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警察绑架关押宋吉玲

更新: 2018年05月02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2018年4月20日中午12点半左右,山东省青岛开发区法轮功学员宋吉玲(女,67岁)被居民楼下蹲点的三名便衣警察绑架并强行送到青岛开发区公安分局长江路派出所。

参与迫害的警察有周景涛(音)、兰雷刚(副所长)、宫骞(国保)、姜永忠(片警)等。

21日上午,警察又拉着宋吉玲到其家门口敲门砸门,企图进屋抄家未果。

当日下午,警察又将其劫持到青岛市海慈医院检查身体,查出血压170mmHg,大面积心梗。警察不顾宋吉玲的生命危急状况,又把她劫持到青岛市即墨普东看守所。因宋吉玲身体状况严重,看守所拒收。

宋吉玲生命处于危急状态,警察不得不用救护车把宋劫持到青岛开发区山大医院急救室急救,并用手铐把宋的一只手铐到病床上。22日,宋从急救室转到大厅病房,才解除手铐。

宋吉玲被强制住在山大医院的八天时间里,每天有六、七个警察三班轮流现场监控,一直折腾到4月28日才将宋吉玲释放。

从派出所到普东看守所,再到山大医院急救室,警察对宋吉玲全程进行非法录像。

在宋吉玲被绑架的九天时间里,家里的亲戚几乎每天都去派出所要求放人,索要法律手续,警察皆置之不理,不出具任何法律文书,不告知宋被关押何处,不告知宋的身体状况,明目张胆地违反法律规定。

警察两次欺骗说放人,之后又要求必须叫宋吉玲的丈夫王占所来,企图迫害王占所。

在整个事件过程中,长江路派出所警察丝毫没有遵守国家法律程序。这种无法无天的办案方式,一定会受到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