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法轮功学员田海英自述被迫害经历

更新: 2018年12月21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我妈妈在修炼法轮功之前患有严重的先天性的气管炎,通过修炼法轮功一段时间后,身体恢复健康。看到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受到政府不公正的对待,决定去北京上访,为法轮功伸冤。

我陪妈妈于二零零零年十月份到北京上访,刚到天安门广场不久就被恶警非法抓捕、关押,不允许我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我亲眼看见恶警对拉横幅伸冤的法轮功学员拳打脚踢、揪住头发按倒在地,并用脚踩、踹。我和妈妈以及几名本县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五、六天之后,被本县“六一零”办公室(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人员非法押回本县,并被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长达三个月,其中法轮功学员张茂兴因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而被强制灌盐水致死,当时我在场。被非法关押三个月后,又被转押关进九江县洗脑班迫害,被逼迫放弃炼功。

二零零一年五月份,我因利用送衣服的机会向被非法关押在九江市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传递大法师父的新经文,而被时任九江县“六一零”副主任李建华等恶警非法抓捕,并被关押到九江市劳教所迫害两年。

二零零四年,我出于善意,向时任九江县公安局副局长兼“六一零”办公室副主任的陆龙来写劝善信,劝他不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谁知陆龙来(注:此人后来遭恶报,被双规判刑)竟指使时任国保大队长的张鸿志将我绑架到国保大队办公室,身为警察的陆龙来竟执法犯法,用脚踹我的胸部,并脱下皮鞋打我的头部,随后非法将我关进看守所,接着又将我绑架到九江市马家垅劳教所非法关押三年。期间,我前夫桂训炉伙同九江县法院民事庭张庭长到劳教所逼迫我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并私自卖掉我们共有的住房,待我二零零七年回家时,已一无所有。在被非法劳教期间,九江市马家垅劳教所某晓翔(大队长)、刘俊平逼迫我们做奴工,并超工作量,我绝食抗议,遭到野蛮灌食、长时间罚站、不让睡觉等迫害。因为没有被转化、不放弃信仰而被加期关押,于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日才被放回家。

酷刑演示:死人床
酷刑演示:死人床

二零零九年,时任国保大队长的韦强伙同九江市浔阳区国保大队的恶警将我绑架到于九江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在九江市看守所里,所有被拘留的人员(包括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做奴工,除吃饭时间外,每天早晨五点五十五分开始一直工作到晚上九点,中午只有牢头才能午休。我因绝食抗议,被强迫灌食,并被长时间绑在死人床(一种刑具)上,恶警派人轮班看管我,全监室的人一致帮我向看守所所长求情,才将我从死人床上放下来。二十天后,浔阳区国保大队队长李明、教导员黎君等恶警又将我绑架送到江西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进江西女子劳教所时,我高声喊冤,被李明用拳头暴打,后被劳教所的检察官制止。

酷刑演示:吊铐
酷刑演示:吊铐

在被非法关押在江西女子劳教所期间,我因抗议迫害,狱警洪创华、吕秀英便把我用手铐吊铐到二楼禁闭室,并派两个包夹人员看管我。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和普通被劳教的人都被逼每天长时间做奴工,如果每天没有完成被强加的劳动量,就被罚站等(含有各种姿势的侮辱)。我因迫害导致高血压(高到180),狱警不敢强迫我做奴工劳动,便把我非法关押在一个不足四平方米的房间里,吃喝拉撒全在里面,等七天后便盆满了才允许包夹人员夹控我去倒一次,后来家人听说我的遭遇后控告她们,才允许我每天(夏天)去厕所倒一次便盆。另外,在被关在禁闭室里,我每天只吃一餐饭。

二零一零年,我因在山上公开炼功,被时任九江县公安局副局长兼“六一零”办公室副主任的李万木、恶警王义金绑架,在瑞昌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后,又被恶警企图送往江西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由于体检时测到血压高,劳教所拒收,在回来的路上,恶警王义金、韦勇商量私自押我到一家他们有熟人的医院,叫来一名医生给我重量血压(妄图作假数据以达到继续迫害我的目的),我坚决不配合,他们请示李万木后才把我放回家。

二零一四年,我因在医院门口给世人讲中共及江泽民为首的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被江西九江县公安局沙河派出所警察汤勇、王义金、郭忠等绑架并非法关押在九江县看守所长达六个月,随后又被九江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开庭的当天,九江县法院刑事庭庭长苏明发带领一伙人到看守所,不顾我血压高,用轮椅强行把我抬上警车,抬上法庭,宣读所谓的判决书,没有通知我的家人,也不准我自我辩护,整个过程不到半个小时。接着,将我押往江西省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在江西省女子监狱里,狱警的邪恶程度是外界无法想象的,所有在押的人都被逼迫做奴工,每天只准上三次厕所(早、中、晚各一次),而且每次开放厕所半小时就关门,厕所一共五个坑,这样一来,很多人就没有机会上厕所;奴工任务很重,白天整天做,晚上还要加班做,如果没有完成当天规定的工作量就会被罚不让上厕所或不让睡觉或被捆绑吊挂在窗子上,晚上回到监室后还要被罚抄监规或者被罚头上顶书,或者被罚“贴补墙”,很多犯人因不堪高压迫害想轻生。我出于善意,给中队长吴子蓉写了一封劝善信,劝狱警要重视在押人员的生命安全,珍惜生命资源。教导员王湘知道后,竟唆使包夹罚我晚上十二点以后才准睡觉。

二零一六年一月份,在监狱长万雪红的指使下,全监狱的专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参与轮流值班主攻转化(逼迫放弃信仰)我和同修江南英、付金凤等三人。我们每个人分别被四个犯人包夹,全天二十四小时不让睡觉、洗漱,想逼迫我们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我当时在迫害中没有守住心性,违心地写了所谓的“四书”及“决裂书”,恶警王湘、胡瑞华还逼迫我写承诺书(目的是让我承诺不反悔),还逼迫我咒骂我父母全家以及大法师父。不配合,就把我们悬空吊挂起来,在我们肉体承受不了的情况下,逼迫我们读他们炮制的“揭批法轮功”的黑材料。

中共酷刑:吊挂
中共酷刑:吊挂

为了逼迫我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监狱教导员王湘与恶警田爽曾于二零一六年七月份把我吊挂在生产车间厕所旁边的窗户上让夏天的太阳暴晒,每天吊挂二十四小时,连续吊挂十天。后来又逼迫我超时做奴工,每天早上六点钟进车间,一直干到次日凌晨二点,共计二十八天。期间,恶警还逼迫我按照他们的邪恶要求说诬蔑法轮大法师父的话。曾经有段时间,为了逼迫我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在监狱长万雪红的指使下,狱警科长胡瑞华领着恶警王湘、田爽、胡林等人,用连环手铐将我手和脚铐在一起,白天将我吊挂在仓库里,晚上吊挂在床头上,共计十天,导致我乳房囊肿。

在被非法关押三年半的期间,中共及其恶警剥夺了我的基本人权(逼迫放弃信仰、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不给饭吃、不准与家人通电话、不准家人接见、不准购买食品等等),并且遭到酷刑等非人的手段折磨,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

另外,我还看到,二零一七年五月份,恶警中队长吴子蓉及金某,用刑具“束缚衣”迫害法轮功学员和犯人。有一个女犯人因不能按时完成奴工任务,被强迫穿上“束缚衣”后,被折磨至精神失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