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建筑工地上班,一次在去厕所的路上看到地上有一卷钱,大概看了一眼,有五、六十块的样子,我就等失主来找,结果到了下午也没等到那个人,我在心里想,再没人来找,我就去写个失物招领。第二天上午,我看到一个人在工地翻找东西,就走过去问他找啥呢,对方说:“丢了钱,一个礼拜的饭钱,六十七元呢,半天的活就白干了。”我听后马上把钱掏出来,告诉他说;“钱是我捡到的,这回可得放好了,下次捡到的人就不一定是我了。”他一看很感动,非要拉我去吃饭,我也谢绝了。
在施工的地方,我还曾捡到一部诺基亚手机,虽不值钱,仍试图寻找失主,过了一会儿,失主打过电话来,我告诉他我的位置并把手机还给了他。他非拉着我到商店买了几瓶水,我留下三瓶,说我们电工组就三个人,这就够了。
其实,捡到别人的东西是应该还给对方的,不是自己的东西,捡到不还,也许在做这个决定的下一分钟就会失去其它重要的东西,有得就有失。手机里还有资料、联系电话等,对失主来说很重要信息,所以我们完全没有必要为了满足自己的贪心而失去良善。这些道理看似浅显,但在当今社会,又有多少人能奉守?
在这里我要感恩大法,虽然我没有修炼大法,但在大法弟子身边,耳濡目染中也受到了法理的熏陶。大法能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希望世人们能早日了解真相,破除中共的谎言迷惑,选择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