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开发区八旬郝福奎被冤判三年

更新: 2018年06月14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郝福奎,男,于一九三七年出生,现已八十一岁,原为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纤公司职工。

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十九年的迫害中,他和老伴因修炼法轮功曾被强制洗脑,非法拘留和劳教迫害,一度被停发退休金四十五个月。为避免再被迫害而流离失所。后来,一家人来到大连市开发区。

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郝福奎被大连开发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十月二十六日被该局取保候审。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五日,开发区检察院以开检刑诉向开发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公安机关于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非法抓捕和抄家时掠走的法轮功书籍、真相光盘、优盘储有法轮功信息、电脑主机有法轮功信息为迫害证据,判处郝福奎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伍仟元。

六月十一日,法院打电话让郝福奎去一趟,趁机抓捕。现老人被关押在开发区大黑山看守所。


审判长 王前
审判员 张晓林
陪审员 苏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