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书中践行师尊教导的“真、善、忍”

更新: 2018年03月21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我在法轮大法中修炼十八年,走过了最邪恶的疯狂迫害时期,期间亲戚朋友及单位领导说过太多次:为了你的工作和前程,不要再学了;为了你的父母,放弃吧。当时每个大法弟子也许都面临过这样的选择:学大法,可能面临的就是被抓被判刑,被开除公职,还株连到所有的亲属,甚至家破人亡;不学大法那就过你的内心愧疚、表面平静的日子。自己经过理性的思考:修炼真、善、忍,绝对没有错!

十八年来,自己确实按照“真、善、忍”做着。

我是大学时期开始学大法的,二零零零年大学毕业后,分到现在的学校(学校当时不知道我修炼),当时没给安排教课,就是干堵空的活:别人上班我下班,别人下班我上班。后来有人找我说要想教课,得送两千元钱(当时月工资三百多元)。当时我说:我不送礼,啥时候安排啥时算,顺其自然。虽然我阻止不了这种不正当行为,但绝不助长。这事就过去了。

到当年元旦单位出去聚餐,单位几个领导各个桌敬酒,到我的时候,我说我不喝。领导很不高兴说:那你想不想教课了?就跟往嘴里倒水谁不会?我说:不是不会,而是不喝。我有信仰,就是不喝酒。领导甩出一句“那你以后没发展了”,起身走了。当时同事就说你这小姑娘真犟,这下完了,你这课一时半会教不上。我说:这是原则,不是犟不犟的问题。如果因为我不喝酒就不让我上课,那是领导问题,不是我的问题。转年春天这位领导被降职调离,新来的领导马上安排我教课了。以后和同事出去吃饭,几乎都有领导,没有人再让我喝酒,直接给我点饮料或水。有的领导甚至说:谁也整不了她的酒,她就是这么虔诚她的信仰。

慢慢的大家都知道我这个人说话算数,而且从不说假话。因为师父告诉我们:“我不愿意说的话,我可以不说,但是我说出来的就得是真话。”[1]我真的是按照师父的要求做了。有时就出现了,两个人对一件事情描述的不同,甚至面红耳赤时,就有人说:不信你问问谁(指我),她说的话你总该相信吧!有时也遇到过这样的事:同事和我描述一件事或一个人,如果和我自己遇到的不符(连续几年教高三,经常跨学年教学,这样三个学年的老师都接触过,有些老师的处事、为人就看到的比不接触的老师多),我就把我遇到的说说,免的同事之间有什么误解和矛盾。然后同事说:这事你要这么说,那我就信了!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记不得哪年了,一同搭班的老师给我一张裤子票,一个学生的家长是卖裤子的,给班科任教师每人一条裤子,让拿票去试穿。我笑了说:姐(对比自己大的教师的称呼),我的信仰不允许我接受,你收回吧。那位老师说:我当时就和家长说了你的情况,说你不能要,但家长非得让我给你,你说我怎么办吧?我说:只要我接了你的票,但不去试裤子,是不是你就对学生家长有交代了?她说是啊。我说那好吧,我接过票,顺手撕了。这下你也不为难了,我也不违规了,家长也不用破费、更不用担心孩子的问题了。其实对每一位学生都要耐心教导,是我们做教师的本职。

同学年的搭班老师,谁要有事需要串课或代课,大家首先想到找我,都说我这个人好说话。连续几年高三下来,我总结了很多教学方法和解题技巧,也归纳了很多答题规律,我就和教研组的其他老师共同分享,使他们少走很多弯路。他们都说你真好!

其实不是我好说话,也不是我有多好,是因为大法要求我们做事要首先想到别人,先他后我,达到无私无我,在哪儿都得做个好人。我只不过是践行着师父的教导。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