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起诉 辽宁铁岭市魏艳华回家

更新: 2018年05月01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五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铁岭市法轮功学员魏艳华四月三日被绑架,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予起诉,四月二十八日公安局通知家属接人,魏艳华回家。

魏艳华女士,四月三日上午十点左右,在公交车上给人讲真相,当时被在车上的便衣警察视频录像,同时给公安局用手机微信发信息恶意举报后,警察来到公交车,将魏艳华绑架、非法扣留。当天下午,十多个警察到魏艳华家非法抄家,把孩子的电脑笔记本劫走,孩子到铜钟分局去要,他们说等鉴定完再给你。

魏艳华被非法关押在铁西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在此期间,魏艳华的女儿多次去铜钟分局找分管此案的警察朱广宁,说明妈妈按照真、善、忍做好人, 她没有犯罪,应该放妈妈回家。四月十六日早晨,也就是被非法拘留的十四天(周一是接见日),魏艳华的女儿去拘留所见妈妈被告知,妈妈已被刑拘,转到看守所了。

四月十九日,律师在看守所约见魏艳华,等了很久,警察才将她搀扶着出来的。当时魏艳华行走困难,说话也无力气。孩子听说后四处奔波去救妈妈,国保说让找分局、分局说让找看守所,到处都是推诿的态度。家里还有八十多岁年迈的奶奶需要她照顾。

四月二十三日,铁岭市铜钟分局警察将构陷魏艳华的案卷移送银州区检察院。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予起诉,四月二十八日公安局通知家属接人,魏艳华回家。

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试想一想:不让做好人、做好人遭迫害、讲真话遭迫害的社会,可不可怕?

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本应该是维护正义和公道的。中国百姓希望中国的法制能够更加健全,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等执法人员都能遵照维护善良、公平、正义,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抵制邪恶的指使,做自己的主人,找回公检法司人员应有的尊严,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