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水县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更新: 2018年06月19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九日】二零一八年上半年,山东沂水县多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非法判刑,其中有胡凡霞。

一、沂水县胡凡霞遭绑架非法判刑

胡凡霞,山东省沂水县高庄镇上峪村法轮功学员,在地里干活时,被610警察绑架,被非法判刑两年。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八日十一点左右,沂水县高庄镇上峪村副书记张志进,带领县公安局及610人员,到本村胡凡霞家非法搜查,在胡凡霞夫妇都不在家的情况下,他们私自闯进家到处乱翻,抄走私人电脑、现金和教人向善的法轮大法书籍。

胡凡霞的公公婆婆听到儿子家有人吵吵嚷嚷,出门一看,这么多人,吓的一惊,问:你们是干什么的?回答说:我们是沂水县公安局的。他们问:你二媳妇胡凡霞干啥去了?两位善良老人如实告诉回娘家帮种花生。

公安局的人急忙给高庄镇派出所打电话,让多带人,带上搜查证,带上电棍。派出所民警随后赶到后,再次到胡凡霞公婆家翻了一遍,抢走大法书,抢夺法轮功师父像,墙上贴的福字也揭走了,还要强搜老人的身,遭拒绝,把两位快八十的老人软禁,不让上厕所。

非法搜查完后,这伙人开着两辆警车直奔胡凡霞的娘家,胡凡霞正在地里干活,这帮人就把她绑架到高庄镇派出所,审讯后,第二天,就非法送往临沂市河东区重沟镇大三官庙村看守所关押。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构陷胡凡霞的“案子”送到检察院批捕科。检察院两次退卷,但沂水县法院还是于十二月二十七日在临沂非法庭审胡凡霞,现胡凡霞已被非法判刑两年。

二、沂水县退休钢琴教师孙兴利被非法判刑

孙兴利,沂水县崔家峪镇人,退休中学教师。一九九六年春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时时事事按真、善、忍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心性提高,不求名,不为利,默默为家乡父老奉献自己音乐人生。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位好老师,被警察绑架,掠走电脑、光盘等用于教学的东西。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下午四点左右,沂水县国保、六一零人员伙同崔家峪镇派出所警察,非法抄了孙兴利家,抢劫了很多私有财产,并绑架了孙兴利,直到二十四日凌晨两点,因为身体的原因,孙兴利回家。当时医生说这样的身体还活着,真是不可思议!

之后,崔家峪所长张恒领着警察刘传详多次去孙兴利家骚扰,逼迫拿“保证金”五千元。有一次,他们拿着孙兴利的手,强行在一些表上按手印。再后来,沂水检察院打电话对孙兴利说:你有一个“案子”已经到了我们这里,你得来一趟。孙兴利没有搭理他们。

十二月二十日,刘传详又敲门进了孙兴利家,当时只有孙兴利的老伴在,就说他们明天还来。孙兴利的老伴对他们说:“我的儿子让江泽民给迫害死了,逢年过节,我们心里什么味?你们还来干扰我这七十岁的老妈子?”他们走了。

十二月二十五日,他们以物业上的人为名,骗开了孙兴利家的门,说:这是六一零指派我们干的,我们还得吃饭,我们是完任务。你如果不跟我们走,我们抬也得把你抬了去!把孙兴利绑架走了。

到了检察院,检察院的人问了一下大体情况,明知道是警察在犯罪,最后还想让孙兴利签名。这一回,因为表上有“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和“犯罪嫌疑人”等字样,所以孙兴利不签字,也不按手印。然后,检察院的人说,以后还要找你,得让你到法院里去。

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沂水县法院开庭,非法庭审孙兴利。孙兴利当场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当时未宣判。

五月二十二日中午九点左右,沂水县法院以谈话为由约见了孙兴利,并告知其已被判刑三年,随后把他送看守所,因体检不合格,看守所拒收。下午六点左右孙兴利被送回家。

三、沂水县法轮功学员马胜才、蔡红花夫妇遭绑架判刑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沂水县610、国保带领龙家圈派出所等二十多人闯到龙家圈法轮功学员马胜才、蔡红花夫妇家,爬墙头、破窗入室非法抄家,并绑架夫妇二人。马胜才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沂水看守所。蔡红花被龙家圈警察劫持到临沂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因体检时血压太高,看守所拒收。龙家圈警察让她吃上超倍量的降压药,想等血压降下来再送进去,结果血压一点也没降,他们只好把蔡红花送回家。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沂水县法院非法庭审马胜才、蔡红花夫妇,当时没有结果。五月十五日,沂水法院告知对蔡红花非法判刑一年零六个月,马胜才非法判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