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莒南县法官玩忽职守 曹国贞被劫入狱

更新: 2018年04月04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四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一日,在律师两次做无罪辩护情况下,临沂市临港区朱芦镇曹国贞又遭莒南县法院法官闫汝华枉法判决六年,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被劫持进山东省监狱。

曹国贞,临沂市临港区朱芦镇人,现年四十五岁,早年曾在少林寺习武三年,为人正直善良,修炼法轮功后处处以真、善、忍为准则做好人,与人为善,深受当地居民的尊重。

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曹国贞为了给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多次到北京上访,后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七年,曹国贞遭到莒南县警察绑架,并被枉判八年徒刑,在泰安监狱遭到了惨无人道的酷刑摧残。

莒南县法院法官闫汝华玩忽职守

此次枉法判刑后,法官闫汝华一方面使用普通信封,将判决邮寄律师,而不使用快递,违反法律,故意拖延时间,致使上诉过期。

另一方面,闫汝华自己组织上诉材料,到看守所欺骗逼迫曹国贞签字,遭到曹国贞拒绝,之后,他将上诉材料递交到临沂市中级法院,材料被退回。

之后,闫汝华又让律师上诉,律师反问闫汝华,上诉不是过期了吗?闫汝华又说没事。

律师上诉至临沂市中级法院,后来,律师询问临沂市中级法院法官姚军、张恩廷案子情况,他们说:找莒南县法院闫汝华。

家人被强令缴纳枉判罚金 曹国贞被劫入狱

二零一七年腊月十八日,曹国贞父母收到莒南县法院责令曹国贞缴纳罚金二万元的执行通知书、传票及报告财产令。

腊月三十日,曹国贞父母收到莒南县法院将曹国贞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执行决定书及限制高消费令。

腊月三十日当日,曹父收到山东省监狱入监通知书,才知道曹国贞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被劫持进山东省监狱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