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农安县王娟遭非法庭审 律师辩护权被剥夺

更新: 2020年05月22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四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长春市农安县法轮功学员王娟,被绑架构陷、非法关押九个多月,于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在农安县法院遭非法庭审,律师的辩护权被剥夺,只好自己辩护。

王娟家人聘请律师为她做无罪辩护,但是农安县法院非法要求律师到政法委和司法局开“许可证明”,否则不许辩护,王娟家人去这两个部门开证明时被告知:没遇到过这事,不知道归哪个科室管,也不知道谁负责管。律师又被无理要求到律师协会开“没炼法轮功”的证明,并“允许辩护”证明,方可辩护。致使王娟得不到律师辩护。

三月二十九日上午,农安县法院对王娟进行非法庭审,王娟只好自己辩护。面对法官的问话,王娟指出,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限制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所以,我打电话多少不犯法。

新闻出版总署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公布关于废止禁止出版法轮功书籍的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最后法官问王娟:你还有什么要说的?王娟善意的回答:希望法庭在座的各位都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将来都有个美好的未来。

二零一七年六月初,王娟与几名法轮功学员去吉林女子监狱接遭冤狱九年出狱的法轮功学员吕永珍后,几次被警察到家骚扰,被迫离家出走。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王娟被非法抓捕,当时王娟正在打电话播放真相语音,警察不让关机,一直拨打到手机没电为止。不法警察最后以打电话超出多少为由构陷迫害她。

王娟被绑架到农安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后又转到长春市第四看守所非法关押,所谓的“罪名”是,拨打语音电话超时,到法庭又改为拨打内容违法。

家人请律师维权,检察院不给阅卷,律师以诬告罪控告农安县检察院后,县检察院以证据不足退回县公安局。家属到公安局要人,他们推脱说,不归他们管了,还威逼恐吓家属。不法警察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初又将所谓“案件”送交检察院,维权律师来了两次,也没给正面答复,又以证据不足退回公安局。后来构陷案件又被送到县检察院。

十八年来,中共政法委 “610”胁迫公检法人员执法犯法,让这些人当了江泽民害人的工具。中共江泽民集团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同时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以看出来。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主审法官:高维杰,电话号码:17743166017

农安县检察院检察长:谭善良 电话:17743165777;13756886835
副院长:赵洪全 电话:17743165666;13904398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