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广播学院副教授李奕哲被非法庭审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苏报道)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上午九点五十五分,南京广播学院副教授、法轮功学员李奕哲,遭南京市江宁区法院非法庭审。法官洪超兰、两个陪审员、两个公诉人、一位律师、一个书记员依次就座,旁听席上只允许当事人的三位家属旁听,其余均为警察及610人员。

李奕哲正念很强,当法官询问他何时被逮捕时,李奕哲说:“我不是被逮捕的,我是被绑架的。”面对公诉人的指控,他有理有据的一一予以驳斥,李奕哲说:“国家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文书规定法轮功是×教,而且宪法第36条明文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所以你们给我定罪的立意就是错的。我并没有破坏任何一部法律的实施,我没罪。”

当公诉人和法官诬陷法轮功为×教时,李奕哲两次强调法轮功不是邪教,法轮功是让人以真、善、忍为标准做好人的高德大法。

律师从五个方面对公诉人的指控做了依法辩护。他强调信仰问题不能作为刑事犯罪来对待,对于公诉人的指控从法律角度进行了辩护,明确指出公诉人的指控每一条都是违法的。

对于李奕哲义正词严的发言和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公诉人和法官无言以对。非法庭审持续约两小时,当庭没有宣布结果。

李奕哲,原籍东北,中国传媒大学南京广播学院副教授,因邮寄真相信2016年12月7日被南京市江宁区高新园派出所绑架,江宁区检察院2017年9月左右将构陷案卷移交法院,检察官是朱桂花。李奕哲的老母亲多次给朱桂花打电话讲真相,要求其放人,朱要么推脱有事不听真相,要么回避不回答问题。

李奕哲被非法关押在南京江宁区看守所一年多,这期间他老母亲一直给相关部门寄信、打电话讲真相要求放人。江宁区610主任卞某在老人打去的电话中威胁恐吓老人。


相关责任人电话: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610办公室头目 卞骁峰:13851853697 18115128811
江宁区政法委书记于茂高 宅电:025-52184284 手机:13951846878
江宁区维稳办主任李成平 宅电:025-52280752 手机:13327836633
江宁区检察院检察长金波:13851995959 办电:025-52180288 宅电:025- 84272290
江宁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马虹:13675137136 办电:025-52167970 宅电:025- 86229273
江宁区检察院检察官 王友年(批捕)办电:025-52197085
江宁区检察院检察官朱桂花(公诉人)办电:025-52197052
江宁区法院院长严忠琴:18951899333
江宁区法院审判长洪超兰:18952016181 办电:025-83529826
江宁区法院副院长程序:18952016004
江宁区法院刑庭庭长韦东保:18952016029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公安分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山镇天元东路6号 区公安分局
邮编:211100
局长赵立宏:025-84951101
南京市江宁区高新园派出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2009号
所长:叶兴忠 办电:025-84951633
办案警察:戚荣生 办电:025-8495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