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中级法院未经二审将曹进兴投入冀东监狱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唐山市法轮功学员曹进兴一审被非法判刑七年,他上诉至唐山市中级法院。近日得知,中院二审未开庭,亦未通知律师和家人,现曹进兴已被非法关押到河北冀东监狱。

曹进兴,今年六十七岁,唐山市农机局退休职工。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在中共的“敲门行动”中,他被唐山市路北区文化路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非法抄家持续了三个小时,家中大量私人物品被抢劫。在警察绑架过程中,曹进兴被摔伤,缝了几针。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曹进兴被非法批捕,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年多,后背生了很多皮疹。

一审非法庭审中,辩护律师是法院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张立群(音),公诉人是路北区检察院黄威(音),曹进兴被一审枉判七年,之后他上诉至唐山市中级法院。

曹进兴上诉后,唐山市检察院曾派人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见过他。按照检察院的说法,上诉后,只要检察院去见他,就应该开庭。可实际情况是,不但没开庭,而且没给律师和家人任何信息,就将曹进兴关进了冀东监狱,近日,曹进兴已经和家人电话联系。

至今,家人和律师仍不知道二审结果。中院了结此案的法官李卓说:“我们内部审了一下。”就是根本没有走二审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