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赵秉忠给老父做饭被庭审 律师称案子太荒唐

更新: 2018年04月17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法轮功学员赵秉忠在家给老父亲做饭时被国保警察绑架,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二日在丰台法院被非法开庭;庭上律师依据法律辩护,对于起诉书所指控的利用××破坏法律实施,却没有指出赵秉忠具体做了什么事?律师称案子太荒唐。赵秉忠也问公诉人:我干什么了?公诉人无言应答。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法轮功学员赵秉忠

律师指出全案有两个证人,一个是赵的父亲,一个是赵的哥哥,一个写父亲证明他以前炼,现在不知道炼不。一个写着哥哥证明他以前炼,我们很少来往,现在不知道炼不。这能证明赵秉忠被指控的犯罪吗?这是确实充分吗?而是没有事实,没有法律依据,完全不构成犯罪。公诉人二轮回辩仍强调“国家”早确定其为某教,却拿不出明确规定。

律师称:总之这个案子很荒唐,没事实,没证据,就能一路下来,发展到开庭,这还是依法吗?这种司法状况很令人担忧。

在最后陈述的时候,法轮功学员赵秉忠说,法轮功被迫害十九年了,这是十九年前江泽民定下的政策。到现在了,已经不是那个时候了,现在又出台了错案终身追究制,要终身追责的。

胡庭长打断了赵秉忠的话。律师说,请庭长让他说完吧,你一打断他,他下面的话就想不起来了。庭长说:“这不用你说,我们还不知道终身负责制啊!”

赵秉忠继续说:“我修炼法轮功就是做好人,不让做好人那做什么啊。”最后诚心的说,请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希望你们记着“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整个庭审过程,赵秉忠表现态度坦然、镇定,语速平和、理性。庭审后签字,赵秉忠想看记录,法警不让,让直接签字,赵秉忠说这是我的权利,仔细看了看。郑重签上:非法庭审无效!按了手印。法警急了,不让这么写,最后是书记员说:签了就行。

律师说:法轮功学员是按真善忍标准做人做事,赵秉忠追求做个好人,总与邪的说法不沾边,二者风马牛不相及。公诉人说:今天的庭审是要录音录像的,你说的话是要负责任的。律师说:只要在法律框架之下,我一定负责任。律师还说:不管你们法官也好,检察官也好,以后这类案子,特别是对法轮功信仰的案子,一定要非常谨慎的审慎的,把着以事实这个根本,把着法律这个准绳,不能以莫须有的罪名做事情,除了遵守法律之外,还有道义、人伦、天理良知!

赵秉忠,现年四十九岁,一九九六年修炼大法后,始终按照“真善忍”法理要求自己,为人更加正直淳朴,戒掉一切不良习惯及嗜好,热心帮助别人,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家庭中孝敬父母关爱子女,是难得的好丈夫,好父亲。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一日下午四点多,赵秉忠在丰台区父亲家里做饭,等父亲回来吃饭,就听楼道有人走动,随后他父亲从楼下上来开门时,有十几个人冲进来,上来就把赵秉忠按住,问他是赵秉忠不是?他说是。随后,赵秉忠被绑架、非法抄家、关押构陷。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赵秉忠被非法拘留四次;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二年两次绑架到洗脑班迫害。二零零一年,赵秉忠曾在北京团河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二年从洗脑班中逃出,流离失所四个月后,又遭绑架,二零零三非法判刑八年,在北京前进监狱遭受迫害,被强制洗脑、强制奴工等。在此期间,赵秉忠的妻子承受不了这种沉重的打击,与他离婚;他母亲年老体弱,因为天天担惊受怕,思念儿子以泪洗面,郁郁寡欢含恨离世。

如今赵秉忠的老父亲八十多岁无人照料,儿子还在读书,也需要父亲赵秉忠提供经济保障。现在赵秉忠身陷囹圄,使老人及孩子都将面临生活及生存的困难。

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选择善良,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抵制邪恶的指使,做自己的主人,找回公检法司人员应有的尊严,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

试想一想:不让做好人、做好人遭迫害、讲真话遭迫害的社会,可不可怕?你愿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样的社会吗?在此呼吁那些警察,检察官、法官不要再害人害己了。让善良人蒙冤入狱,罪不可恕,人不治天治。古语云:“宁搅千江水,不扰道人心”,就是说,迫害修炼人的罪业真的是太大了,甚至是生生世世都偿还不清。


迫害北京赵秉忠相关责任单位信息
一、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近园路9号
邮编100071
主审法官(主管迫害法轮功案件):胡春生18600857573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住址:北京市丰台区华源一里8号院6楼2门103号
邮编100071
(2018年4月13日搜索)1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张雯 女 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井振福 男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3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刘彤燕 女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4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褚凤杰 男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5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崔秀春 男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6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王平英 女 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审判员
7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林云 女 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8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张海波 男 审判员
9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蔡琴 女 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2018年4月13日搜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近园路13号,
邮编100071
检察官公诉人(主管迫害法轮功的案件):郭岩13911182973
李海立13910760891
住址:北京市丰台区近园路15号院B104
检察长:叶文胜
副检察长:白世平、常青、苏从舜、王森
政治处主任陈锋
纪检组组长王清会
丰台法庭庭长胡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