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女子监狱对我的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二零零七年四月三十日,我被当地警察蹲坑非法抓捕,冤判八年。

二零零八年我被投入武汉女子监狱。在武汉女子监狱六年多的时间里,参与迫害我的部份警察和犯人包夹有:张新华(监狱长)、蒋春(副政委)、张彩红、(七监区教导员)、谭英(原七监区区长)、陶静(原七监区一分监区指导员)、刘健鹰(七监区一分监区指导员) 、汪区长、王娟(七监区一分监区改造队长)、韩杰(副改造队长) 丁珊(生产队长已调出监狱)、白茹、柯宇红(原七监区一分监区改造队长)、王芳,黄超、夏青、杨帆、徐青等恶警 犯人包夹:向其香、谢永红、李先红 、余小元、石小兰 张轩慧 夏群英、沈俊芳、朱方玲,彭华平、熊四妹 、龙小艳、刘宝珠、武丽平、黄娟娟、刘桂荣等。

我在入监队被关了两天,就下队了,非法关押在武汉女子监狱七监区一分监区。

下队当天,当时七监区一分监区的指导员陶静对我作了一系列严管安排,迫害的程序就开始运作了。主管我的是改造队长柯宇红(黄冈市罗田人),指派四个杀人犯包夹我,分成白、夜两班,一天二十四小时贴身监管我,同监室的犯人室长则暗中监视包夹,警察又暗中指派的监室的“信息员”又监视室长、包夹、及同监室的犯人,包夹人人自危,害怕遭人告状,被扣分,影响减刑,所以包夹管制我比警察的要求还严。不准我与任何人讲话,任何人也不准与我讲话。包夹有个本子,专门记录我每天二十四小时的活动,包括起床、洗漱、吃饭、做事、说话、情绪状态等等。当然,包夹对我的迫害,她们自己是不记录的。直到我释放出监。

一 强制洗脑、转化

进入七监区一分监区第二天,包夹向其香、谢永红就开始逼我写不炼功的保证;见警察的面,就强迫背报告词,承认是罪犯;背监规三十八条等,不配合就罚站,开始是罚站到晚上十一点钟,一天比一天延长罚站时间。从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七号开始,每天长时间罚站迫害:早上五点钟被包夹喊起床,开始一天的罚站,吃过早饭,七点半钟进车间继续罚站,中午十五分钟吃完饭,接着站到十四点半钟,就打扫、拎水拖整个四百多人的缝纫大车间的地,包夹始终在旁边监督、跟着。有时打扫已经很干净了,包夹们仍然要重新拎水拖一遍车间地,故意折磨你。或继续罚站。整天除了吃饭时间坐一会,其余时间不准坐的。晚饭过后,下午六点钟左右又开始罚站,一直到凌晨一点钟或二点钟或三点钟或四点钟。还有过通宵罚站。只要不妥协就不断的增加罚站的时间。第二天重复前一天的虐待。多数是一天罚站十八、十九个小时。包夹还画个双脚大小的圆圈,定在圈里罚站。每四个小时才让上一次厕所,水也不敢喝。上厕所,俩包夹站在跟前,限定时间,常常还没完事,就要起来,造成严重的便秘。两三个月下来,因过度疲劳,人瘦的脱相。腿肿的都裂开一道道细口,小腿肿的与大腿一样粗,腰疲惫、酸痛,小腿肌肉损伤,不能走路,拖不了地,包夹说我假装,我抗议不拖地,要求停止迫害,包夹向其香不准,改为罚站。她们故意伤害我,却假装要我去监狱卫生院看病,医生开一瓶钙片,停止两天的迫害,腿稍好一点,又继续前面的迫害。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中旬,因监区许多犯人中传染拉肚子,我也被传染上了,一天拉肚子十几次,我向陶静(原七监区一分监区指导员)和当班的警察刘海燕反映我拖不动地、也站不住了,要求停止迫害,警察刘海燕让包夹自行处理我的要求,包夹对我继续拖地和罚站虐待。因为包夹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如成功的话,会奖大分,与减刑挂钩,警察给她们施加的压力也很大,她们若没管制好我,也会被扣分,影响减刑。所以犯人包夹为了早点减刑出监狱,会不顾一切的逼迫我妥协。 包夹的吼叫、谩骂、欺负是每天常态,除了睡觉的两、三个小时外,就是折腾、刁难、虐待法轮功学员,还其美名:做思想工作。这样的迫害罚站持续了半年时间。

二零一零年,恶警刘健鹰调到七监区一分监区任指导员,对待法轮功学员很敌视。不转化就长期罚站,白天进车间生产,晚上从十八点钟左右一直罚站到凌晨四点,强行看、听污蔑大法的书、光盘;不准法轮功学员之间相互接触(隔离距离最少一米),更不准讲话,也不准犯人与我们讲话。有违者,警察找他们谈话,警告他们不准与法轮功学员走近,否则等待的是惩罚和扣分处理。二零一零年到二零一一年间有九个多月时间恶警刘健鹰不准我买生活用品,卫生纸、卫生巾、洗衣粉都没有,别的犯人看不过去,偷偷的接济一下,还没等用,包夹李先红报告了当班警察白茹,收走了卫生纸,还作了扣分及一系列惩罚:十天另外加的罚站、提饭、扫地、罚抄监规等等;还有这期间一年零七个月不准与家人接见,在武汉女监六年多,我丈夫(也是炼法轮功)没能见我一次面,每次要求接见,刘健鹰都以监狱的规定不准见为由拒绝。除了明的包夹、值班的、监督岗外,在我周围都布置了盯梢的犯人。恶警刘健鹰经常对包夹施压,有次刘健鹰拍桌子吼叫,威胁胡婷婷、熊四妹等包夹没管好我,是因为法轮功学员崔海在厕所里,同时放我进去了的缘故。包夹们吓得胆颤心惊,害怕扣分,影响减刑。对我看得更紧了,吃、喝、拉、撒包夹们让去就去,不让去就去不了。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号左右,恶警韩杰为逼我写“三人互监”保证书,牵连监舍的其余十九名犯人,也不准她们睡觉,要她们陪罚站,我什么时候写,什么时候让她们睡觉。监舍的十九名犯人一天劳动十三、四个小时,累极了,听说不让休息,还要陪着罚站,她们恨不得把我吃了,所有矛盾都对准了我,吼我、推搡、破口大骂。僵持到十一点,恶警韩杰怕影响了第二天的生产任务,就带一个贩毒犯人陈志兰来,让她领头喊骂大法口号,监舍其他犯人跟着喊一阵才罢休,让她们睡觉。后又指使包夹用粉笔在地下写满侮辱大法、大法师父的话让监舍的人第二天踩。一连几天如此。还把逼我写“三人互监”保证书的任务交给牢头、狱霸式的人物瞿宝定完成,她是个公开的同性恋,长的也象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对我不是打就是骂,或用东西扎。只要从车间回到监舍就开始折磨我。

包夹还用洗漱来刁难我们:下午监舍三、四点就接洗澡的热水,每人一桶。晚上八、九点钟收工后,回监舍,二百多犯人分批洗澡,小小的水房,洗澡的人多的象下饺子,挤的满满的。想找个洗澡的空隙都难,限定犯人二十分钟洗完澡和衣服,只给我十分钟,超过一分钟,就延长罚站半小时、或一小时,警察王芳限定我五分钟洗完澡和衣服,超时就惩罚。我提出抗议时,王说抗议作废,部队当兵的都是这样的。冬天时,常常让我最后洗,一桶热水放七、八个小时后,已是冰冷的。

不光是我遭受这样虐待,曾被关押在七监区一分监区的许多法轮功学员都不同程度的遭受这样虐待:比如王丽、吕丽贤、唐国英、杨淑芬、张玲、史映霞、李市红、余早荣、戴美霞、崔海、吴梅、夏美荣(62岁)、钱有云、朱惠敏、孙友桂、万大九、吴利亚等。崔海是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四号被关押在七监区一分监区的,由最邪恶的狱警韩杰(身高一米八三、三十多岁、未婚)主管。崔海来的第二天,我远远的看到她腰弓到了九十度,拿着脸盆与包夹进水房。我心酸的想;大概昨天罚站了一夜,腰都不能伸直了。后来就看到犯人卫生员每天监测崔海的血压,血压高达二百多,在监狱卫生院把她绑在床上灌药。灌完药,狱警韩杰又暗示包夹犯人虐待她(这是其中一个包夹犯人偷偷对我说的,这个包夹也看不下去了。)让血压升起来,再送监狱卫生院灌药。夏天崔海还被强制在太阳底下长时间罚站暴晒,全然不顾已是六十七岁的高龄,而且还有高血压,严重胃病。由于七监区一分监区,以刘健鹰、韩杰为首的恶警长时间的、无人性的折磨和虐待,致使崔海女士出狱十九天,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一号就含冤离世。另一位武汉市蔡甸区七十岁的法轮功学员余早荣,二零一二年下半年,被关押在七监区一分监区,由狱警韩 杰主管,也遭受同样的迫害,出现严重脑梗,心梗,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被狱方送往武汉市汉阳医院﹙原汉阳铁路医院﹚重症病房抢救,心内科确诊为“心肌梗塞”,并被严密监控,不准家人见面,狱方怕担责任,不得已给她办了保外就医送回家,余早荣老人精神上、身体上造成极大伤害,于二零一五年元月三日在家含冤离世。而恶警韩杰因迫害法轮功学员有功提升为副改造队长。就是这样如人间地狱般的武汉女子监狱,还是中共的“先进单位”。

二 奴役生产

进监狱的前半年是强制洗脑转化,半年以后,半天强制洗脑,半天强制劳动。七监区的狱警们,为了完成本监区的经济效益,往往强制法轮功学员把半天的奴役生产延长到全天奴役生产,等到晚上八、九点收工后,再强制法轮功学员洗脑、罚站四至九个小时不等,逼迫转化。武汉女子监狱仅一处生产大楼有九层高,每层可容四百多人的服装加工流水线。一楼生产车间的大门,挂着“湖北省楚恒集团沙洋制式服装武汉分厂”的招牌,七监区有两个分监区,一年的生产服装加工费任务就是一千多万元。而且年年节节攀高,都是狱警残酷压榨和奴役犯人的结果。

通常规定早七点半进车间。七监区为外面的企业老板加工服装,七监区一分监区,二百左右的犯人每天必须完成二万多的加工费任务,隔不长时间又任务加码,而且落实到个人头上。完不成生产任务,不准接见、不准购物,还罚站,做卫生,还加班补产等等。晚上八点半收工。如监狱上面有检查的,就提前一点下班,检查一完,又是那么晚收工。犯人说一天生产下来,腿抬电缝纫机的压脚,都是软的,没劲了。中、晚两餐在车间吃饭,一年除了六、七天的几个节日休息外,不论高温酷暑、严寒季节,再没有休假。加工的服装有远销到中东的军队迷彩服、学生服,有远销到香港的一次性的护士服,有远销到美国的警察服,有远销到国外的鬼节一次性的服装。也有汉正街销售的服装。法轮功学员中有许多不同程度抵制这种压榨和奴役迫害的。

有时车间生产收工后回监舍,还强迫做手工活。完不成任务的,继续由包夹押着补产。法轮功学员张玲常补产到凌晨1点钟。还被罚拎饭、从一楼拎到五楼、洗饭桶,扫地,冲厕所。我完成不了任务,常常不准购物,罚站,罚抄监规,罚拎饭、从一楼拎到五楼、洗饭桶,扫地,冲厕所等等。劳动报酬象征性的发一点。在女监六年多时间,我先是做车工,后做服装质检,报酬最高的为72元,只发一个月;发60多元的有五、六个月;还得是完成生产任务的,欠产的只有几元、十几元。我得过月5元的、9元的、30元不等。

中共封武汉女子监狱是全国文明监狱,其实是一座人间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