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爱民区法院张颖等法官枉法害民

更新: 2018年04月18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中国大陆并没有司法独立,自一九九九年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以来,法院更加无视法律,有些法官甘做中共江泽民集团践踏法律的执行者,昧着良心构陷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沦为中共迫害佛法修炼者的帮凶。他们破坏着中国法律的实施,如法盲般在迫害人权,在违法犯罪,暂时却未被追究,反倒升官发财。在金钱利益诱惑下,这些人盲目执行“上级”的荒唐命令,却不知危险也将降临到他们头上。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的张颖就是这样一个法官。

据不完全统计,张颖直接参与制造数十起法轮功冤案,在“610”(中共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现已被裁并)唆使下,张颖在庭审中暗箱操作,要么不通知律师和家属,偷偷开庭;要么联合牡丹江国保人员,在庭外层层设卡,指使警察、便衣阻止旁听;要么刁难律师阅卷,阻止律师和当事人做无罪辩护,导致数十位法轮功学员被枉判,身陷囹圄,很多人在狱中遭受各种酷刑摧残,被折磨致残、致死,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惨剧不断上演。

长期以来,牡丹江公检法机关将法轮功学员持有的法轮功书籍、资料等,当作所谓犯罪证据,对他们拘留、逮捕和审判。而依据宪法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法轮功书籍是教人向善的经典书籍,法轮功资料是告诉人们如何在灾难中保平安的福音,散发这样的资料于社会及广大民众有百利而无一害。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也已被废除,见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第五十号令。

中国至今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学炼法轮功及宣传法轮功违法,对法轮功学员的抄家、关押、判刑都是极其荒唐的,已涉嫌“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诬告陷害罪”、“滥用职权罪”等,如今的错案终身追究、责任倒查制等新政,也宣告“执行命令”不是逃脱制裁的借口,都将会被追究。

善劝牡丹江公检法人员不要再做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替罪羊,立即无罪释放无辜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为自己留一条后路。

案例一:使诈阻律师出庭 秘密开庭陷害两老太

牡丹江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刘春兰都是六十多岁的老人了,非常善良,可爱民区法院却对两位老人非法审判。双方家人为她们聘请了来自北京的黎律师与陈律师。二零一三年四月七日,北京律师收到爱民区法院的《出庭通知书》特快专递,通知四月十一日上午九时在“牡丹江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即看守所)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四月八日,法官张颖给律师打电话谎称“被告人病重,原定十一日上午的开庭取消”。她想在支走律师和家人的情况下,偷偷对韩秀芳、刘春兰两位老人枉法判决。

律师怀疑法官张颖设圈套制造“律师拒绝出庭”的假相,遂于四月九日下午连夜赶来牡丹江。四月十日上午九时许,律师来到爱民区法院,打通法官张颖、王楠的电话,询问开庭事宜,确认是否取消开庭,并再次要求获得起诉书,查阅复制案卷,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等证据材料,遭到对方粗暴挂断电话,拒绝接待。律师又向院领导卢俊成打电话反映问题,要求协调解决,同样被粗暴挂断电话。

律师担心法院耍诈,十一号上午就去看守所等着,楼上楼下挨个办公室找,未见“开庭”的任何迹象,也没人通知说开庭,无奈之下,于当日下午离开了牡丹江。结果,这边律师刚走,法官张颖即在下午秘密开庭,非法冤判两位老人。

刘春兰老人原本身体有多种疾病,自从修炼法轮功后疾病全无,身体非常健康。二零一一年,韩秀芳老人不慎被车撞倒,当时情况很严重,可是老人既没要求住院检查,也没要钱,请司机帮忙把自己送回家中静养。通过学法、炼功,一段时间后就能下地行走了。这么善良、宽厚的两位好人,竟无辜被法官张颖送进监狱,简直荒唐至极!

案例二:故伎重演,冤判关日安、张玉堂五年半

张玉堂
张玉堂

张玉堂,密山市铁西村木匠,以前脾气暴躁,在家里和兄弟姐妹都处不好,对妻子儿女的打骂那更是家常便饭。修炼法轮功后,他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夫妻兄弟姐妹间不争吵了,和邻里也能和睦相处了。他说:“没有法轮功的教诲,我也许早就该死了。”然而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张玉堂坚持信仰多次遭中共绑架、关押及非法劳教、判刑迫害。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晚七点左右,张玉堂夫妻再被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副支队长李学军伙同新华分局,带七、八个警察闯入家中绑架。

关日安
关日安

关日安,四十多岁,曾浑身长满顽固的牛皮癣,很难根治。自从修炼法轮功以后,他满身的牛皮癣消失了,法轮功给他及家人带来了身心的健康,生活的顺利。

二零零二年一月,关日安、赵欣夫妇在租住的房内被牡丹江市爱民分局警察绑架,家中财物被洗劫一空,夫妻俩为维持生计而到市场出摊的货物也不翼而飞。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六日,中共法院对关日安、赵欣非法庭审,整个过程没有通知家属、没有律师、不准上诉,不经法律程序,对关日安非法判刑六年,劫持到牡丹江监狱。赵欣则被劫持到黑龙江女子监狱。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下午,牡丹江市国保大队及东安区分局十多名警察,破门闯入关日安、赵欣夫妇家中,绑架了夫妻二人,并非法抄家。

二零一四年五月,爱民区法院故意不通知家人,对关日安、张玉堂秘密开庭。七月一日上午,关日安的律师抵达牡丹江市,到爱民区法院询问案子进展,爱民区法院刑事庭庭长张颖、法官王楠做贼心虚,矢口否认接过关日安他们的案子,更不敢承认开庭的事实。

对此,律师和家属质疑:审理了案子竟不敢承认,到底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七月七日,爱民区法院包括庭长张颖、法官王楠在内的庭审人员,未通知家属、律师,就对关日安两人秘密判决,后经家属、律师一再控告,才得以上诉到牡丹江市中级法院。一个多月后中级法院裁定:原审法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违反法律程序,撤销原判,退回重审。

二零一五年,爱民区法院先后四次非法庭审关日安、张玉堂后,对两人分别非法判刑五年半。两人依法上诉后,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刑一庭法官高玉喜,在不通知家属、律师的情况下,秘密二审判决,最终张玉堂、关日安被投入牡丹江监狱集训队,不让家属会见,同年十一月,两人被秘密转到黑龙江省泰来监狱集训队继续迫害。

案例三:看守所内的荒唐审判

宫呈阁
宫呈阁

宫呈阁,大学毕业,牡丹江第二中学数学专业教师,因坚持信仰法轮功真、善、忍,曾多次遭中共恶徒绑架、非法劳教。他曾被关进牡丹江劳教所、鸡西市劳教所、绥化市劳教所,受到残酷摧残,亲友每次探视,他都是被抬着出来的。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宫呈阁、苏文玲夫妇等法轮功学员,冒着寒风到铁岭河镇青梅村给乡亲们送新年平安挂历,希望乡亲们在这多灾多难的时期能家家平安吉祥。不料被人恶告,被牡丹江市阳明分局铁岭河镇社区警务室警务四队队长王宝龙、警察金绍刚、警察朱澄华三人绑架。随后警察非法抄家,将电脑、打印机等个人物品抢走。

孙发,牡丹江市林口县人,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下午在家中被警察绑架。

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爱民区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在牡丹江看守所秘密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宫呈阁、孙发等。爱民区法院张颖、王楠及爱民区检察院的左强,诬判宫呈阁四年半,孙发四年,俩人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迫害。家属到法院责问:为什么开庭不通知家属?法院方竟蛮横的宣称:任何刑事案子都通知家属,就是法轮功的案子开庭不通知!

案例四:欺骗、阻挠律师为法轮功辩护

二零一四年八月七日,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朱海玉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爱民区祥伦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于牡丹江市看守所,家属聘请律师控告违法的警察。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五日,朱海玉的代理律师到爱民区法院咨询进展情况,法官张颖(当时律师并不认识)、书记员王楠拿出设备非法给律师录像。张颖欺骗律师:朱海玉的案子和你已经没有关系了。律师质疑:我是她的代理律师,怎么能说没有关系呢?张颖信口雌黄地说:朱海玉已经把你给辞退了。律师随即向她索要辞退律师的书面材料,张颖谎称“材料在卷宗里,但不许查看”。

律师多次询问张颖的名字,她始终以“行政工作人员”的名义推诿,不敢说出自己的姓名,并勒令门卫驱赶律师。律师到爱民区检察院查找案件相关资料,检察院的各部门互相推诿,把律师从民事科推到举报科,再推到立案科,最后在律师的坚持下,找到了朱海玉的案件资料,却被检察院人员驱逐出门。

爱民区法院和检察院联合起来,欺骗、威胁当事人辞退律师,是为了加剧迫害法轮功学员朱海玉。

爱民区法院大肆制造冤案

以下是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部份恶行案例:

汪继国
汪继国

二零零一年,爱民区法院、检察院,在法轮功学员汪继国被劳教所迫害致尿血和双目几近失明的情况下,强行对他非法判刑七年,导致年仅四十岁的汪继国于二零零三年九月在监狱被折磨致死。汪继国的妻子也是法轮功学员,同期被非法劳教三年,家中七岁幼儿无依无靠,原本美满幸福的家庭家破人亡。

二零零二年左右,爱民区法院对牡丹江市文化局图书馆劳动模范、美工于宗海非法判刑十五年。于宗海的妻子王楣泓,是地质勘察所高级工程师,于二零零四年三月被爱民区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十一年。于宗海的姐姐、妹妹也被多次骚扰、关押,于宗海年迈的父亲因为儿女们屡屡被迫害,承受不住这些打击,含冤离世。

金宥峰
金宥峰

二零零三年初,爱民区法院对牡丹江师范学院体育系讲师金宥峰、姜春梅夫妇非法判重刑,金宥峰被判十三年,姜春梅被判十四年;导致金宥峰被迫害成只有几十斤的体重,疾病缠身,于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日含冤离世。金宥峰、姜春梅夫妇被非法判刑时,大儿子金禄易九岁,小儿子金盼盼只有十四个月,警察逼迫亲属把孩子接走,否则就送孤儿院。孩子们的奶奶因此遭受巨大打击,在痛苦和压力中离世。金禄易被迫离开了学校。小哥俩只能靠齐齐哈尔没有收入的姥姥拾废品艰难抚养。

二零零三年初,法轮功学员林立新被爱民区法院诬判十年,迫害得滴水不进,奄奄一息,被监狱拒收。放回家后,林立新通过学法、炼功迅速恢复健康。二零零三年末,爱民区法院听命“610”指令,多次派人在林立新家周围秘密蹲坑、监视、跟踪,非法抓捕林立新。

二零零三年初,法轮功学员关连斌在被黄花派出所警察连续酷刑折磨九天后,被爱民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不许上诉。

二零零三年二月四日,爱民区法院人员张颖、王楠及爱民区检察院左强等人,到牡丹江市看守所,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非法判法轮功学员孙发四年,宫呈阁四年半。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九日,爱民区法院在不通知家属,没有律师,不准上诉、反驳,不经法律程序的情况下,秘密对十几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其中于英被判十年,赵月十一年,车桂兰十二年,刘坤七年,金英子五年,依兰法轮功学员刘桂华被非法判刑七年。六十多岁的肖淑芬老人被非法判刑后,于二零零六年六月八日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被迫害致死;徐伏芝被诬判三年半后,于二零零四年五月在牡丹江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四月十九日,原牡丹江师范学院计算机系教师刘智渊,被爱民区法院诬判十四年,妻子申春花被诬判十年,家中三岁多的儿子和十七个月大的女儿整天哭着找爸爸、妈妈,家中老人心碎欲裂,勉强支撑着照顾年幼的孙儿。

四月二十九日,牡丹江法轮功学员陈金凤被绑架,二零零四年九月四日,爱民区法院对她非法判刑,陈金凤被劫持到哈尔滨女监遭受残酷折磨,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九日出狱时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二零零九年八月末,爱民区法院再次对陈金凤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零三年底,在牡丹江市“610”指使下,爱民区法院对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的三十几名法轮功学员秘密审判。为掩人耳目,避开家属、社会公众视线,法院不通知家属,没有律师,不准上诉、反驳,不经法律程序强行判决。这次被非法审判的法轮功学员共三十余人,有许多人被判重刑。依法上诉是被判刑人员的合法权益,而爱民区法院法官曾公开威胁法轮功学员:上诉就加刑!法轮功学员程秀环被爱民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程秀环上诉后,被邪党法院又非法加判一年,共非法判刑七年。

被爱民区法院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还有:侯丽华于二零零三年三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张丽于二零零九年前后被非法判三年半。

而爱民区法院副院长孙保良因卖力参与迫害法轮功,冤判数十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入狱,早已遭恶报患了胃癌,无法工作。

魔咒下的死亡职位——“610”

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非法组织“610”的职位,在公安局内部被称为“死亡职位”,都说“邪性”。遭到恶报的人,都是不相信善恶有报的存在,为眼前名利死心塌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他们遭恶报的时间长短不一,恶报方式也不同。下面仅举几例:

李长清,原牡丹江市政法委副书记、“610”头目,五十来岁,一直非法抓捕、酷刑折磨、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被他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九十人,最高刑期十五年,非法劳教至少四百人,绑架、洗脑、勒索、监控的有二千多人,在任期间至少十五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李长清于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二日因癌症死亡;

田立军,原牡丹江政法委书记,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先于李长青患癌症,虽经多方医治,还是因癌症死亡;

崔义文,原海林市政法委书记,主抓迫害法轮功的“610”,参与多起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最终遭恶报溺水而死;

孟庆林,穆棱市下城子“610”、政法委书记,在二零零零年实施绑架时,法轮功学员好言相劝,叫其不要行恶,他不但不听还破口大骂,说“不信能遭报”,结果四天后得脑血栓住进医院,成了植物人;

李佳明,齐齐哈尔市“610”主任,二零一二年七月七日,李佳明在和妻子去大润发超市途中,突发心梗死亡,结束了四十九岁的生命;

王志杰,原绥化市公安局政委、“610”主任,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四日因癌症死亡;

张海峰,伊春市金山屯区原政保科张兴国的儿子,在610工作,曾多次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张海峰患癌症,二零一七年二月遭恶报死亡;

刘希平,大庆油田公司610头子,几次筹办洗脑班(黑监狱),对油田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并从中谋利;多次组织张贴、散发污蔑法轮功的宣传品,甚至亲自上阵督办;多次指使、胁迫油田二级单位迫害自己的职工;指使大庆公检法绑架、劳教、冤判法轮功学员。刘希平最终遭恶报被肝癌折磨,于二零一七年五月上旬丧命,终年约五十八岁。他曾不知天高地厚地说:“坚定地跟着共产党,消灭神佛鬼怪”,自己最终成了共产邪党的牺牲品。

恶报,并不是法轮功学员希望看到的。写出来不是为了仇恨,修炼人心中没有仇恨,只有慈悲。整理恶报案例是警醒迫害者引以为戒,正视自己的危险处境,在对待法轮功问题上,用理智、良知做出正确选择。天理昭彰,善恶必报,明智者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

近几年,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高官纷纷被以打老虎的名义拿下。抓捕李东生时,公布的第一个头衔就是“610办公室主任”,就是告诉人们,610连自己的头头都保护不了了,还能管谁?其实这也是天惩恶人。

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曾提出一个口号:“不要死于无知,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平安,你有权知道真相!”江泽民团伙编导“天安门自焚”伪案嫁祸法轮功(已在联合国大会被认定为中共政府一手导演),杜撰所谓一千四百例灌输、煽动仇恨,利用基层公检法人员迫害好人,这场对法轮功的打压是一场民族浩劫,使中国法制越发黑暗,使社会道德越发沦丧,所有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试想:不让做好人、做好人遭构陷、讲真话遭迫害的社会,可不可怕?谁愿意自己的孩子生活在这样的社会?

现在很多公检法人员都在理智、智慧地保护法轮功学员。据明慧网统计,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二十日,中国大陆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至少释放七十五名法轮功学员,无罪释放人数呈上升趋势。一位主管刑事审判的法院副院长说:“我把所有法轮功的案件都弄成因病取保候审拖着。”也有的610、政法系统人员在抓捕或打压行动前提前“打招呼”或半路释放……执法者的善行将造福他人,成就自己!古人说:给僧人一口饭吃,就功德无量,在这历史巨变关头,您的一个善念,一个义举,都将给您自己的未来带来无量福份。

任何一次对法轮功学员的开庭,都是公检法人员选择正义良知还是面对历史审判的抉择,不要再枉判好人,把自己引向绝路。也奉劝张颖等人赶快悬崖勒马,不要再被谎言欺骗、被利益诱惑了,请秉承道德、法律与良知判案,善待好人,也是为自己和家人选择光明的未来!最后温馨提示:

常念“法轮大法好!”危难来时命可保;声明退出党、团、队,不随中共去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