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八旬孙仲芳被法官到家里开庭

更新: 2018年11月07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市丰台区80岁的老人孙仲芳,11月1日被丰台区法院法官胡春生等人到家里开庭,老人听到的“起诉”没有一件事是事实。

2018年5月8日,孙仲芳老人和另6位法轮大法修炼人(80岁以上的四位)在家里读书,被突然闯进的警察劫持到丰台分局,因检查身体时血压高当天就回家了。

2018年10月9日,孙仲芳老人突然接到丰台法院电话通知说11月1日下午4点到家里开庭,老人本着讲清真相救度世人的愿望答应了法院。

11月1日下午2点,丰台法院法官胡春生和一位姓马的女书记员及另外4位不知名人士,提前来到孙仲芳老人家,将检察院的起诉书读给老人。老人听到的没有一件事是事实,都是诬陷之词,起诉书上老人的出生年月都是错的,其他内容更是随意的不负责任的构陷之词。

孙仲芳老人依法依理讲清了事实,法官最后让老人等结果。

中华民族曾经是历史上誉满全球的文明古国,尊老爱幼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今日的中共邪灵却在灭绝人性、丧尽天良的迫害善良的按真、善、忍做好人的老人,把数千年的文明传统毁灭殆尽。试问那些为中共卖命的人:天下谁人没有老?谁家没有父老双亲?假如这些无端的迫害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还能那样丧尽天良的去迫害吗?

希望执法人员悉之:2013年8月13日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中明确:“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违法办案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2016年3月,公安部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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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827788、010-83827469
检察员张弛
书记员刘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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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长马胜俊
片警潘克利1369929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