹲冤狱。

二哥、二嫂流离失所在外,我和丈夫一直在赡养老人,我在家和老人待在一起的时间多,老人天天想念二哥,老爷子跟二哥从没分开过,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几十年,根本离不开二哥,我曾在半夜多次听见老人家叫二哥的名字。我和丈夫看到这一切无奈又难过。

我村的治保主李景洪跟我大哥说:让韩兴龙回来吧,我和国保的人说说,给我三千元钱,回来就不找他们了。

五、第四次被非法拘留

二零一六年三月末,治保主任李景洪领着德彪派出所的警察在晚上七点多闯入我家,把我绑架到农安县公安局审讯室,这次绑架我是打击报复我控告起诉江泽民,公安局伙同农安县邮局一起迫害诉江民众,邮局违法扣押所有诉江的邮件,公安局违法绑架诉江民众、非法拘留。把我挟持到五公里拘留所非法拘留我十五天。

我村治保主任李景洪一直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还乘机勒索法轮功学员家属钱财,每次参与绑架我时都对我骂声不绝,还让警察好好收拾我。抢走我师父的法像。

六、第五次被非法拘留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我正在法轮功学员王桂芳家,李景洪伙同德彪派出所孙鹏、公安局国保大队的警察闯进来,把王桂芳、王敏我们三人绑架到农安县公安局审讯室,还是因为诉江被打击报复,把我们每人挟持到五公里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

当时王敏问李景洪:李大哥是不是你领他们(警察)来的?李景洪跺脚叫嚣:就是我,你还能怎么地。法轮功学员王桂芳的丈夫刚刚去世才二个多月。

七、第六次被非法拘留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我和法轮功学员王娟到万金塔乡送台历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万金塔乡派出所的警察把我们绑架到公安局审讯室强迫我们录口供,最后挟持到五公里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八、第七次被非法拘留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德彪派出所警察孙鹏一行四人到我家对我说:这次不是我、是国保大队让我请你来的,我们这次是请你来的,不是我来抓你的,国保请你去核实点事。我当时没穿外裤,他让我穿裤子跟他走,我不配合他们,就上来俩个警察架起我的胳膊,扔进停在我家大门外的警车上,把我绑架到农安县公安局审讯室里。不一会我看到法轮功学员王桂芳也被绑架进来,我们被非法扣留一宿。

第二天国保大队的于春海、马春雷非法审问我:认识吕永珍吗?在吕永珍出狱那天去长春了吗?怎么去的?和谁去的?谁叫去的?坐谁的车去的?

大队治保主任李景洪在这天领着警察去我家,我的家里没人,李景洪和警察翻墙闯入家中,抢走我家贴在墙上的二张年画。我和王桂芳各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九、第八次被非法拘留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下午晚六点多,大队治保主任李景洪伙同德彪派出所警察到我家,我不给他们开门,他们就在外面恐吓我:不给开门让你过不好年,想不想过年了,还拽掉我家防寒大棚的门。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皇历十二月十日)下午,我正和丈夫修被拽坏的棚门,滨河派出所的四个警察闯进来就把我绑架到公安局审讯室,简单过场就把我挟持到长春市苇子沟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在送我去拘留所途中我听见警察跟他朋友打电话说:到今天为止就完事了,任务完成了。我才恍然大悟,法轮功学员竟然是警察完不成任务的替补。后来听说完成一个绑架法轮功学员的任务奖励警察四千元。和我同一天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邹树文,我听见警察打他的声音,他也被非法拘留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