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师父讲法 重视新闻写作中的问题

更新: 2018年11月10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日】二零一八年六月我参加了华盛顿DC法会,聆听了师尊讲法。在这次法会上,有大法弟子提出有关媒体新闻写作方面的一些问题,师尊就这些问题,做了讲法。下面是我学习师尊有关媒体新闻写作问题讲法的一些体会,结合校对工作,写出来和大家分享,有不妥之处请同修指正。

一、关于标题问题

在今年华盛顿DC法会上,有弟子提出“媒体为了增加网络点击量,新闻标题写的越来越模糊”。师父说:“有时候我看你们的报纸,在网上也是,你说那个标题呀,真的说不清楚是咋回事,有的时候正面的事情写那个标题象反面的。所以咱们不能不认真,咱们得按照正统的中文、标准的国语来写吧。”[1]“你不能够把那标题写的似是而非的叫人看不懂啊。”[1]

联系校对新闻稿件的情况,我感到,师父提出的新闻报导的标题问题确实带有一定普遍性。那么,什么原因造成标题模糊、似是而非或叫人看不懂呢?通过分析校对过的一些新闻稿件的标题,我认为,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有的标题使用简称或缩略语不当造成模糊。如“华生表示”,“华生”是指什么呢?我初看以为是一家公司,有“华为”、“华信”,现在又是“华生”。但看正文才知道“华生”是指“华裔学生”。我问过其他同修,也没猜到这是什么意思。那为何不明确标为“华裔学生表示”呢?又如“百大最受青睐医院”,“百大”也令人费解,如改为“百所最受青睐医院”,一目了然。

为避免误解或看不懂,我们应避免使用含义不清的缩略语,也尽量不在标题上或第一次使用时出现缩略语。标题是新闻报导展现给读者的第一印象,起着提纲挈领、导引阅读的作用,应该明确、鲜明,如标题模糊、叫人看不懂,那就会极大影响阅读效果。

第二,有的标题也确实似是而非,没有把报导事件的真实情况说清楚,甚至正面的事情看起来象反面的。如:“高速路突发大火烧大巴”,其实事情是“高速路大巴突发大火”;“反恐新利器:州府投千万美元发展无人机”,但州府有责任“发展无人机”吗?事实上,标题应是“反恐新利器:州府投千万美元打击无人机犯罪”。

有的标题还存在用词不当的差错。如“清理事故现场 寻获活埋者遗体”,但工人被倒塌的墙体掩埋而死不能叫“活埋”,“活埋”是指“把人活着埋起来弄死”。所以,该文标题及正文中“活埋”一词都应改为“被埋”。还有报导的标题是“某某某涉嫌帮中东贩卖军火”,但“中东”这一地区很大,而“帮中东”也构不成一项罪名,按照文章内容,标题应为“某某某涉嫌行贿 贩卖军火”(“行贿”一词不新奇,但是准确。我想,在报导的新奇性和准确性之间,我们还是应把准确性放在首位)。

出现上述问题,我觉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同修在写新闻稿或标题时,在遣词造句上不太严谨,也欠缺一种对自己稿件的审视、质疑精神,由此导致差错。我想,在以后撰写新闻稿件时,作者应加强对自己稿件的自我审视或质疑,应推敲一下自己的用语,检查一下标题、内容是不是还有什么不合逻辑、不合常理或不合语法的地方。我想,时间再紧也不应忽视这种检查,这样才能减少差错,提高新闻报导的质量。

第三,标题含有外文缩略语时也会造成题目模糊叫人看不懂。如“宾州妈爸上大学 CUNY免费托儿”,华人读者不一定都知道CUNY的意思,如直接写为“市立大学”就清楚了。我想,为便于华人读者阅读,标题上还是尽量不用外文缩略语,应尽量把外文(译稿)中的地名、人名、公司名等译为中文。

为说明问题,本文引用了一些校对中的例子,这些例子除以上两个外文缩略语的例子(因没有明显差错)没有改动外,其它例子均已修改。一般来说,对标题做出或提出修改也不是校对工作范围之内的事。校对也有“死校”和“活校”之分,“死校”就是只按原稿校对并只对原稿负责,而“活校”的方法才在按原稿校对的同时也对原稿中的差错、缺漏做出校改。本着对媒体负责的精神,我对原稿包括标题也提出修改意见,大多数意见也为编辑同修采纳。

二、关于语法问题

从语言规范上看,东南亚华侨及一些海外华人习惯使用的带有方言特征的语法,和“正统的中文、标准的国语”有一定差别,因此,用这种语法来写新闻,就难免出现一些语法或语义方面的差错。为说明这一点,下面也举一些例子并做分析。

第一,“有”字的用法。如报导“公园有计划设计一个水池”、“如有发现虐待动物”或“网上有提供多种语言的帮助”,这些地方的“有”字都应删除,应改为“公园计划设计一个水池”、“如发现虐待动物”等。这些句子由于多了一个“有”字就出现了语病(谓语重叠)。又如“无”字的用法,“工程迟迟无动工”,应改为“工程迟迟不动工”。“非纳入计划”也应改为“未纳入计划”。

第二,“给”、“对”等字的用法。如“给学生在教育上促進公平”,应改为“为学生在教育上促進公平”;“对破案带来很大帮助”,应改为“给破案带来很大帮助”(或“对破案有很大帮助”)。还有“要”字的用法,如“市府应该要提出证明”,“要”字也应删除,改为“市府应提出证明”;“你要告诉我们电力中断不是电力问题吗?”这里“要”应改为“能”,即“你能告诉我们电力中断不是电力问题吗?”

第三,“提供”一词也常有误用,如“市府提供民众一个良好乘车环境”或“市府给予民众提供一个良好乘车环境”等,都应改为“市府为民众提供一个良好乘车环境”;“大学将提供入学父母免费托儿服务”,应改为“大学为入学父母提供免费托儿服务”。这类句子都存在一定语法差错,都不是标准中文的用法。

“透过”一词的误用也很普遍,如“透过手机发短信”、“希望透过这一程序”,其中“透过”都应改为“通过”。“透过”有“透视”“穿过”之意,如“透过玻璃窗看到屋里的摆设”,而“通过”是指经由一定路径、手段或媒介(从一端到另一端)而达到目地,如“电流通过导线”、“通过听证会征询意见”。因此,上述句子应改为“通过手机发短信”、“希望通过这一程序”。如无“透视”之意,“透过”一词均应写为“通过”。“该项目持续成长”,也应改为“该项目持续发展”。

第四,使用这种不标准语法还会造成主语缺失。如“根据交通联盟的报告指出”、“根据数据显示”都应删除“根据”,这样才能显出主语“交通联盟的报告”或“数据”,即应为“交通联盟的报告指出”、“数据显示”。“报告中显示”、“从这个例子说明”也应删除“中”、“从”而改为“报告显示”、“这个例子说明”,其中“报告”、“这个例子”是主语。

“在这家服装店,打出折扣吸引消费者”,也应删除“在”而改为“这家服装店打出折扣吸引消费者”;“随着人们认识到过度捕捞的危害,因此可持续发展渔业蓬勃发展”,应删除“因此”,使“可持续发展渔业”成为主语。

第五,使用不标准语法还容易出现一些逻辑性差错。如“(不按时接孩子)家长有机会被告刑事罪名”,“机会”是指“恰好的时候”或“时机”,不应和“被告刑事罪名”联用,应把“机会”改为“可能”,即“(不按时接孩子)家长有可能被告刑事罪名”。又如,“死者转身对女友说”、“死者把车开到电影院的停车场”,乍看这些描述没有错,但仔细想来,“死者”怎么还会说话和开车呢?这就是用词不当造成逻辑性差错。“死者”应改为“该男子”,即“该男子转身对女友说”、“该男子把车开到电影院的停车场”,他在那里遇害那是后来的事,说话、开车时还不是“死者”。

第六,这一语法的不规范性也体现在一些专有名词或常用名词的使用上。如:“参众议院”应为“参众两院”、“期中选举”应为“中期选举”(“期中”是指一学期中间的一段时间,如“期中考试”,而选举与学期无关,故应为“中期”)、“代表律师”应为“代理律师”、“学术成绩”(指学生时)应为“学习成绩”(“学术成果”是指学者在一定专业领域的研究成果,如论文或著作,学生还不可能具有这种研究成果,故应为“学习成绩”)、“提榜”应为“发榜”、“影片”(不是作为在电影院放映的电影时)应为“视频”(或“录像”、“摄像”等)。

第七,在中文复数的用法上,“警察们”、“动物们”或“部份老人们”读起来拗口,应删除“们”。与欧洲语言中复数用法不同,在中文中,名词一般没有单复数之分,也就是说,名词没有复数形式,如“老人们”可表复数,但“老人”既可为个体数也可表复数。如说“住在这家养老院的老人都很快乐”和说“住在这家养老院的老人们都很快乐”并无区别。所以,中文名词复数一般不用特意加“们”表示。

另外,“告诉他(她)们在哪里办手续”中“她”字应删除,应改为“告诉他们在哪里办手续”。在书面上,若干人都是女性时用“她们”,都是男性时用“他们”,而有男有女时也用“他们”,不用“他(她)们”或“他们和她们”。

可以看出,上述标题、句子或用词中的语病、差错,在不同程度上都与使用东南亚华侨的那种语法有关。我感到,师父提出的语法问题,实质上就是我们能不能使用“正统的中文、标准的国语”写作的问题。

三、关于回归正统文化、不赶时髦的问题

在DC法会上,有大法弟子还提出,媒体“文章内容已经把新闻点放到后半段,越来越远离传统的新闻写作规范,这是否影响媒体专业声望和权威感?”

师父解答说:“那是因为我们有的人水平有限,也有的受现代意识文化影响,就特意这样做。就象中国大陆,他本来是标准的普通话、国语,他在播音的时候他来广东腔,要不来……,反正是,就有意的,啊,时髦,尤其年轻人,时髦。正统文化,我们领着人在回归正统,别忘了。”[1]

按照师父的要求,我们应注意克服现代意识文化的影响,也应注意在新闻报导或写作中不赶时髦。就赶时髦问题来说,我认为,我们应注意克服两种现象。

一种现象是一些同修为了增加网络点击量,总喜欢把标题写的玄一点,或把内容写的夸张一点。当然,为了增加网络点击量,这样做也情有可原,但还是应有一定限度,我们不能像常人那样怎么玄乎、怎么新奇、怎么惊人就怎么写。师父曾说:“一说和尚吃肉,写书的人来兴趣了,题目越惊人,使人越愿意看,文艺作品要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嘛,就把它宣扬出来。”[2]我想,我们的新闻报导还是应把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效性放在优先位置,在这个前提下再运用写作的技巧。

另一种现象是一些同修总喜欢使用一些时兴语词,却很少考虑这些语词的文化内涵或是否受到现代文化意识的影响。就拿“背书”一词来说吧!该词现在的时兴用法是“为某人背书”、“背书某人”或“取得背书”等,但其含义很模糊,大概就是“为某人发声”或“支持某人”吧。

但“背书”一词在标准中文中仅指“背诵念过的书”。过去学生上私塾或上学堂都要背书,背不出来就要挨罚。可以说,“背书”是我们民族传承文化的一种特有方法,人们在背诵或吟诵古诗、古文的过程中,就会不断体悟到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的魅力、境界与精神。

现在,“背书”的那种用法只是描述现代社会政治纷争或选举的一些情形,已无传统文化内涵,而是体现了现代意识文化的一定影响。其实,“背书”一词的这种用法来源于对外来语Endorse的一种汉译,将其译为“背书”就是“背面书写”之意,但Endorse或Endorsement的含义不是“背面书写”而是“(票据)背面签名”(具有“认可”、“担保”、“转让”等法律意义),所以该词的准确译法也不是“背书”而是“背签”。当然,“背书”的这种用法已相当流行,但我想,我们对此还是应有自己的认识,不应人云亦云。我感到,一个词的用法,有时也体现出传统文化与现代非传统或反传统文化的区别。

在二零一八年新唐人与大纪元法会上,师父告诫我们:“作为搞新闻的人、文化人啦,大家要以传统文化为基点”[3]。按照师父的要求,我想,我们媒体的新闻写作应注重把传统文化作为导向,作为思考的基点、基础。

四、关于降低差错率的问题

从校对的情况来看,我感到,我们报纸新闻稿件还存在较高差错率,这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可以说,任何媒体或报纸都难免出现差错,但竭力防止差错或降低差错率,又是每一媒体、报社或出版社为了维护自身运营与声誉所不能不追求的目标。我想,我们媒体或报纸对差错率问题也应非常重视或更加重视。

也是师父的苦心安排,我退休后曾在一家国家级出版社作了几年责任编辑,主要是编校学术图书,我从中学到了图书编校的一些专业知识,也了解到编校工作是一门要求很高、技术性很强的专业技能,由此也为我今天能为我们自己的媒体尽力打下了一定专业技术基础。

据我了解,出版社对图书编校的要求很高。一部书稿在出版前要经过审读、编辑(包括加工)、校对(三个校次)、质检等多个环节,编校后图书的差错率不能超过1/10000(10000是指字数,1是指文字、数字、标点符号、图表等方面的差错)。如编辑一年内由于差错率高而造成三种以上图书不合格,就会被注销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我看到有的年轻人也因此辞职。一般来看,大陆图书特别是学术著作的差错率确实很低,一些大报的差错率(仅就文字而言)也很低。

来美后,我也很关注我们媒体报纸的编校质量。在校对中,我发现,我们报纸的差错(如标题、文字、用语差错或语法、语义差错)还是较多的。今天,我们大法弟子所办媒体或报纸的影响已如此之大,我想,这也相应地对我们媒体新闻写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任何差错都可能引起读者的更多关注。

那么,怎样才能有效防止差错或降低差错率呢?我想,从技术层面来说,我们还是应尽力学习有关新闻写作的专业知识、语法知识及编校知识,尽力全面提高我们新闻写作的专业水平。

同时,我想,我们是修炼人,在对待差错率的态度上也应高于常人、严于常人,在面对差错时,我们也应像师父要求的那样向内找,把着眼点放在提高心性上。我体会到,自己的工作过程确实就是自己的修炼过程。正是校对工作不断暴露自己的各种人心,欢喜心、显示心、急躁心、争斗心等,我意识到,必须修去它们,提高心性,保持平和、纯净的心态,才能干好工作,才能避免差错,并提高工作效率。

在工作中,我也深深体会到同修之间配合的重要,在此,对团队负责人和各位同修的帮助,表示感谢!

本文所谈都是个人的一点浅见,有不妥之处,还请同修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八年华盛顿DC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3] 李洪志师父经文:《2018新唐人与大纪元法会》