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会理五位老人第三次被非法庭审 律师被阻在外

更新: 2018年12月09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十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四川会理县法院第三次对五位法轮功学员郑琼、罗继萍、马凌仙、董秀琼、沈佳凤进行非法庭审。此案是(2016)川3425刑初170号被中院撤回判决后,重审开庭,可是法轮功学员的律师卢廷阁、黎雄兵却被阻挡在外。

二零一八年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八点五十分左右,卢廷阁、黎雄兵两位辩护律师准时来到法院,接受了法警们所要求的随身物品及人身安全检查,并递上证件进行了法院来访人员的登记。

经过安检后,两位律师就向法庭走去。这时四、五个法警突然阻挡在律师们的面前,并伸手拦截两位律师,声称因为律师们携带了公文包,所以不得进入法庭,要求两位律师交出随身公文包。

律师认为,公文包内装有出庭辩护所需的纸笔、案卷、法律法规以及电脑等工作物品,在律师依法通过安全检查后,法警禁止律师携带公文包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属于法警滥用职权。

这天是卢廷阁、黎雄兵两位律师第四次来到会理县法院。律师们认为,会理县法院院长杨鲁坡、分管刑事业务的副院长罗文对会理县法院有组织、有预案的系列违法行为,负有领导监督不力以及纵容、袒护和包庇责任,构成滥权渎职,已向相关部门控告,请求依法查处并敦促纠正违法行为。

当法庭正式开庭时,令郑琼、罗继萍、马凌仙、董秀琼、沈佳凤五位法轮功学员惊讶的是,审判长杨继兰突然给每位法轮功学员分配了一位素不相识,从未谋面的“辩护律师”。

五位法轮功学员不同意法官的自行安排,郑琼、罗继萍对审判长杨继兰说:“指派律师我们不要。我们请了律师,是你们把他们挡在外面,不让他们进来。”杨继兰赶紧阻挡说:“不说了,不说了!”就这样,庭审在会理县法院的第三次违法的情形下,又被取消。

事件回顾

四川凉山州会理县郑琼、罗继萍、马凌仙、董秀琼、沈佳凤五位老太太,都曾身患多种疾病,修炼法轮功后,她们在社会上、家庭中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要求做好人,一身病痛不翼而飞。然而十九年前,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五位老人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做好人,遭到多次的迫害。

二零一六年一月三十日,郑琼、罗继萍、马凌仙、董秀琼、沈佳凤在云甸镇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遭警察绑架。会理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构陷五位老人的材料,两次被检察院退回,国保为了达到对老人们非法判刑的目的,不断拼凑材料,将现场收到的材料数量翻了一番,他们还把五位老人家床头、墙壁、门上贴的“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和“常念大法好,天赐洪福保平安”的条幅、日历等撕下来拼凑构陷材料。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八日,五位老太太在会理县法院被非法开庭,来自北京、成都、西昌的五位律师当庭为她们做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五位老人也要求无罪释放她们。律师们指出,五位老人修炼法轮功后,她们曾经身患的多种疾病不翼而飞,她们按真、善、忍做人,提高了自己道德品质。她们把修炼人身心健康舒畅告诉给父老乡亲,让大家分享修炼法轮功的好处;她们把被迫害十七年的真相告诉乡亲,还公民的知情权。她们是在实践《宪法》,维护《宪法》,不但没有犯罪,而且还有功于国。

当公诉人污蔑五位老人散发的资料的性质时,律师们要求呈上当天收到的资料,其中有《真相》、《明白》、《希望》、《天赐洪福》、《世纪大审判》、《全国起诉江泽民》等资料。律师们当庭读了里面的文章,如:《最高检察院:起诉和举报是你的权利》、《控告江泽民受宪法保护》、《用良知帮助我们自己》、《找回“忠孝礼义”的内涵》、《善良,生命的路标》、《千金良方--德》等。律师质问:这些都是教人向善的内容,难道是邪的吗?公诉人无言以对。

会理县法院还是分别对五位老人冤判,每人处一万元罚金;马凌仙被判一年零四个月;沈佳凤判一年,缓期一年执行;罗继平、董秀琼、郑琼分别被判一年。

五位老人上诉到凉山州中院,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中级法院裁定撤销刑事判决,发回会理县法院重新审判。

此前,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会理县法院再一次非法开庭,由于律师辩护过程受到了阻挠、抗议,而取消了开庭。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是会理县法院第三次进行非法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