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法轮大法 多种重病痊愈
1. 修炼法轮功近二十年 不用吃一粒药
马淑华,今年六十三岁。在修炼法轮功之前,她患有多种疾病,心脏病、冠心病、高血压等。那时,她病的很厉害,走遍各大医院,中药、西药、偏方药不知吃了多少,花了很多钱,却不见疗效。夏天,也不敢开风扇,身体总是一半过夏天,一半过冬天,女儿还小,她却连看孩子的力气都没有。
一九九八年,朋友推荐她去炼法轮功。她按照功法的要求修炼心性做好人,身心得到净化,身体的各种疾病逐渐消失,马淑华的一身病不药而愈了。她总是精力充沛,体格好过一个年轻人,这在以前简直是天方夜谭。修炼法轮功近二十年,马淑华没有吃过一粒药,为国家节省了大笔医药费,家庭的负担也减轻了。
2. 主动放弃房产
在生活上,她用“真善忍”的标准严格约束自己。婆家中兄弟四人,其中大哥和老弟都早已各分得家中的房产一套。婆婆去世后,家中还剩下一套房产,按情理,此套房产应她丈夫与二哥平分。当时,她女儿上小学,因学校离奶奶家很近,为了方便,马淑华每天中午都将女儿接到奶奶家吃午饭,晚上,还照常回自己家居住。
二哥一家以为马淑华要霸占房产,一家都搬了进来,处处用语言和行动刁难,一天中午,还与丈夫打了一架。丈夫跟马淑华讲:为了这口气,我也要与他们争。马淑华跟丈夫讲:咱们什么都不要,家和万事兴,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为了这半间房子闹得对簿公堂,伤了和气,伤了身体得不偿失。后来在马淑华的劝阻下,丈夫主动放弃了争房产,并与二哥一起去办了过户手续,房子过给了二哥。
3. 楼上邻居:“大姨人太好了……我能与您拥抱一下吗?”
马淑华不仅用一颗善良宽容的心对待家人,也同样持有一颗真诚的心对待邻里朋友。她家阳台房檐有一次漏水漏得很严重,屋中如下雨一般。马淑华没有抱怨,先拿盆把水接住,然后敲开楼上邻居的门。结果进门一看,原来是邻居家的燃气热水器爆燃,阳台上都是水,可是租户在屋中,却全然不知。她二话不说,先把煤气和自来水阀门关上。然后,立刻下楼,跑到自己家拿来盆和抹布,帮着邻居把阳台的水清理干净,并嘱咐一定要注意安全。邻居当场对她表达了感谢。
楼上租户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年轻人,转天,她又带着自己的母亲特意登门道谢,并说“大姨人太好了,昨天要不是大姨在,后果不堪设想,太危险了,我能与您拥抱一下吗?”
4. 主动清扫楼道
马淑华在家的时候,还总是打扫楼道的卫生,把楼道擦的干干净净。
马淑华现被非法关押六个多月了,这六个月来,楼道无人打扫,积了厚厚的一层土。在当今这个利益至上的社会,人们多是为私为我的,对于公共空间,愿意付出精力打扫,又不求回报的人少之又少。丈夫还时常跟她抱怨管这些干嘛?又没有人念你的好。她跟丈夫说,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大法告诉她,要处处为他人想,不求回报。
就算在路上遇到素不相识的人需要帮助,她也经常伸出援助之手,这样的例子太多了就不一一讲了。通过修炼大法,她平时的这种做人做事的无怨无恨,与人为善,先他后我的行为,得到了大家的称赞。
被非法关押半年有余 丈夫被强制签字
今年四月二十七日上午不到十点,红桥区邵公庄派出所警察,在马淑华家附近通过“蹲坑”手段绑架了回家途中的马淑华。未正常出示相关手续,就对马淑华非法搜查和扣押财物。
警察还将马淑华丈夫用警车强制带到派出所,扣押他的身份证与身上的所有物品,命人看管,去厕所都有人监视,喝水抽烟都没有自由。
警察还命令他进入一间屋子,在里边警察测量记录了他的身高,提取了指纹,还采集了他的血液。马淑华的丈夫问警察:我既不喝酒,又不吸毒,为什么对我进行体检时,警察用“进了派出所都得体检”来搪塞掩饰。但实际行为却把马淑华丈夫当作犯罪嫌疑人对待,严重侵犯他的人权。检查完身体,警察又拿出一摞复印件叫他签字,马淑华的丈夫拒绝签字。警察又威胁说:必须签字,如果不签字,就走不了(指回不了家)。
警察还强制马淑华的丈夫按他们的要求签字并按手印,并在更正或补字的地方再按一次手印。
下午大约四点多,警察又拿出一张搜查证让补签字。马淑华的丈夫当时就指出:搜查证是后补的,是违法的,我不能签字。警察说:什么补签不补签,你必须得签字。
在警察的威逼恐吓强迫下,马淑华的丈夫被迫违心完成了警察的所谓“合法手续及证据”。而这一切又成了迫害马淑华的依据。
后红桥区检察院违法批捕
天津市红桥区不法人员绑架关押马淑华,这一切给这个家庭及马淑华的丈夫的身心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和精神上的压抑。从前欢声笑语、温馨快乐的三口之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他与女儿两人的孤苦无依,愁容相对,及伴随着惊恐、无助,还有无奈。
父女二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贤妻良母的马淑华,这样一个于家庭、于社会都无危害的好人,怎么能够身陷囹圄?马淑华这样一个手无寸铁的善良老百姓怎么可能、又有什么能力来破坏法律的实施呢?原来那个精神矍铄、身体健康的马淑华,在看守所怎么会变成现在血压一直很高的呢?
马淑华的丈夫认为他的妻子只是一个拥有信仰的最善良和祥和的人,完全没有任何的犯罪事实,没有危害社会。此时,马淑华正在遭受不公的待遇,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应再被继续关押,应该立即无罪释放。
二零零五年被绑架迫害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六日,马淑华为讲明迫害真相。在发资料和光盘时,被摄像头摄到,于是小区内受迫害谎言蒙蔽的保安人员拨打了110。受邪恶操控的警察凶狠地按住她的脑袋,往后使劲拧着胳膊,连拉带拽把她推上了警车,致使马淑华浑身青紫,身体不能动弹。
到了车上,警察仍然按住她的头不让动。到了派出所,把她扔在地上。虽然身体不能动,但是她仍然向受邪恶操控的警察讲述法轮大法教人向善、祛病健身、使人类道德回升,师父只是叫我们做一个好人。
当日的晚上,警察从她身上抢走钥匙,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非法抄家,抄走了大法书籍等。后将她送到看守所,警察不让她动,依旧躺在地上,不吃、不喝、没有大小便,长达数小时。
随后几天,警察让她靠墙站着,马淑华不配合,警察叫几个男犯人到她跟前一拥而上,强行扭臂到身后,警察给她上了背铐,并让男犯人抬着她的胳膊和腿拖到二楼大厅。狱警把她的上下眼皮翻开,并用胶条粘上,还在一旁大笑,持续数小时,才将胶条拿下。
后来马淑华被取保候审,警察要求她每隔几天就要到派出所报到。约十天后,警察戴手铐来拘捕她,要非法劳教一年半。为抵制迫害她没有开门,马淑华从楼上顺着绳子跳了下去,警察在小区门口把她拦住,并将她带到了派出所。
医生诊断她脚踝脚底板严重骨折断裂,说即使康复后,仍不能正常行走。她回到家后,恶警仍然不断骚扰家人。她觉得修炼大法没有错,就到派出所证实大法。坚信对大法的信仰,每天读书、学法、炼功,没有去医院,她的脚如正常人一般奇迹的康复了。
涉案单位及人员:
天津市红桥区邵公庄派出所,地址:红桥区邵公庄横街3号邮编:300122
电话:02227320103
副所长:崔怀坤 18322413275 警号311584(主要办案人)
副所长:徐庆刚 13602158096 警号310925
副所长:张健 13820900066 警号311277
警察:杨永庚 13642172106 警号310327(主要办案人)
警察:赵玖龙 13622177144 警号311492(主要办案人)
警察:安长海 13820794512 警号310486
红桥分局国保警察:吴伯阳 警号310649
天津市红桥区检察院:地址:红桥区子牙河南路50号 邮编:300133
电话:02226372198,02226372358
检察官:古正宇
天津市红桥区法院:地址:红桥区子牙河南路50号 邮编:300133
法官:蔡江 (曾主审,判决,参与迫害大法学员:吕煜清,王连红,邓小芬,李立新,律淑英,刘金城)
法官 罗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